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们:
根据烟台市委指挥部要求,按照《关于限制“超过4天未做核酸检测人员”进入公共场所的通告》要求,自9月6日起进入龙口市妇幼保健院所有人员,在落实扫“场所码”、测体温、出具行程码、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的同时,需出具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核酸检测标牌显示5天及以上,限制进入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显示5天的,能提供24小时内核酸采样证明的除外)。未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儿童等人群,来院就诊时需携带纸质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码、身份证。
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龙口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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