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落细上级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要求,不断巩固拓展我院持续向好的疫情防控态势,我院根据《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九版)》和《本土疫情处置方案(第五版)》《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场所和聚集性活动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做好医疗机构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工作》的通知,特制定《龙口市心理康复医院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1.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新冠肺炎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及时掌握、处理疫情信息,严防疫情输入。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严格落实院感四级巡查制度(院长及科室落实每日巡查,领导小组落实每月巡查,将发现的问题记录到台账中,落实责任人并做好整改)。
2.根据岗位职责,针对风险因素,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常态化进行全院新冠肺炎疫情相关培训,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卫生部门下发各类文件要求。目前已组织新冠肺炎应急演练,多次组织学习新冠肺炎诊疗知识及应知应会,组织院科两级医务人员学习新冠感染防控措施等。
3.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用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穿脱流程、职业暴露后的处置流程、消毒隔离等进行培训学习,做好医务人员自身保护措施,严格按照《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内预检分诊流程和穿脱防护用品流程的通知》,要求预检分诊处佩戴外科口罩、穿工作服,带一次性帽子,一次性乳胶手套,严格执行手卫生,每次接触患者后应立即进行洗手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要求全院工作人员均应规范个人防护。
4.对上级发布的疫情风险地区做好本单位内全部工作人员(含医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及保洁、保安、餐饮等后勤服务人员)和所有病房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进行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进行全面的流行病学调查,并认真做好登记记录。
5.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医疗废物等进行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全程监管。使用黄色垃圾桶专门收集废弃口罩。严格医疗废弃物的分类、包装、登记、转移及交接。
6.做好全院清洁消毒工作。为防范疫情,阻断病毒传播,每日开窗通风2次,每次30分钟以上,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治疗室无人状态下紫外线消毒一小时,将日常消毒责任到人。院班车由班车司机进行每日清洁消毒,病区、办公区地面、物体表面、高频接触的楼梯扶手、门把手等由卫生工每日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每日消毒需在2次以上,公务用车由司机进行消毒,将有可能存在病毒的场所进行消毒,消毒工作不要流行于形式,切实做到“不为病毒留余地”。
7.通过网络宣传、温馨提示及电话咨询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非急症患者错峰就诊、预约就诊。
8.加强门、急诊管理,严格实施“一人一医一诊室”原则,防止交叉感染,保护患者隐私。
9.接诊医师需详细询问患者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患者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患者进行再次排查,并如实将排查结果记录于门诊病历中。
10.所有收治的住院患者及陪护必须持有48小时内(急诊患者入院需持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结果方可进入病区。设立独立的缓冲病房病房,用于收治暂时无核酸检测结果的急诊患者或者隔离排查可疑的住院患者。新入院患者新冠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体温正常、查体无异常后方可进入病区。缓冲病区的清洁消毒工具应做到专区专用。
11.新入院患者需填写防控新冠病毒肺炎承诺书,要主动告知是否有疫情中、高危地区(根据国家疫情指挥部文件随时调整)旅居史;是否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本人近期是否有发热、咳嗽、气促、乏力、腹泻等症状,不得隐瞒。对于有外出旅行、出现过发热或呼吸道症状、家人等密切接触者有疫情中、高危地区(根据国家疫情指挥部文件随时调整)的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要进行深入、重点排查。根据排查和健康状况,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到该留观的留观、该隔离的隔离、应查尽查,应检尽检,不留一个疑点,不漏一个环节。并将排查梳理纳入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及时调度掌握相关情况。
12.严格病人陪护和探视管控,病区实行全封闭管理。实行病房24小时门禁管理,患者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病房,如必须离院外出的,需办理出院手续,再次返回后按照新入院患者流程处理。原则上住院患者不得更换陪护者,确需更换的应持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经医师批准后方可更换,所有陪护持有陪护证。疫情防控期间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不安排探视、探望,提倡电话慰问。对陪护人员要进行防控知识宣传和相关法律责任告知,每天两次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记录,一旦出现发热情况,要立即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13.根据预检分诊前移的原则,将预检分诊点安置在我院门卫处,实行专人负责制,对上岗人员提前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方能上岗。对所有进入医院的人员(含本院工作人员)进行一看一测一查一问(查看4天核酸阴性结果、看是否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及行程码、询问流行病学史,查看疫苗码)。健康通行码绿码出示、核酸4天结果阴性、无中高风险旅居史及体温检测正常,扫场所码登记后方可进入院区。认真做好全院职工及患者每日两次的体温测量,按时登记,对于体温超过37.3℃的职工,立即展开流行病学调查、病因排查及新冠核酸检查,对不能确定的病因的职工,立即进行隔离并转至本市二级以上相关医疗机构进行隔离观察。本院所有职工外出均需到办公室进行登记,说明目的地、出行方式,返回时间等信息。大门实行半开放原则,非本院车辆不得进入,如因特殊原因车辆需进入院区的,应在预检分诊处如实登记。对于发热人员按照发热患者应急处置流程进行处理。
14.全院职工非必要不离烟,确需离烟的要上报分管院长批准,按照流程上报办公室备案。根据目前的管控措施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 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采取集中隔离。 对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3天2检(间隔24小时),做好健康监测。其他地区来返烟人员,严格落实3天2检(间隔24小时)。如有离烟人员必须完成以上管控措施后方可返岗,科室保存好相关资料,以备检查。管控措施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执行。
15.加强入境及疫区来龙返龙人员,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来龙返龙人员管理服务。预检分诊处严格把关,对入院就诊及陪同人员逐一查验7天核酸阴性结果、健康码、测量体温,扫场所吗。对发热患者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并做好登记,及时识别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落实落细“四早”措施。心理康复医院不得接诊发热患者。
16.我院防护物资目前储备完全能满足临床日常需求,并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中常见医用防护用品使用范围指引(试行)的通知》配备使用防护用品。
17.规范用餐纪律,要求各科室职工不得串岗聚餐,将病毒传播可能降到最低。尽量使用线上或逐级传达的方式部署工作,尽量避免人员集聚。
18.本院所有职工包括后勤、保洁、门卫等人员按照要求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要求全员参加,应检尽检,愿检尽检,政校企系统考核合格率要求达到100%。
19.本防控方案自下发之日起生效,上版本疫情防控方案自动失效,请各科接受并认真学习、认真落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维护本院一方净土。
龙口市心理康复医院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