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学杂费资助对象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免学杂费资助标准
免学费标准按照《关于公布公办中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烟发改价格【2020】225号文)标准执行。
免学杂费申请、审批程序
①学年申请和评审;
②学年初,学生根据家庭实际经济情况向学校提出申请;
③学校对申请学生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学费减免。
办理地址:
招远市第九中学(招远玲珑镇金榜路)
咨询电话:
0535-8364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