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规范我院预约挂号服务,推进文明有序挂号就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我院制定了门诊预约制度:
1. 门诊部全面协调医院门诊预约诊疗工作,负责预约挂号服务的监督和管理,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门诊预约挂号管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做好预约门诊工作。
2. 预约挂号适用于初诊、复诊患者。预约挂号方式包括现场预约(门诊)、诊间预约、电话预约。预约挂号需提前 1-2 天预约,截止时间为就诊前一日 12:00。预约挂号范围包括专家门诊、专科门诊。
3. 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患者预约、就诊均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接待人员必须做好预约就诊人员相关信息和就诊需求登记,安排好预约就诊相关工作。患者取消预约号须提前通知挂号室。
4. 为方便患者,导诊预约台具体办理预约挂号手续、登记联络、领取预约就诊号、提供咨询等服务。
5. 预约工作人员每天 16 :30 前将预约就诊患者需求整理后通知相应科室。
6. 预约患者就诊当天到门诊部通报本人有关信息和就诊需求,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到窗口挂号,指导患者就诊。过时未到的 预约患者,预约作废,请患者按正常秩序就诊或另行预约。
7. 导诊人员根据预约号按顺序优先安排患者就诊。
8. 医院通过网络、门诊电子屏等方式公示专家门诊和专科门诊信息,预约挂号须知、预约流程及预约方式。
9. 为保障预约门诊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科室和医生严格按要求出门诊,不得随意停诊和换人。若因故需停诊或换人,科室安排好替诊医生并在前一天下午 16 点前告知门诊部。
10. 预约诊疗服务不收取患者任何额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