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卫生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2015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的精神,根据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关于在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单位的控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和领导:
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并设立控烟工作办公室。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戴武生
副组长:王恒璞
成 员:杨丽娟、林绍芳、田延民
职 责:对创建活动进行全面的部署和领导。
(二)工作小组
组 长:王恒璞
副组长:杨丽娟
成 员:林绍芳 田延民
控烟监督巡查员:各科主任 护士长
职 责:工作小组全面抓好控烟工作,负责管理、督导、考核、奖惩等工作;各科主任护士长是控烟监督巡查员,主任是科室控烟工作第一责任人。
(三)控烟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门诊部,赵琳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控烟咨询电话:3091623(8081)
控烟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联络、培训、宣传等工作,并开展戒烟技术服务、咨询等活动。
二、控烟范围、标准和要求。
(一)控烟范围:单位所辖区域内所有的场所禁止吸烟,达到百分百无烟环境。
(二)控烟标准和要求:
1、凡在控烟范围内,所有职工禁止吸烟。
2、全体职工有责任和义务劝阻所有人员(包括外来人员)在控烟范围内吸烟并禁止敬烟。
3、办公区域内,不得摆放烟具,地面不得出现烟头、烟灰;召开会议、接待来客一律不得备烟。
4、控烟范围内,要设立明显的禁烟警示标志并张贴宣传标语,设置宣传栏。
5、控烟范围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禁止出现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三、方法和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1月份)
按照创建活动要求,首先完成基线调查,一是对吸烟人群进行调查摸底,调查他们对控烟的认识和支持态度等情况;二是对不吸烟人群进行调查摸底,调查他们对控烟的认识和支持态度等情况。
(二)宣传发动阶段(4月份)
1、组织召开班子成员会议、中层干部会议、控烟工作座谈会和全体职工大会,研究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组织,明确职责,确定控烟范围、要求,制定工作标准。
2、召开创建活动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单位内部形成共同参与控烟的良好氛围。
3、编印、发放控烟和戒烟的宣传材料;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对创建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三)组织实施阶段(6-8月份)
1、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单位与科室、科室与职工签订控烟承诺书,让全体职工参与到控烟工作中,促进创建活动顺利地开展。
2、开展控烟知识培训活动,让职工充分认识到吸烟的危害性,掌握劝阻吸烟技巧;同时积极开展吸烟职工戒烟咨询、服务活动,帮助吸烟的职工杜绝吸烟,逐步达到主动戒烟的目的。
3、工作小组定期(每月至少两次)进行控烟巡查和考评,依据相关制度进行奖惩。
(四)验收、总结阶段(9-12月份)
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合格后报县卫生行政部门初评。
四、建立检查考核机制,保持良好的控烟效果。
(一)要把各科室控烟工作纳入责任制考核中,班子成员及全体职工对控烟情况负连带责任。建立长效的考核管理体制,在单位形成“人人控烟,人人监督,人人服务”的良好氛围。
工作小组对控烟情况检查、督导、考核结果列入年终责任制考核中。
(二)奖惩制度:
1、从《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凡在控烟范围内,发现班子成员吸烟或没有劝阻住他人吸烟,每次罚款50元;发现职工吸烟或没有劝阻住他人吸烟,每次罚款20元;
2、在控烟范围内摆放烟缸烟具,发现一次通报批评并予以没收,发现三次罚款50元。
3、在控烟范围内发现烟头,每次对相关责任人员(科室负责人或卫生值日人员)罚款20元。
4、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一年的职工给予奖励100元;5、对举报他人吸烟的,经查实给予奖励20元。
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活动是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要建立长效机制,巡查、考评、奖惩等制度今后要一直坚持执行,坚决巩固创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