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投诉纠纷管理,规范投诉处理程序,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制定我院《医院投诉纠纷处理机制》,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医院行风办公室及各临床、护理、医技后勤等与医院投诉相关的部门及人员。
一、医院行风办公室接到医疗纠纷后,应当及时向当事部门、科室和相关人员了解、核实情况。医院各部门、科室应当积极配合开展各项调查、核实、处理工作。
二、对于可使用简易程序处理的纠纷,医院行风办公室应积极组织科室的有关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在医院行风办公室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与患者进行沟通、说明解释有关情况,共同协商解决。
三、双方达不成协议的情况下,通过医调委解决,地址--海阳市老政府院内。联系方式:0535-3221707 走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