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方圆学校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日期: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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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鲁教财发[2019]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精准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制定本办法。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采取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量化体系,依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的原则,制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一、二年级学生可由家长代笔)提出申请,要在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的前提下,采取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办法。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不断提升资助育人成效。学校校长、各级部主任、各班主任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主要责任主体,要明确岗位职责。

学校实行资助工作三级评选管理制度1.校级2.级部3.班级

一、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领导小组

组长:高文军

副组长:张涛、迟光泽

组员:范晓昀、李娜、王晓辉、项晓娜、姜岳杰、高丰英、邵光信

统计报表:邵光信、陈鸿运

二、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

组长:高文军

组员:张涛、迟光泽、范晓昀、李娜、王晓辉、

项晓娜、姜岳杰、邵光信、高丰英、陈鸿运、房晓宇、高晓楠、孙忠仁、刘瑞红、刘静

三、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小组

一年级:

组长:范晓昀

组员:李佳昕、房晓宇、刘爱莉、于朝荣、李秋红、刘腾飞、杨姝

二年级:

组长:王晓辉

组员:高晓楠、胡桂英、刘艳、王爱琳、程淯、孙玲

三年级:

组长:项晓娜

组员:孙忠仁、宋倩、徐晓倩、姜飞飞

四年级:

组长:姜岳杰

组员:崔雅新、刘瑞红、高丰英

五年级:

组长:李娜

组员:刘静、王娟、刘美山

班级评议管理小组由各班级正副班主任担任

认定范围与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三档。

学生本人或学校能够证明学生难以支付学习费用、学生基本生活费用低于学校所在区域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学校学生日常平均消费水平,且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

(一)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

(二)家庭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的;

(三)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的;

(四)父母离异导致家庭经济收入明显下降的;

(五)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一)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

(二)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三)低保家庭学生;

(四)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五)孤儿;

(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七)重点困境儿童;

(八)烈士子女;

(九)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十)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十一)因其它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

学生或学校能够证明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一)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三)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

(四)有其它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学校认定工作小组要认真审核初步评议结果,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经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师生或社会各界如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幼儿园认定工作小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小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在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情况的内容时,不能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的隐私。

学校认定工作小组要及时将审核通过的相关表格、山东省建档立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查验结果,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学校、幼儿园要规范“三级认定、两级公示”工作流程,认定工作小组要根据最终审定结果,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本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9月1日,由方圆学校负责解释。


海阳市方圆学校

20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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