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轻工小学2022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计划

日期: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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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烟台市教育局、烟台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等5 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烟财教〔2021〕5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本学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密部署

教育扶贫工作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之一。学校高度重视,从讲政治、讲纪律的高度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坚决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按时完成。

二、严格流程,保障重点

贫困生统计过程中,严格执行《海阳市学校、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海教体函[2021]130号)文件规定,科学合理分解工作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确保将以下特殊贫困类型的学生(又称重点保障对象)全部纳入资助范围:脱贫享受政策户学生(即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户学生(别名即时帮扶户学生,享受建档立卡学生同等待遇)、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另外,因其它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也要纳入资助范围。

为确保特困类型学生无遗漏,一是要使用《山东省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比对系统》进行比对,二是要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下载特困学生名单,三是学校和幼儿园要做好特困类型学生排查摸底工作。

三、汇总上报,纳入考核

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本次工作质量及完成时限,将列入学校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1.申请表和授权书(正反面打印)。本学期新增《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附件4),注意与申请表正反面打印。

2.上报材料:

①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上报)

②申请表和授权书(正反面打印,只报纸质版,按汇总表学生名单排序)

③新增农商银行账号(只报电子版)

④放弃受助资格的声明(只报纸质版)

为充分保护学生个人隐私和安全,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相关信息仅供内部使用、不得外传,学校电子报表,严禁上传到QQ群共享文件中,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海阳市学生资助中心公务邮箱:hyxszz@yt.shandong.cn。联系人:王德金。联系电话:3228660。

四、落实责任,违规必究

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工作中若发现弄虚作假、应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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