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新民学校突发新冠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日期:2022-09-01     

字号:

为切实做好我校秋季防疫工作,根据当前新冠肺炎防控有关规定,结合《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九版、《烟台市新冠疫情处置防(第五版)》的要求等其他上级文件,制定了本预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人群高度密集,是传染病容易传播的地方,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全体教职工应充分认识新冠肺炎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督促和检查,认真落实责任制。

二、成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组 长:牟友林(校长,第一责任人)

职责:对事件做出初步判断,组织召开相关会议,落实应急工作的部署,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调查和处理工作。

副组长:王桂钧(副校长)

李秀英(副校长) 刘拥军(副校长)

王  萍(副校长)  邹方明(副校长)

李青春(副校长) 杨彩华(副校长)

职责:协助组长做好应急的部署、调查和处理工作,并具体指导、监督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成员:全体教职员工

职责:全体教职工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必须提高认识,以紧张、严格、严肃的态度,高度重视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高质量完成有关领导布置的防控工作,不得敷衍塞责。第一时间发现突发事件,即为第一发现责任人,应立即向班主任、级部主任、疫情报告人、校长报告,并做好现场学生防控安抚工作。

三、应急处置办法

1.校门口处置

如在学校门口发现师生体温异常,超过≥37.3℃或自感不适时,由曲建东助理引导至校门口临时等候区,由校医进行应急处置。并联系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组长报告。由校长决定启动应急处置。

2.校内处置

校内任何场所,一旦自感不适或检测发现体温≥37.3℃或有咳嗽、腹泻等,立即由发现人(老师)引领到最近的留观点,为其佩戴一次性口罩(已佩戴的确认佩戴规范),并做好陪护安抚工作,同时报告学校疫情联络员和疫情防控负责人(班主任、级部主任或疫情报告人、校长)。由校长决定启动应急处置。

异常人员带离后,场所其他工作人员登记现场师生员工个人信息(如果人员位置固定,也可以不用登记),提醒在场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注意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减少人员活动和接触,注意观察自身状况,然后继续正常在校学习生活。没有接到排除信息前,有关现场人员不得离校。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应急备用教室( 小学教学楼、初中教学楼),按要求对班级学生进行转移,必要时根据上级指示,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3.校门口临时留观点处置:在规范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由相关工作人员协助校医进行“三史”询问和处理。

处置流程如下:

由相关人员协助校医,立即为体温异常人员其佩戴一次性口罩。对异常人员进行简单询问—有无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或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的,及是否与上述地区人员接触史等情况,并做好登记。校医再次对异常人员进行二次腋下体温测量(使用水银体温计,时间间隔至少15分钟),以鉴别诊断普通感冒、上呼吸道感染、腹泻等引起的发热为主,由校医进行处理,严格把握需送医疗机构就医指征。

(1)如经二次测量后体温正常,且无上述旅居史或接触史,经校医同意后,则准予其入校。并密切观察,做好追踪登记。

(2)如体温仍然高于37.3℃,且无上述旅居史、途径史或无与确诊、疑似病例、接触者的接触史者,联系家长,由家长(属)自驾运送,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送至指定医院发热门诊;若家长(属)不能到校,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后(二级防护,佩戴N95口罩、手套和工作服),学校派专车送医,并做好记录。教职工出现上述情况由家属陪同或自行前往。

(3)若体温仍然≥37.3℃,且有上述旅居史、途径史或与确诊、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接触史者,由校医韩喜信进行专业处理。学校联系120送往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按要求第一时间上报属地疾控机构(8542949或8517634)、教育主管部门(8517151)。同时,通知患者家长(属)。安排刘刚做好个人防护,另车随行赴医疗机构全过程予以协助,并做好记录。

(4)上述情况,需按要求做好后续关注追踪登记,随时上报。校内异常情况的排除,由校医及疾控人员提出建议,报学校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确定。

异常师生离开临时留观点后,学校立即安排专人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对临时留观点进行消毒处理。

定点医疗机构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由核酸检测报告证明),原则上须由医院提供诊断证明,症状消失(发热患者症状消失 48 小时后,呕吐腹泻患者需症状消失 72 小时后)、身体痊愈再返校,严禁带病返校。学校要及时将排除信息通知现场登记的师生员工,提醒其仍需做好个人防护和观察。师生被诊断为确诊、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学校要第一时间上报主管教育部门、疾控机构、疫情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告知患病人员家长(家属)。

(5)确诊后处置与善后处理

当异常人员诊断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学校立即启动工作:

一是积极配合。要按照卫健、疾控部门的要求,医疗后勤组协助卫健、疾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范围,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各项工作。信息数据组按规定上报信息,同时通知学校所在地社区、师生居住社区。

二是调整教学。出现上述患者的班级,教学调控组要根据实际立即启动教学应急预案,根据实际调整教学活动,避免与其他师生继续交叉。宣传教育组及时通报情况,开展心理疏导。

三是通风消毒。通风消毒组要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隔离室及可疑症状者活动过的场所进行终末消毒。

四是宣传引导。宣传教育组及时向师生和家长通报情况,加强心理疏导,回应社会关切。

五是后续措施。如果可疑症状者经定点医疗机构排除为非疑似病例,则由其家人接回居家隔离,满足《师生健康复课查验实施方案》的复课标准后方可回校。

四、有关细则

1.离校就诊指引

(1)前往医院路上,应该根据病情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

(2)时刻佩戴口罩,随时保持手卫生,在路上和医院时,尽可能远离其他人(至少1米)。

(3)如路途中污染了交通工具,建议使用300mg/L二溴海因消毒剂,对所有被呼吸道分泌物或体液污染的表面进行消毒。

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注意事项

(1)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每天早晚测体温各1次,并记录在册;若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等症状,应立即向班主任或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学校立即向属地疾控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每天上报教体局防疫平台,持续14天。

(2)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尽量开窗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用排气扇等机械通风,被观察人员与家庭成员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至少问隔1米以上距离),有条件的独居一室,最好处于居家位置的下风向。日常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注意手部卫生; 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部衣服遮拖口鼻;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设置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专用垃圾桶。被观察人员用过的纸巾、口罩等放置到专用垃圾桶并及时清理,清理前用有效浓度为300—400mg/L的二溴海因消毒液喷洒或浇洒垃极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单独洗涤消毒处理。

3.返校管理事项

(1)患病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应督促其先到医院或社区开具痊愈证明,复课前持医院病愈证明与核酸检测报告到校卫生室复核确认登记,方可复课。

(2)凡是病愈或隔离期满无症状人员返校,可安排在上午(下午)第一节课上课后入校,由校医和王桂钧(疫情报告人)核查病愈证明、解除医学观察证明等。隔离期限以王桂钧(疫情报告人)掌握的为主,证明辅助验证。

(3)对于已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人员,凡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应待症状消失后(发热患者症状消失 48 小时后,呕吐腹泻患者需症状消失 72 小时后)、身体痊愈后方可返校。因过敏、哮喘等其他原因引起咳嗽症状的,需有医院提供的医学证明与核酸检测报告。

龙口市新民学校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