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52803XP/2022-04094 成文日期: 2022-08-03
发布机构: 市应急局 组配分类: 执法检查

关于印发全市城镇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包区市督导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8-03      来源: 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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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全市城镇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包市督导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烟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3日

全市城镇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包区市督导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燃气事故教训,推动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和燃气安全百日行动走深走实,按照《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行动方案》要求,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督导内容

(一)协调机制建立运行情况。各区市是否制定本区市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机制发挥作用如何,是否厘清部门职责。

(二)百日行动开展情况。各区市是否制定本区市百日行动方案,是否按照方案要求开展企业自查、县级全面排查,是否摸清辖区内燃气生产、经营、运输单位和商业用户底数、建立台账,是否建立调度通报机制。

(三)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情况。是否围绕“五个环节、一个重点”(燃气经营、输送配送、使用、管线施工、灶具生产销售、涉及公共安全的用气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有关部门是否建立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台账,是否按照时限完成整改。

(四)燃气安全执法检查情况。 是否制定执法检查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执法检查典型案例总结。

(五)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情况。各有关部门是否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各级餐饮经营场所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安全生产直接监管部门是否对餐饮场所、餐饮从业人员开展燃气安全教育培训;餐饮等使用单位是否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

(六)驻点监督工作情况。各区市是否按照烟台市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液化气运营企业安全生产驻点监督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实现对每个液化气运营企业都有专人进驻,确保至少一人对应一个企业或场站,并保证驻点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驻点监督人员是否将“五个必查”(全员责任清单必查、晨会制度必查、有奖举报必查、警示教育必查、安全诊断必查)纳入驻点监督重点内容。

(七)餐饮行业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各区市是否按照《全市餐饮行业燃气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建立完善四级网格体系,并按照巡检频次要求完成检查任务。

二、督导安排

(一)人员组成。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牵头组成督导组,每个成员单位负责1至2个区市。督导组由成员单位县级领导干部带队,分赴16个区市(功能区)进行实地督导;由各组长单位指派1名联络员,每个督导组配备燃气专家1名(燃气专家由市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指挥部统一调配)。

(二)时间安排。8-10月份每月安排一次实地督导,每次时间不少于7天,具体时间由各组长单位确定。每次督导至少抽查4个乡镇街道(园区),现场督导学校(含幼儿园)等教育场所6个;社会福利院、养老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场所6个;经营性餐饮场所、商业综合体、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小吃店和大排档等场所55个;卫生院、医院等公共卫生服务机构6个;燃气灶具等批发、零售场所5个,居民家庭用户20个,管道天然气、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站点)2个。

(三)督导方式。实地督导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问询谈话)、情况反馈等方式开展,各督导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小组进行现场检查。各成员单位定期调度督导区市百日行动进展情况,确保取得实效。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沟通对接。各区市要高度重视,明确一名区市指挥部(专班)办公室人员为联络员,主动与督导组对接,按照检查内容,准备好迎检资料及场地。

(二)强化督导反馈。请各督导组自行打印包区市督导表格,并做好记录,形成书面督导报告,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导整改落实。督导表格以区市为单位,书面督导报告经组长审定签字后,每月25日前(8-10月)报市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指挥部(联系人:周博;联系电话:6780210;电子邮箱:ytrqglk@126.com),由市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指挥部汇总整理后分送市直有关部门,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分工指导督促区市抓好整改,相关情况及时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三)严守工作纪律。各督导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要求,轻车简从,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督导所有车辆由牵头部门自行负责。

附件:1.百日行动包区市督导分组安排

          2.百日行动包区市督导检查表

          3.安全用气承诺书(范例)

          4.各区市城镇燃气指挥部办公室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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