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烟台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烟政发〔2022〕16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烟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组织编制了《烟台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同意,现予公布。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考核要求,积极做好草案拟定工作,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附件:烟台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烟台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承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计划完成时间2022年7月)
二、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承办单位:市教育局 计划完成时间2022年3月)
三、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承办单位:市教育局 计划完成时间2022年3月)
四、烟台市“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承办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计划完成时间2022年11月)
五、烟台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承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计划完成时间2022年12月)
六、烟台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承办单位:市水利局 计划完成时间2022年11月)
七、烟台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烟台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工作方案(2022—2024年)(承办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计划完成时间2022年9月)
八、烟台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承办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计划完成时间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