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52803XP/2022-02989 成文日期: 2022-06-08
发布机构: 市应急局 组配分类: 警示信息

关于加强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防汛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6-08      来源: 市应急局

字号:

各区市应急局:

夏季汛期来临,高温、雷电、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增多,极易诱发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安全生产面临严峻挑战。为严密防控季节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请各区市和所有化工园区、危化品企业,认真做好以下防范工作:

一、扎实落实“四防”措施。各区市要组织本辖区所有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落实《关于认真做好夏季汛期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应急字〔2020〕46号)要求,强化防雷电防电气事故、防汛防台风、防爆防超温超压、防暑降温等安全管理措施。同时将以上安全风险防控措施作为夏季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熟练掌握,结合园区和企业实际,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堵塞安全漏洞,确保夏季和汛期生产安全。

二、突出汛期防范重点。各区市要依据省应急厅制定的《忌水危险化学品名单(试行)》,指导园区和企业辨识确定需要防水避水的危险化学品及其生产装置、储存设施,重点辨识确定金属钠等遇水反应有爆炸危险的物质、保险粉等遇水反应有燃烧危险的物质、磷化钙等遇水反应有中毒危险的物质、三氯化砷等遇水反应产生氯化氢的物质及其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形成重点企业清单,督促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严密防范水患带来的安全风险。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和仓库,必须完善防雨、防水、防潮措施;易受洪水侵入危害的,必须加固厂区周边堤坝等防水设施。

三、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各区市要组织安全执法队伍,并聘请危化品专家,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集中治理和重大危险源交叉互检等工作,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执法检查;纳入全市汛期重点企业名单的(附件),6月底前要全面检查一遍,督促企业落实“四防”措施。夏季汛期期间,要提前预判汛情对化工生产过程的影响,需要化工装置停车时,坚决按规定程序安全有序停车;雷雨天气条件下,油、气储罐要及时停止装卸;一旦出现险情及时果断处置,严防发生泄漏、爆炸和环境污染等事故。

四、强化应急演练和值班值守工作。各区市要督促危化品企业完善防汛应急处置预案和应急物资配备,至少开展一次防汛应急演练。要加强应急调度指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企业提早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企业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风险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和重大险情要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

各区市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防汛工作落实及汛期重点企业监督执法情况,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6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局危化科。

附件:全市汛期重点企业名单

烟台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8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