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广清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科学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语”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烟台市公安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主动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不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投入,设计发放了大量的宣传材料,在各县市区交通指导牌背面增加交通安全宣传标语牌和宣传护栏,在城区设置电子诱导屏等设施,设置发布大量交通安全宣传口号。因为众口难调,为确保不被群众诟病,我们选用了大量公安部交管局发布的口号或已经广泛使用的约定成俗的口号,这些口号比较中规中矩,大部分群众能够接受。
针对您提出的“加科学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语”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到:
一是转变工作思路。将服务理念贯穿于工作中,敢于创新.在选择和创作提示语时,要针对当下自驾车的年轻人越来越多而网络流行语更易被他们接受的特点,在语言上借鉴和引用贴近时代、更加人性化和亲民的温馨用语,减少使用“严禁”、“禁止”等严厉命令式的措辞.转变交警严肃有余、活泼不足的刻板形象。
二是突出区域和受众群体针对性。根据不同的区域和受众制作宣传标语。根据宣传对象的所处的年龄、文化层次、区域做内容不同的宣传,做到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在起到警示作用的同时,更易为广大群众所接受.
三、体现季节性和主题宣传。结合四季天气特点和支队中心工作,制作提醒恶劣天气和抵制交通违法活动等多种形式的标语和警示语,通过交通诱导屏、沿街商户电子显示屏、出租车显示屏等渠道,及时发布并更新,让群众时时能见,耳濡目染。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建议和帮助。
烟台市公安局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