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卫卫代表:
您“关于加快推行智慧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的建议”已收悉,感谢对我市养老事业的支持!
烟台市是中国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地级市之一,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烟台市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82.35万,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27.7%,老龄化程度居全省第二位,社会面养老压力持续增加。为积极应对日益严峻的老龄化形势,烟台市积极谋求改革创新,通过不断夯实养老服务保障政策,完善各类养老服务设施,扩大服务内容,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效能,加快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为老服务体系,打造“福寿烟台·康养胜地”颐养品牌,形成了具有烟台特色的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养老服务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截至目前,全市
共有备案养老机构250处,其中5星级养老机构14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等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610处,各类养老床位总数6.5万张。现将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养老服务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政策创制,为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保障。
将医养结合纳入养老服务发展规划,不断健全完善医养结合发展政策,烟台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产业的意见》《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意见》《烟台市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医养结合工作的指导意见》《烟台市发展养老服务业市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等,建立了养老机构、特困人员供养设施(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的建设和运营等补助政策。为加快引导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发展,2021年我市进一步提高医养结合机构补助标准,其中,护理型床位一次性建设补助最高达4000元/床,敬老院新建床位补助最高达15000元/张,养老机构运营满一年星级评估后,对收住的中度、重度失能老人按照1200元/人、1440元/人的标准,给予0.8倍至1.2倍的差异化补助。同时,持续提高有效床位供给,进一步优化床位结构供给,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截止2021年12月9日,我市养老机构床位总数为41416,护理型床位24330张,护理型床位占总床位比例为58.75%。
二、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激发养老产业市场潜力。
围绕满足大多数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烟台市成功争创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单位,突出居家养老的基础地位,强化社区养老服务的主体功能,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在扩内需、增就业、推动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烟台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农村幸福院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农村幸福院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根据不同情况,采取针对性的方式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一)注重养老与医疗服务的融合度。注重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医养融合发展,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养护服务,加快构建医疗、养老、照护、康复、临终关怀相互衔接的服务模式。全市已建成20处设立医院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另有70余处养老机构设立了卫生室、医务室,剩余养老机构均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与医疗机构签约率达到95%。
(二)充分发挥信息化在为老服务中的应用。全市已建成居家养老服务平台14处,入网老人达110余万人。加盟为老服务组织、企业5000余家,并与省级“两台一网”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依托养老服务平台,与企业合作,研发应用软件系统、健康管理产品,为老年人提供远程健康管理和日常监测等服务。
(三)大力发展市民社区食堂。为满足社区居家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就餐服务需求,我市将建设发展市民社区食堂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强力推进。截至目前,烟台市已建设79家市民社区食堂,其中市区52家,日均服务社区居民2万余人次,其中老年人8000余人次。社区食堂已成为群众身边的自家餐厅,深受社区群众特别是老年人好评欢迎,初步形成市场运作、政府补助、服务老人、辐射社区的市民食堂烟台模式。
三、加大人才培养,强化老年护理专业队伍建设。
自2016年来,我市每年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千人培训计划”活动,免费培训养老管护人员6000余人次,居家和社区护理人员10000余人次,全市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近80%,并给予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补助和大中专毕业生从业补助,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引导和支持烟台护校、滨州医学院老年医学院、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烟台天虹技工学校等5所学校增设了养老管理与护理专业,先后与日本、英国、德国等举办多期高级护理员培训班,组织开展了五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促进养老服务护理人员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我市常住人口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82.35万人,目前全市持证的养老机构护理人员为2481人,年内已完成发证居家养老护理人员培训1500人。由此计算,2021年我市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为21人。
虽然我市在发展养老服务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诚如您提案中所讲,养老服务工作存在社区养老服务项目有限,无法满足多样化的养老需求;服务目标覆盖面不足;社区养老服务场所不足,配套设施不完善或没有真正发挥作用;服务团队的整体素质需要提高;养老服务质量评估监督机制缺乏;应急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结合您的宝贵意见,下一步我市将以老年人实际需求为导向,将居家社区养老工作“精、细、实”上下功夫,进一步培养社区居家智慧养老产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科学合理统筹,编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坚持以人民、以老人为中心的思想,主动作为,积极协调,通过无偿争取、建设预留、政府回购等方式,为住宅小区落实社区养老用房配建政策。2020年我局与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联合出台《烟台市城镇住宅小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规划、建设、移交与管理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部门任务和分工。同时,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市政府《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要求,“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纳入相关专项资金补助范围”,指导县市区加强与住建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建设改造过程中提供的养老用房提早介入谋划、做好接收运营准备。
二要加快设施建设,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针对农村社区养老设施覆盖率较低问题,为满足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下步将通过改造校舍、办公场所、闲置房屋等资源,按照“村级(社区)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原则,积极推动农村幸福院建设,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加快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向社区辐射延伸,年内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争取达到80%以上,2022年年底前,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分别达到100%、90%。
三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通过招商引资、项目推介、政策扶持等方式积极引进和支持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发展连锁化、嵌入式、小型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培育或引进品牌化、专业化、连锁化的服务组织,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质量。同时,不断加强与国内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知名企业的合作,引入专业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或社会组织开展服务培训,促进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的提升。
四要推进社区居家智慧养老建设进程。建立社区居家智慧养老平台,科学构建居家老人服务需求评估体系,以为居家老人提供优质居家养老服务为目标,以满足居家老人需求为核心,整合社区周边各种服务资源,使众多的商家和有爱心的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进一步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及运营水平。同时,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数据对接,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精准提供线上和线下的医疗康复保健服务,探索养老机构外派医护人员、护理员等“派驻式”医养服务;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造成医养结合重要平台,推进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医养结合功能建设,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卫生、助残等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布局、互补共享;预计到2025年年底,实现老年人健康体检率100%覆盖,老年人健康管理率90%以上。
五要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一是注重产教融合。支持高等院校、中职学校开设老年医学、康复、护理等专业。支持滨州医学院争取为全国第一批开设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的学校,并获批省内首家全国老年医学培训基地;二是注重专业培训。持续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通过外聘专家、讲师或赴先进地区进行培训等方式,不断丰富培训内容,提升教育培训的全面性,并将医疗护理知识纳入培训的重要课程,提升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医护能力。积极探索依托养老信息平台、养老机构外派医护人员、护理员等“派驻式”医养服务。三是注重志愿服务力量。依托社区社会组织、社工资源优势,广泛发动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爱心志愿者、义工参与的以社会公益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助老为老活动。
六要强化部门协同,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在机制创新上,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调行业管理部门和综合管理部门协同协作,打破了过去的条块分割,形成相互配合的综合监管机制。同时,实施养老机构的等级评定,在全市形成一批星级养老机构,通过示范带动养老机构质量整体提升。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根据您的意见建议,不断改善、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希望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养老事业,并多提宝贵意见。
烟台市民政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