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希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小区直饮水饮用安全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以及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收到您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隋运升要求“认真对待人大代表提案,精心组织研究,真诚实事求是的做好答复工作”。按照隋局长要求,分管局长及业务科室专题研究,直饮水饮用安全监管涉及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卫生疾控等多个部门,现针对我局具体审批职责履行情况答复如下:
一、 工作职责情况
2018年,依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实施意见》(烟政发〔2018〕23号)要求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并依法从原业务主管部门(卫健委)划转了涉及引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行政审批业务(项目名称: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生产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具体从事涉水产品取得合法产品批件的前期审批。
二、前期工作情况
为保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简称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按照省卫健委《山东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规定》、《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等文件要求,我局依法开展涉及引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行政审批工作,根据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六大分类目录,对输配水设备(饮水机)、水质处理器(净水器、饮用水消毒设备)等涉及人民身体健康涉水产品严格审批,依法核发《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全面优化工作流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申报要素标准化。为提供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审批环境,我局严格申报要素标准化,逐项编制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并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公布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要求、申请程序、工作时限、审批流程,并提供有关申请工作的咨询服务。依法推行一次告知制度,做到“一次申请、一次办好”,接收群众及媒体监督。二是全程网办零跑腿。到办事现场次数的影响着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我局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申报材料网上办理、邮寄办理、窗口代办、证照免费邮寄送达等各种措施,减少群众和企业现场办事次数,实现“全程网办零跑腿”。三是缩短办理时限。办理时限的长短决定着审批效率的高低。为了进一步优化办理时限,我局结合人员配置、工作流程、难易程度等,对办理时限进行优化,并提供了预评预审服务,前置生产现场审核踏勘环节,由法定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缩短为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四是加强行政审批规范。经专家技术审查和生产现场审核双通过后,在山东政务服务网依法进行公开、公示,及时公布取得卫生许可批件的涉水产品目录和批准文件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进一步加强部门沟通互动,保证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有效衔接和协调运行。
三、下步工作方向
贯彻落实《烟台市营商环境条例》,深入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一是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提升线上服务亲和度、智能化水平,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许可事项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标准逐项明确行政事项要素。审批事项在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运行、同标准办理,实现“一套材料、一张表格”。二是加大力度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要素最优化。对标国内、省内先进地市,继续对办理时限、即办件率、全程网办率等要素进行优化,达到同类事项全省最优。三是持续加强“优化营商”宣传力度。继续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加大“优化营商”政策宣传力度。依托“烟台政务服务网站”“烟台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等网上平台,进一步公开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审批标准等,不断提升企业群众政策知晓度、办事便利度、改革获得感。
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