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彩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家庭教育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注。家庭教育事关学生身心全面发展,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非常好,指出了我市加强学校家庭教育的关键环节和着力点,也正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和努力之处。
近年来,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了多项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建立家庭教育工作机制。2015年底,在市教科院增设家庭教育研究室,负责全市家庭教育的研究与指导工作。之后,教育部门组建了一支由各学段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等组成的全市中小学家庭教育兼职教研员队伍和家庭教育讲师团,成为全市中小学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主力军。二是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加强课程建设,组织编写了《烟台市中小学家长会主题活动设计》;依托专家讲堂、专题讲堂、话题讲堂、实践课堂等,开展家庭教育培训。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家校携手、融媒宣传,凝聚家庭教育工作合力,营造家庭教育和谐氛围,与市委宣传部、妇联、关工委、团市委等部门,以及社区等共同建设家长学校,推进家庭教育。
但是,家庭教育也存在一些问题,正如您所说,很多父母认为子女的所有教育都应该在学校的框架内进行,忽略了除学校教育以外的家庭教育,将所有责任归于学校;对家长的家庭培训还不够,许多家长没有正确的教育方式;一些学校特别是高中和职业学校的家长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到位,等等。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该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下一步,结合您的建议,我们将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拓展新媒体服务平台
加快网络家长学校建设,搭建集课程提供、专家在线、评价反馈、学习考核等功能于一体的全媒体平台,为建立全市线上线下全覆盖的家庭教育工作体系提供支持。大力推广“三新”(整合新资源、创设新媒体、打造新形式)共育模式,有效整合各种资源,为家长提供更为便捷、科学的指导服务手段,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品质。办好烟台家庭教育大讲堂,定期举办家庭教育高端论坛、主题沙龙等活动,全方位传播科学的家教知识和方法。
二、提升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
加强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十四五”期间,所有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下同)、幼儿园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指导教师,鼓励配备专职指导教师。建立“烟台市家庭教育指导师”培养培训机制,加大家庭教育指导师专业化培养力度,逐步推行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师持证上岗制度。加强班主任家庭教育指导能力的系统培训,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班主任岗前培训的必修课程,不断提高班主任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能力。逐步提升全体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将家庭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课程。
三、完善家长学校课程建设
制定《烟台市家长学校建设标准》、《烟台市家长学校课程指南》等文件,构建具有区域特色、适用不同层次的家校协同育人课程体系,开发建设课程资源库,创新课程实施的有效途径和方式,为学校开展常态化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提供课程保障。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课程体系。加强对家长儿童心理学、沟通技巧,生活技能等方面的培训。突出家庭美德教育内容,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融入到指导服务、亲子活动等环节。注重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家庭观、育人观。注重对家长和未成年人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诚信教育、孝德教育、勤俭节约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形成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家庭环境。利用各类优秀的家庭教育资源,组织骨干教师开发具有区域特色的家庭教育系列课程。鼓励家长参与家庭教育校本课程的开发,集广大家长的智慧,建设“家长微课堂”等家长参与式课程,鼓励有条件的家长走进学校开设丰富多彩的家长讲堂。
四、有序推进指导服务体系建设
积极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指导服务中心和家长学校建设,整合各方资源,为开展家校协同育人指导提供切实的支持和帮助。发挥家委会作用,优化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完善各级家委会章程,明确家委会职能、权利和义务,不断健全例会、对口联系等制度,保障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有条件的学校建立校级、年级和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鼓励、支持并指导家委会定期开展家庭教育宣讲活动和指导服务。
五、积极构建社会支持体系
争取一定的专项经费,积极构建健全的社会服务体系。一是积极搭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在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尝试引入专业社会工作者,鼓励相关社会组织为儿童和家庭提供常态化、规范化的指导服务,逐步培育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二是强化社区家庭教育服务功能。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城乡社区服务站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三是统筹协调各类社会资源。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依托青少年宫、乡村学校少年宫、妇儿活动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公共服务阵地,加强对特殊家庭、困境儿童的关爱,为城乡不同年龄段、不同需求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家长提供及时便利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构建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整体格局。
烟台市教育局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