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
开展“廉洁监理”行动的实施意见
烟建建管〔2022〕12号
各区市纪委监委、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公安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水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共山东省委《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的若干措施》、市委《关于争做清廉建设标杆城市的意见》精神,强化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监理监管,压实工程监理企业监理责任,提升工程监理企业、监理从业人员廉洁意识,规范工程监理企业市场行为和监理从业人员履职行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开展“廉洁监理”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按照市委争做清廉建设标杆城市相关要求,坚持“立足于有、关口前移、多重屏障”的廉政风险防控理念,聚焦近年来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监理行业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和突出问题,以“五个打造”为工作目标,以“五个抓好”为切入点,以“四个保障”为支撑,建立健全廉洁监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领域监理从业人员廉洁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做好工程建设领域清廉建设工作,为争做烟台清廉建设标杆城市,打造更具竞争力的新时代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聚焦工程项目承揽,打造“阳光监理”。要依法依规承揽工程,不超资质,不挂靠(出借)资质,不转包业务。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恶意压低报价,不提供虚假材料,不组织围标,不参与串标。公开合同约定,不降低服务质量,不减少服务内容,广泛接受监督。根据部门规定和工程项目特点,合理、足额配备人员。
(二)聚焦工程合同履约,打造“诚信监理”。要真正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安全实施监督,并提供优质服务。按照《工程建设监理规范》要求,制定监理规划、监理工作制度,明确监理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定期召开会议,审核分包单位资格,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三)聚焦施工现场监督,打造“依法监理”。要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及标准规范,严把原材料进场和实体质量验收。对重要部位、危大工程实施监理旁站、审批和验收。加强易燃、易爆物品保管。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杜绝“三违”现象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聚焦企业社会责任,打造“担当监理”。要充分体现大格局、大情怀,积极承担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在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前提下,积极督促、配合施工单位抢抓工期,高标准、高效率完成建设施工任务。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常态化和扬尘治理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安全、疫情防控、环保扬尘治理检查,并提出整改建议。
(五)聚焦行业风气净化,打造“干净监理”。要立足监理职责,忠于职守、担当履责,提高监理标准、保证监理效果,不向建设方拉拢关系,不故意刁难施工方。自觉践行廉洁自律从业守则,不参与、插手、干预监理之外的工程项目建设事项,不以权谋私、行贿受贿;不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不接受施工单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业的各种宴请、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工作措施
(一)抓好制度建设,做到底线清楚。各工程监理企业要建立健全各项廉洁监理规章制度,从企业、个人、履约、履职等四个方面,制定制度措施,“清单式”拧紧责任链条,做到有章可依、违章必究。
1.制定《企业廉洁建设管理办法》。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廉洁监理”第一责任人。编制“廉洁监理”工作任务清单、教育培训清单、隐患问题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有效化解风险隐患、防范腐败问题发生。
2.制定《全体员工廉洁自律守则》。要针对重点岗位,认真排查廉洁风险点,制定监理从业行为廉洁纪律禁止性要求,明确处理处罚措施,划定“红线”。将《守则》内容列入新录用人员入职培训必修课,切实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的廉洁风险意识。
3.签订《监理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所有监理从业人员派驻项目部前,要统一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张贴在项目部醒目位置,接受公开监督。每季度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主管部门对监理人员廉洁自律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根据考核评价情况给予奖惩。
(二)抓好廉洁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各工程监理企业要立足思想引导、教育为先,着重抓好廉洁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警示教育,切实筑牢廉洁思想防线。
1.上好“开工第一课”。各工程监理企业要将廉洁教育培训纳入“开工第一课”学习内容,组织开展“开工第一讲”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认真履行廉洁从业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廉洁从业培训与安全生产作为开工前重要培训内容,靠上组织、靠前授课,切实提升廉洁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
2.讲好“职业道德课”。各工程监理企业要深化职业道德建设,始终将企业廉洁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将学习和贯彻《规范监理人员职业道德行为》纳入工地例会、工程进度分析会、标准化工地创建等专项活动,积极挖掘和树立正面典型,从职业道德层面提升抵制违法违规、作风腐败问题意识。
3.用好“警示教育课”。各工程监理企业要定期组织监理从业人员观看廉洁监理警示教育片,用反面典型、反面案例警示提高监理从业人员廉洁自觉性。适时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办案人员授课,深入剖析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例,切实提高监理从业人员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警觉性和免疫力。
(三)抓好行业监管,做到有行有效。工程建设领域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清廉建设主体责任,强化清廉建设上下联动、以上率下,在做好本领域表率的同时,牢固树立“管行业就要管清廉”理念,纵深推进工程监理行业清廉建设,自上而下推动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1.做好组织发动。要结合本行业实际,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所属行业工程监理企业认真落实“廉洁监理”行动要求,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动作。
2.做好入场把关。限额以上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领域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核查工程监理企业是否签订《监理企业廉洁履约承诺书》,是否依法履行合同约定,严格管控人员变更,保持现场监理人员稳定。项目监理部要通过“警示墙”“清廉角”等形式办好清廉主题教育园地。
3.做好监督检查。要建立“廉洁监理”行动检查台账,结合在建项目监督检查,定期核查项目监理部开展廉洁教育培训、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等“廉洁监理”行动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工程监理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问题线索,认真查找和填补监管漏洞。
(四)抓好信用建设,做到自觉自律。工程建设领域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信用约束对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制度,不断完善信用奖惩机制,科学实施守法诚信褒奖和违法失信惩戒。
1.建立健全信用机制。要制定完善《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将工程监理企业、监理从业人员“廉洁监理”行动落实情况纳入行业信用评价内容。对落实较好、效果明显的企业给予信用加分,对落实较差、效果不明显的企业视情给予信用扣分。
2.实施信用差异监管。对信用好的工程监理企业,在行政许可、资格管理、招标投标、工程担保与保险、政策扶持、评优评奖等方面实行“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激励措施。对信用不好的工程监理企业,作为监管重点对象和必查对象,加大检查频次,不得作为评优表彰、政策试点和项目扶持对象。
3.建立“黑名单”制度。要加大对工程监理企业、监理从业人员违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造成严重影响的监理企业,纳入信用烟台“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直至清出市场。
(五)抓好统筹协调,推动行业自律。监理协会要坚持为会员、为政府、为社会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发动各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廉洁监理”行动,协助配合督导、调度各会员单位“廉洁监理”行动落实情况。
1.为企业做好服务。由监理协会牵头发出倡议,广泛调动各会员单位参与“廉洁监理”行动的主动性、积极性,营造全行业廉洁自律的良好氛围。组织专家、学者对监理行业自律风险点进行课题研究,寻找应对策略与预控措施,制定《工程监理行业廉洁自律指南》,协助、指导各会员单位制定廉洁监理规章制度,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2.为政府当好参谋。监理协会要注重搜集、了解会员单位对“廉洁监理”行动的意见、建议和呼声,及时向工程建设领域各行业主管部门反馈,并协助做好整改和服务工作。
3.为行动提供支撑。针对监理行业党员较少的现状,由监理协会建立监理行业联合党支部,定期组织党员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组织生活制度,推动“廉洁监理”行动向纵深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廉洁监理”行动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坚决落实行业监督监管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明晰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机制,抓实各项工作,回应群众期待,确保“廉洁监理”行动取得好成效、真成效。
(二)卡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动“廉洁监理”行动开展。住建、城管、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分管行业“廉洁监理”行动的组织、实施及监督工作。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负责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侦查侦办。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督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廉洁监理”行动开展情况,对行动开展不积极、效果不明显、失职失责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问责,对发现和接收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严肃处置处理。
(三)依托党建引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建项目施工现场设立党员廉政示范监督岗,安排监理人员担任廉洁自律专员,注重发现在建项目管理监理人员腐败和作风问题,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报告或移送。通过“党员+工地”监管、“党员+企业”结对等模式,抓点带面、以面促点,从“廉洁监理”延伸至“廉洁工地”“廉洁施工”,推动全行业、全领域实现清廉建设标杆目标。
(四)强化舆论引导。工程建设领域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正面宣传、舆论引导,有计划地宣传报道一批正面典型,通报曝光一批反面案例,营造“廉洁监理”行动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发动市场主体和社会群众积极参与“廉洁监理”行动,在工程项目现场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做到行动方向紧扣群众关切、行动过程邀请群众参与、行动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中共烟台市纪委机关 烟台市监察委员会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章)
烟台市公安局 烟台市城市管理局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烟台市水利局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