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512U/2022-05843 成文日期: 2022-05-16
发布机构: 市文化和旅游局 组配分类: 文化建设

第141259号:关于“烟台乡村历史文化打捞保存传承”的建议答复

日期:2022-05-16      来源: 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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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梅委员:

您提出的“烟台乡村历史文化打捞保存传承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烟台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乡村文化底蕴深厚、资源丰富。乡村历史文化是祖先留给我们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是我市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乡村历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工作,结合乡村振兴实施了一批“乡村记忆”保护工程,在市文物部门的指导下,海阳市利用省级文物保护资金100万元,对海阳市霞河头庄园、西鲁家夼村古民居进行了抢救性修缮保护。招远市近年来投入上百万元,对孟格庄、高家庄子村部分古民居进行了修缮保护,对村容村貌进行了整治。牟平区利用省级文物保资金180万元,对北头村都氏宗祠进行了修缮保护,使文物价值得以充分体现。为展示当地特色文化,近年来我市相继打造了一批乡村博物馆。如:莱州市自筹资金90多万元,打造了三山岛街道沙岭村乡情馆、金仓街道寨里徐家乡情馆、土山镇小任家村乡村记忆馆、朱桥镇毛笔记忆馆,展示了当地风土人情、文化遗产。蓬莱女王山民俗文化博物馆、蓬莱红色记忆陈列馆充分展示了当地民俗文化。我市坚持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乡村传统文化,以先进理念、优秀文化和鲜明特色引领乡村振兴。

针对你提出的烟台乡村历史文化遗迹保护不力、观念淡薄、传承后继无人等问题,下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摸清文物家底,完善文物保护体系。建立“县、镇、村、单位三级责任、四级保护”的文物保护网络体系,进一步厘清乡村历史文物现状。组织专家对有“症状”的文物逐一“问诊”,按照轻重缓急订出保护顺序,制定保护方案,加大保护资金投入力度。二是提供人才支撑,加强文物保护队伍建设。一方面,组织专业人士调研,探索总结乡村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管理模式,形成符合烟台乡村特色的“烟台模式”。另一方面,培养乡村历史文化传承人,扶持、壮大文化志愿者和群众文艺骨干队伍,达到“培养一个人,带起一支队伍,影响一个乡村”的效果。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推行“乡村记忆工程”,实施乡村文物整体保护,实现见人见物见生活,推进与旅游、农业等产业的融合发展,促进乡村文化振兴,实现更多动人的“烟台乡村故事”可讲,更多动听的“烟台乡村声音”可传。结合乡土建筑和乡村民俗打造“乡村类博物馆”,集中展示当地的村史、村情,增强当地村民对自身文化的认同感、归属感,树牢“保护乡土、守土有责”的意识,形成“保护乡土、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为乡村历史文化传承创造良好环境。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殷切期望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将虚心接受、认真改进。

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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