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002E/2022-04726 成文日期: 2022-05-12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经济建设

第141225号:“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示范、推广、普及大樱桃避雨栽培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2-05-16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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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东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示范、推广、普及大樱桃避雨栽培的建议”提案收悉。衷心感谢您对烟台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现答复如下:

烟台大樱桃品牌价值逾50亿元,成为继烟台苹果之后的第二大水果产业,是我市的特色果业和优势产业。近年,我市按照“优布局、强设施、提品质、塑品牌”的工作思路,优化品种结构,推广设施栽培,提升优质果率,加强品牌推介,巩固提升核心竞争力、综合影响力和高质量发展能力,引领我市大樱桃产业提档升级,抢占国际、国内大樱桃产业发展制高点。

但大樱桃成熟期易受降雨影响,成熟期遇雨裂果较重,裂果的外观品质大幅下降,商品价值低,严重影响了果农的产量和收入。要从根本上摆脱外界环境影响,设施栽培(包括暖棚和遮雨棚) 是根本的解决办法。针对您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从以下3个方面开展相关工作:

一、优化品种结构。加大新品种的引进、繁育和推广研究力度,筛选出早生凡、美早、黑珍珠、萨米脱、福晨、福星等一大批适合我市发展的早果、丰产、优质的大樱桃优良品种,有效解决了大樱桃果个小、品质差、成熟期不一致、易裂果、难以达到出口标准等问题。

二、建设现代特色树形与设施配套试验示范园。今年,我们将在芝罘区、福山区、牟平区、栖霞市、龙口市、莱山区、昆嵛山保护区等7个区市建设现代化多类型树形试验园,并配套建设防霜防裂果功能的现代大樱桃设施。通过试验示范,筛选出适合设施配套栽培的适宜树形。

三、建设设施栽培示范园。结合《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农业产业发展激励政策十三条的通知》(烟政办发〔2022〕1号)中提出的扶持意见,2022年开始扶持暖棚温室和“三防”棚建设。在烟台大樱桃核心产区打造大樱桃设施栽培示范基地。对新建温室栽培基地和“三防”棚(防霜、防雨、防裂果)建设20亩以上的,给予补贴。

下一步,我们会不断更新栽培技术,将建成的示范园及避雨栽培设施进行择优推广,促进我市大樱桃产业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多为“三农”工作建言献策、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真知灼见,积极工作,开拓创新,推动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再上新水平。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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