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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603952/2022-02285 成文日期: 2022-05-10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丨烟台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实行企业法律服务专员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05-10      来源: 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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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1+233”工作体系有关要求,推动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化、专业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大服务企业工作力度,优化提升全市营商环境,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服务企业专员制度工作方案》的决策部署,市司法局决定建立服务企业法律专员制度。

二、目标任务

结合“法律服务进企助企护航高质量发展”“百所千人助万企”“法律服务代理机制”等活动,在全市范围内组建专项律师团队,开展律师惠企服务,为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重点“小升规”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关注企业法律服务需求,针对性宣传法律法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具体举措

1.依托烟台市律师行业党群服务中心和23个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根据企业个性需求,组织企业法律服务专员为企业提供普法宣传、法治体检、法律咨询等高质量法律服务。

2.有法律服务需求的企业可以通过电话、微信留言等多种方式反馈需求内容,相关领域专业委员会负责人指派企业法律服务专员与企业第一时间对接,对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评估,帮助构建解决方案。

3.法律服务结束后,将通过电话回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联系企业对企业法律服务专员的服务满意度进行回访调查,听取企业对服务形式、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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