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区市农业农村局:
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应对生猪市场行情波动,促进生猪产业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编制了《2022年烟台市生猪“保险+期货”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烟台市生猪“保险+期货”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烟台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2 年生猪“保险+期货”试点工作的通知》(烟农〔2022〕71 号)精神, 按照各区市上报的《2022年生猪“保险+期货”项目申报表》,同意招远市、开发区、蓬莱区、海阳市、福山区、牟平区、龙口市、莱阳市、莱州市按照补贴申报金额进行试点,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参与主体
(一)投保组织者。原则上,各镇街畜牧兽医工作站为试点项目的投保组织者,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养殖场户进行投保。保险公司需要将投保情况向当地畜牧兽医工作站备案,核对投保数量。
(二)保障对象。本试点项目的保障对象为在试点区域内已经投保政策性育肥猪养殖保险的自繁自育或者外购育肥的养殖户个人、养殖场、合作社,不允许以养殖公司名义投保。采用合同养殖的,需由生猪所有人进行投保。
(三)保险公司。本试点项目的保险公司为在试点区域内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
(四)期货公司。本试点项目的期货公司确定由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建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银河期货有限公司共同参与大连商品交易所项目,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共同参与非大连商品交易所项目。在项目运行中,根据期权报价、服务响应程度等情况,动态调整期货公司及其参与额度。
二、保险方案
(一)保险期间。本试点项目的保险期间以保单载明日期为准,最短不低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5个月,且保险期间内不允许退保。
(二)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保险生猪的实际价格低于保险价格,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实际价格和保险价格的确定方式,参照约定生猪期货合约的价格及价格走势确定并在保单中载明。
(三)保障金额。投保生猪头数不超过保险期间内预计的出栏数量,每头按照200斤计算,保障金额为每斤保险价格×200斤×投保生猪头数。各区市农业农村局根据补贴配额以及养殖管理政策等情况,具体负责分配投保头数。
(四)保费补贴。本试点项目的保费补贴比例如下:大连商品交易所项目为县级财政补贴21%、市级财政补贴21%、大商所补贴40%、农户自缴18%;非大商所项目为县级财政补贴21%、市级财政补贴21%、外部捐赠10%、农户自缴48%。
(五)风险管理。保险公司通过购买期货公司场外期权业务进行价格风险分散,保费费率不超过期权费/90%。保费按照保障金额与保险费率乘积确定。农户需在投保时及时缴纳保费,否则取消该项目的投保资格。
(六)赔偿处理。赔偿金额=(每斤保险价格-实际价格)200斤×投保生猪头数,且不超过保单约定的每斤最高赔偿金额。
(七)投保方案。同一参保者须按照预定的投保数量和投保时间分别投保大连商品交易所项目和非大连商品交易所项目,投保时间暂定为2022年5月至10月,按月分批投保,具体时间以当地保险公司预定时间为准。
(八)投保手续。养殖场户需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号、政策性育肥猪养殖险保单(非必需)、联系方式,填写投保单,提供与投保出栏数量相匹配的生猪照片,并配合保险公司开展实地验标。
三、工作流程
(一)项目启动。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全市生猪“保险+期货”项目启动会议。试点区市制定本区域实施方案,召开本区域项目启动会议。
(二)宣传发动。试点区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承保机构要积极开展生猪“保险+期货”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试点区市各镇街畜牧兽医工作站向养殖场户广泛宣传政策内容和意义,摸排辖区内养殖场户各月育肥猪出栏数量,做好投保客户储备工作。
(三)组织投保。各镇街畜牧兽医工作站会同县级保险公司对需要保障的农户投保头数、姓名、身份证号、银行账户等信息进行采集和汇总,组织农户办理投保手续和缴纳保费。县级保险公司验标审核后,录入投保信息,出具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四)理赔支付。县级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确定的方式核算赔款,在保险期间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赔付至被保险人银行账户,并将赔付情况汇总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
(五)资金拨付。本试点项目结束后,保险公司、农业农村部门对保单数据审核汇总后,按照具体分担比例向大连商品交易所、财政部门及外部捐赠公司申请拨付保费资金。保费资金拨付前,由期货公司先行垫付场外期权交易资金。保险公司收到保费资金后,在10日内向期货公司支付场外期货交易资金。期货公司在收到场外期货交易资金后,在10日内将对冲收益支付保险公司。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参保覆盖率。该项目为政策性补贴惠民项目,关系到养殖场户的切身利益,试点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试点工作,提高参保农户覆盖率。
(二)加大政策引导。各级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试点政策宣传力度。区市有关部门、保险机构要采取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进场入户宣传保险政策。通过试点工作,引导养殖场户充分认识“保险+期货”的运作模式,逐步学会使用保险金融工具对冲价格风险,稳定生猪生产经营,切实发挥试点政策的引导作用。
(三)保障农户利益。各区市要切实加强生猪产业调查研究,详细了解生猪出栏情况和农户投保意愿,全面分析价格走势,及时把握入场时机,及时组织农户投保,最大程度保障养殖场户的预期收益。
(四)加强业务创新。各区市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创新,积极探索开展“保险+期货+X”模式,将订单生产、信贷服务等纳入试点内容,拓宽生猪价格保险政策功能,不断探索稳定生猪养殖收益的有效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孙 艳 6887612
市 财 政 局 联 系 人:高占军 6688019
市人保财险公司联系人:孙洪洲 6699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