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职责、权限
(一)职责权限
贯彻执行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推进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制定全市科技发展规划,负责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级科技计划,统筹协调工业、农业、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归口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农业科技园区等各类科技园区,推进各类创新平台建设,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科技奖评审,推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有关科技外事和科技培训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等。
(二)执法机构设置
政策法规与成果转化科
战略规划与资源配置管理科
基础研究与科技合作科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农村科技科
社会发展与海洋科技科
外国专家科
科技人才科
(三)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
烟台市莱山区海普路8号A座
2.联系电话
政策法规与成果转化科 0535-6786622
战略规划与资源配置管理科 0535-6786632
基础研究与科技合作科 0535-6786628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0535-6786633
农村科技科 0535-6786635
社会发展与海洋科技科 0535-6786647
外国专家科 0535-6789746
科技人才科 0535-6789736
3.电子邮箱
6786622@yt.shandong.cn
二、行政执法依据
1.国务院审改办《关于整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意见的函》
2.《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4.《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5.《关于开展创建农业科技园区助力现代农业发展活动的通知》
6.《企业所得税法》
17.《山东省高新技术发展条例》
18.《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科学技术进步法》
7.《山东省高新技术发展条例》
9.《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10.《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
14.《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15.《山东省技术市场条例》
12.《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
8.《山东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管理办法(试行)》
三、行政执法程序(根据执法事项分类)
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取证-决定-合法性审查-告知-送达-执行-结案
行政检查:制定计划-抽取检查对象-检查-结果告知-公示
四、监督途径
监督部门:烟台市科学技术局机关纪委
网络投诉:ytskjjdjb@yt.shandong.cn
电话投诉:6786623
信函投诉:烟台市莱山区海普路8号A座22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