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433401M/2022-02548 成文日期: 2022-04-19
发布机构: 市城管局 组配分类: 社会建设

第141122号:关于“关于大力发展创新型盈利公共服务企业的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2-04-19      来源: 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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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创新型盈利公共服务企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烟台市区生活垃圾处理的变迁

从解放之初到八十年代,烟台市区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主要是填海。当时用石头在海中围起简易挡墙,称为围海造地。进入八十年代,我市投资90余万元,在芝罘区娄子山征地50余亩建成垃圾填埋场。随着逐年扩容,到1997年娄子山填埋场占地面积达243亩,填埋垃圾190万吨,填埋空间趋于饱和。1998年,我市决定投资1.45亿元建设大型、现代化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程。该工程2000年动工,主体工程于2002年10月建成并投入运行。至今累计处理无害化生活垃圾690余万吨。烟台环卫行业探索创新的脚步始终没有停止。2007年我市决定投资9200万元建设日处理能力为600吨的生活垃圾综合湿解工程。该工程被烟台市政府列为市区城建重点工程,2007年4月通过建设部评审,被列为2007年度国家科技示范工程,是全国环境卫生工程唯一的湿解处理示范项目。该工程通过对生活垃圾“分选、湿解制肥、焚烧处理”等技术优化组合,整个工艺路线做到了燃料自给和资源循环利用。

2011年与烟台润达垃圾处理运营有限公司签订了生活垃圾综合湿解二期BOT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投资4.31亿元建设烟台润达垃圾焚烧余热发电厂。2014年9月24日通过完工验收启动试运行。该工程设计处理能力为1,000吨/日,采用2台炉排炉作为垃圾焚烧余热锅炉,配置2台9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采用“生活垃圾湿解+筛分+筛上物焚烧发电+筛下物堆腐+炉渣制作建筑材料”的综合处理工艺,生活垃圾湿解后,垃圾中热值较高的筛上物送焚烧车间进行焚烧处理,焚烧产生的高温高压蒸汽用于发电和作为湿解热源循环利用,焚烧产生的炉渣制作免烧砖,筛分选出的大块无机物进行填埋处理,湿解产生的筛下物堆肥加工营养土。整个工艺流程实现了机械化、自动化运行。2016年我市又在牟平区建成了1座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800吨,采用“生活垃圾湿解+筛分+筛上物焚烧发电+筛下物堆腐+炉渣制砖”工艺。2019年12月,我市首个PPP项目烟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升级改造项目动工建设。采取PPP运作方式,投资5.85亿元,设计日处理850吨(其中协同处理干化污泥100吨,生活垃圾处理750吨)。2021年3月调试运行,市区生活垃圾实现了全部焚烧处理、零填埋的目标。

下一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们逐步推进估算总投资27.9亿元新垃圾场迁址重建工作。同时联系国内外先进企业对垃圾场现址进行实地勘察,对治理陈腐垃圾、恢复土地实现再利用制订技术方案。现址进行生态和土壤修复后,可提供700多亩的土地资源,对开发区乃至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

2020年5月14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烟台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10月27日,《烟台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正式颁布。2021年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入攻坚阶段。2021年完成了《烟台市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起草了《关于做好2021年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烟台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导则》等工作指导文件。修订了《烟台市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2021年12月3日上午,市政府召开了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为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指明了方向。

截至2021年底,市区 1068 个小区撤掉敞口垃圾箱,配套生活垃圾收集容器 3.3 万个,居民小区分类设施覆盖率完成 92.31%。686 个居民小区建立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配套了可回收物箱3174 组,智能化设备284 套,有害垃圾桶1942 个,厨余垃圾桶 27192 个,小区分拣站 34个,宣传栏(屋) 1017 个,向居民家庭发放垃圾分类指南、宣传单 30 万份,配套可回收物运输车 19 辆,有害垃圾运输车8 辆,厨余垃圾运输车 44 辆,其他垃圾运输车 224 辆,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的小区覆盖率达到了 50%的年初既定目标。2022年将实现公共场所、单位和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

持续推进收运方式改革,严格落实“一类垃圾一类车”的要求,严禁发生“先分后混”现象。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收集依托小型生活垃圾收集压缩站,采用电动车等节能环保的小型车辆替代大型垃圾压缩车到居民小区、街巷,进行前端收集。探索公交化收运模式,实行“定车辆、定路线、定时间”的分类收运方式,各区在2022 年 5 月底前完成生活垃圾公交化收运路线图的编制工作。

逐步实现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实现全覆盖,可回收物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 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09 号),支持物业企业、垃圾分类回收单位与物资回收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指导企业、行业协会健全统计制度,及时准确统计可回收物的数量。年内制定我市低附加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支持政策。有害垃圾纳入危险废物处置。有序推进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统筹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厨余垃圾处理、餐厨垃圾处理等项目,建设烟台市生活固废循环经济园。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烟台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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