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烟台市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烟台市农业产业发展激励政策十三条》。该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出台目的是什么?如何支持农业产业发展?烟台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尹鹏近日接受记者专访,对激励政策进行了解读。
问题1:《烟台市农业产业发展激励政策十三条》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我市作为农业领域改革开放最早、产业融合发展起步最早的地区之一,拥有较好的产业发展基础。在此背景下,我们充分认识到产业是农村发展的基础和保障,高度重视乡村产业发展,围绕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出台政策措施,加大乡村产业扶持力度,努力构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联农紧密的乡村产业体系。
问题2:为什么要出台《烟台市农业产业发展激励政策十三条》?
出台激励政策,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发展壮大乡村富民产业,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增强农业产业核心竞争力,为我市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市提供政策支持。
问题3:《烟台市农业发展激励政策十三条》对种业提升有什么帮助?
我市一直把推进现代种业创新发展作为主动现代农业科技进步的先锋力量,自主研发小麦品种“烟农1212”“登海206”先后刷新全国旱地小麦单产纪录;脱毒烟富3号等系列苹果脱毒品种,在国内处于绝对的领先水平等等,种业科技创新硕果累累。为继续发挥种业优势,激励政策对种业创新发展给予了很大支持,每年安排资金,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建设,对育种攻关团队和农作物新品种给予奖补,不断提升现代种业创新能力。
问题4:《烟台市农业发展激励政策十三条》是如何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的?
近年来,我市全力打造全品类“烟台仙果”整体区域公用品牌。新增省知名农产品品牌8个、总量全省第一。烟台苹果已连续13年蝉联中国果业第一品牌,烟台大樱桃稳居国内樱桃产业第一品牌。下步将按照激励政策,大力发展会展经济,对在重要展会上获得金奖的农产品品牌及成功入选“好品山东”品牌目录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给予奖励,着力打造推介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
问题5:《烟台市农业发展激励政策十三条》是如何支持果业高质量发展的?
近年来,我市一直把做强领军产业、做优特色产业、做活新兴产业作为引领乡村产业振兴的有效抓手,以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突破口,再造烟台农业发展新优势。目前已累计改造老龄苹果园132万亩、梨园8500亩,建设提升现代示范果园303处、7万亩,建设数字果园200个。下步将按照激励政策,对新改建的苹果园、梨园、大樱桃“三防”棚等给予相应补贴,提高农民改建果园积极性,不断推动烟台果业高质量发展。
问题6:《烟台市农业发展激励政策十三条》是如何支持龙头主体发展的?
我市一直坚持将主体培育作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支撑。全市共有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6家,省级83家、市级296家,“农”字号上市企业达到15家;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19000家、家庭农场5600家。下步将按照激励政策,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通过农担担保方式申请贷款,并给予贴息支持;对各类农业现代化龙头企业加大贷款贴息力度,同时对农产品加工业企业给予奖励,充分发挥龙头主体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