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1415/2022-05690 成文日期: 2022-03-07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组配分类: 社会建设

第141392号:关于对“关于进一步规范医院护工管理”的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2-03-07      来源: 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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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医院护工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医疗机构护工培训和管理是加快发展护理服务业、增加护理服务供给的重要途径,有利于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对此,市卫健委高度重视,近年来,在开展职业培训、医疗机构护工规范化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多优质护理服务。

一是积极开展护理职业培训工作。发挥护理学会等行业组织作用,为市妇联等部门开展家政、月嫂、保姆等人员岗前培训提供技术支持。积极争取职业化培训资质,山东省烟台护士学校开设了医学护理技能培训中心,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鉴定所的资格,已在大专毕业生中进行了多期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鉴定,开展了育婴师、家政服务员(病人陪护、月嫂)、心理咨询师等专项培训班,着力培养临床护理人员及在校生的护理技能培训。

二是探索医院陪护管理模式。目前,烟台毓璜顶医院、烟台山医院、业达医院、海港医院、芝罘医院等与第三方陪护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由陪护公司统一管理培训护工,做到培训后持证上岗,根据家属的需求由其派遣护工实施陪护服务。

三是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从2010年起,在全市各级各类医院开展以“夯实基础护理,提供满意护理”为主题的优质护理服务活动,探索临床护理工作模式,实行责任护士对患者整体护理。同时,积极会同编制、人事等部门增加护士招聘数量,扩大临床护理队伍,进一步提升护理服务能力和专业水平,提升患者满意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积极探索以医疗机构与专业陪护管理公司合作形式,由医院与公司共同管理护工,依托烟台市护理学会等行业组织,做好护工职业管理培训工作,逐步实现准入管理、持证上岗,规范医院生活护理服务,推动健康服务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扩大社会就业,对促进社会和谐、家庭稳定、行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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