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承办单位:烟台市教育局  计划完成时间:2022.03

决策启动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集体讨论

决策公布

执行评估

  • 决策草案
  • 草案解读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把美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学校教育各学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到2025年,全市“政府主导、课程管控、队伍建设、监测评价”四位一体美育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艺术活动学生参与面达到100%,相关美育设施达到国家最新标准(2020年版),学校美育评价体系逐步健全,育人成效显著增强,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明显提升。
       二、主要措施
       (一)深化美育教学改革。
       1.落实美育课时要求。全市各中小学校严格落实音美课程刚性化管理规定,小学每周不少于4节,初中每周不少于2节;普通高中阶段累计不少于108节;中职学校必修课程累计不少于72节。(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完成时限:长期坚持。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区市政府(管委)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丰富美育课程设置。中小学校在开好音乐、美术、书法课程的基础上,开设舞蹈、戏剧、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国画、陶艺、剪纸、器乐、合唱等美育课程,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培育学生健康心理、陶冶情操、健全人格。鼓励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沂蒙精神和胶东革命精神为主要内容的红色文化资源,开发地方和校本美育特色课程。鼓励学校到革命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纪念馆开展现场教学。革命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美术馆、艺术馆、文化馆要对全市大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并为中小学校现场教学提供免费服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推动美育学科融合。树立科学融合理念,促进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有机融合,充分运用各学科蕴含的美育资源,制定各学科美育指引。强化学校美育与学生生活的联系,通过开展以美育为主题的跨学科教育教学和课外校外实践活动,整体推进学校课程美育建设,发挥课程体系的育人功能,推进课程教学、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4.加强美育教学研究。突出学校美育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的育人导向,探索符合学生特点、体现学科特征、关注育人成效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打造富有创意和美育特色的课堂教学文化。在市社科规划课题和教育科研项目中设立美育研究课题,提升美育教师科研能力。推行中小学校美育学区备课制度,探索建立大中小幼美育教师一体化教研机制。成立烟台市学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强对全市美育教学工作的指导。全市重点建设一批美育学科研究基地,加强基础理论和教育教学研究。定期组织全市学校美育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社科联;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提升美育教学质量。明确各级各类学校美育课程目标。义务教育阶段注重激发学生艺术兴趣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趣味、审美格调。高中阶段丰富审美体验,开阔人文视野,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文化观。职业教育强化艺术实践,培养具有审美修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引导学生完善人格修养,增强文化创新意识。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艺术课程教学模式,以提高美育教学质量为导向,深化小班化教学、走班制、长短课等改革成果,帮助学生至少熟练掌握1-2项艺术特长。每年开展美育优质课评选、教学大比武活动,做好优秀课例在全市推广展示工作,培育建设一批高质量的美育精品课程。探索建设融媒体美育公开课,实现优质课程资源共享。探索建立全市学校美育教学质量监测制度,通过每年的监测,全面掌握学生艺术素质发展状况。(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创建美育特色品牌。
       6.优化美育特色项目布局。按照青少年身心成长规律和艺术教育规律,在全市范围内针对中西器乐(含管乐、弦乐)、合唱、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及美术(含书画、篆刻、艺术实践工作坊)等美育特色项目,进行区域内不同学段、不同学校间的“一体化”统筹布局,建立小初高三个学段跨学校的艺术骨干学生联动培养机制,促进艺术师资、艺术实践和艺术展演场地等资源共享。(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7.建设美育特色学校。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品牌建设,加强学校文明礼仪、文明风采、美丽校园、文化校园建设,加大对校训、校歌、校徽的宣传教育力度,培育青少年良好的文明习惯和人格修养。在“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基础上,统筹美育特色项目布局,培育一批美育特色学校。“十四五”期间,全市评定市级美育示范学校30所和美育特色学校50所。(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8.打造美育活动品牌。围绕“教会、勤练、常展”,普及面向人人的美育实践活动,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每所小学和初中要开展5种以上、高中开展4种以上艺术特色项目,引导学生养成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习惯,构建市、县、校三级展演体系,打造一批有影响、可持续的具有烟台特色美育活动品牌。全市每年开展市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每三年举办一届中小学生综合性艺术展演,各区市要根据区市实际将4月或5月设定为艺术活动月。持续开展好“文艺家进校园”活动,推动高雅艺术进校园。“十四五”期间,在全市培养优秀传统文化艺术骨干教师100名、创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文艺家进校园”特色学校60所、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艺术特色项目。(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文联;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9.建设高水平学生艺术社团。各学校要组建合唱团、乐团、戏剧社、艺术实践工作坊等学生艺术社团。配备指导教师和场地,落实活动经费,保障艺术团排练、演出、学习等活动的开展。发展好烟台市教师合唱团,组建完成全市教师管乐团、学生管乐团、学生合唱团,在全市重点培育建设20个高水平中小学生艺术社团。2022年各区市要组建教师合唱团、学生合唱团、学生管乐团,每年定期举办展示活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三)强化美育师资保障。
       10.配齐配强美育教师。加大美育教师补充力度,美育教师有缺额的区市每年要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招聘美育教师,原则上2025年要配齐配足美育教师;推动兼职、改科的美育教师回归美育学科教学,解决美育教师短缺问题。加大对新招聘美育教师改任其他学科的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到2025年全市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音乐美术专职教师占比分别达到应配专职教师数的70%、80%、95%以上。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兼职人员及与专业机构合作等方式,解决各学校器乐、管乐、舞蹈等专业高水平艺术师资短缺问题。积极对接高校和艺术团体开展美育浸润行动,组织实施艺术教育专业大学生支教计划,加大对农村美育基础薄弱学校帮扶力度。(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11.提高美育教师综合素质。全面提升美育教师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每年定期组织美育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强化美育名师工作室建设。以名师工作室建设为重点,建立美育师资教育研究团队,发挥名师的带动与辐射作用,提高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的质量。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优秀美育教师参评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齐鲁名师、特级教师等。在市级教学名师、教学能手的评选中保证美育教师占有一定比例。每三年举办一届音乐、美术教师基本功展示活动。每年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学能力展示活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2.保障美育教师待遇。将美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艺术社团指导、课外活动、课后服务、指导参展和走教任务等计入工作量;将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市级以上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含艺术实践工作坊)、教师参加市级以上基本功展示活动取得的成绩纳入职称评审、岗位晋升依据。确保美育教师在参加教学科研工作评定、职务职称晋升评审、绩效工资内部分配、评先树优等方面,享受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在全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定中占有一定比例。(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推进美育评价改革。
       13.深化艺术科目考试改革。完善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制度,将评价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自2022年秋季学期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将艺术类科目考试成绩纳入学生中考成绩。考试采用“美育应知应会知识测试+过程性评价+专项测试”的形式,依据课程标准设计考试内容,利用“人机对话”手段进行考试,学生成绩以分数呈现。(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14.健全教育督导评价制度。把学校美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和学校美育工作情况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合格率持续下降的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等,依法依规予以问责。(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改善美育办学条件。
       15.加大美育经费投入。各区市要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完善投入机制,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支持学校美育工作,要吸引社会捐赠,多渠道筹集学校美育工作资金。各学校要根据需要安排专门资金用于美育工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6.改善场地器材建设配备。各区市要按标准为学校配建美育场地设施。通过政府支持、社会共享、校内功能教室改造等多种方式,加强条件薄弱学校美育场地设施建设,到2025年各学校要配齐配足美育功能室。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与驻地高校、文化场馆共建共享美育场馆。建立美育器材补充机制,配齐配好美育教学所需器材设备。(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7.整合社会美育资源。各区市要将城市和社区新建文化艺术项目优先建在学校及其周边,推动社会公共文化艺术场馆服务学校美育教学。鼓励学校每年组织学生参观美术馆、书法馆、博物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学校提供普惠性的美育课后服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加强组织实施
       18.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政府(管委)要把学校美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总体谋划,做好学校美育改革的政策、经费和条件保障。各区市教育部门要履行主管部门职责,牵头做好学校美育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研究具体政策举措,加强协同配合,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9.强化宣传引导。各区市各学校要加大学校美育工作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宣传学校美育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扩大辐射面,提高影响力。(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0.制定落实措施。各区市各学校要研究落实加强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具体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学校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改善学校美育办学条件。(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一、制定背景和出台目的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2021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6号)。围绕落实国家、省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市学校美育工作,构建高质量发展教育体系,市教育局起草了我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出台旨在把美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学校教育各学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到2025年,全市“政府主导、课程管控、队伍建设、监测评价”四位一体美育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艺术活动学生参与面达到100%,相关美育设施达到国家最新标准(2020年版),学校美育评价体系逐步健全,育人成效显著增强,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明显提升。
       二、决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
       3.中共中央 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
       5.省政府办公厅《〈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6号)。
       三、主要框架
       《意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全市学校美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到2025年的发展目标。第二部分为改革主要措施,从教学改革、创建美育特色品牌、美育师资队伍建设、美育评价改革、美育办学条件五方面提出了具体改革措施。第三部分为学校美育组织实施措施。
       四、规划任务
       1.深化美育教学改革。落实美育课时要求,丰富美育课程设置。推动美育学科融合,加强美育教学研究,提升美育教学质量。
       2.创建美育特色品牌。建设美育特色学校,“十四五”期间,全市评定市级美育示范学校30所和美育特色学校50所。优化美育特色项目布局,打造美育活动品牌。建设高水平学生艺术团,在全市重点培育建设20个高水平中小学生艺术社团。
       3.强化美育师资保障。配齐配强美育教师,原则上2025年要配齐配足美育教师。提高美育教师综合素质,保障美育教师待遇。
       4.推进美育评价改革。深化艺术科目考试改革,自2022年秋季学期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将艺术类科目考试成绩纳入学生中考成绩。健全教育督导评价制度。
       5.改善美育办学条件。加大美育经费投入,改善场地器材建设配备,整合社会美育资源。
       6.加强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制定落实措施。

  • 征集公告
  • 意见征集情况
  • 一、部门会签意见采纳情况

    根据《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责任分工,市教育局组织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文联10个部门就《意见》内容进行了会签,10个会签部门全部同意会签,个别单位同时提出了反馈意见,市教育局均已采纳。

    二、公众参与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市教育局于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5月6日将《意见》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时间共计31天。截至征集结束,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三、合法性审查意见采纳情况
           市教育局在申请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前,已依法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2022年9月26日,《意见》通过了合法性审查,针对市司法局提出的合法性审查意见,我局均已采纳。


    • 专家论证

           2022年5月7日,市教育局在局机关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两项《意见》”)专家论证会,邀请了华东师范大学、烟台大学、鲁东大学、山东省教科院的5名专家组成论证小组,专家组听取了市教育局关于两项《意见》编制情况的汇报,审阅了相关材料,经质询讨论,形成论证意见如下。

           一、两项《意见》指导思想和原则明确,思路清晰,文本规范,内容体系完整丰富。

           二、两项《意见》,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对构建我市高质量发展教育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实用性和指导性。
           专家组一致同意两项《意见》通过论证,按程序上报审批。



    • 风险评估

    2022年5月,委托烟台大学法学院专家对《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了风险评估。评估报告对意见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四个方面重点进行分析论证,对风险因素的发生概率、影响程度和风险程度进行了评估,提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措施。我局均已采纳,并对意见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 集体讨论

    2022年10月28日下午,中共烟台市委副书记、市长郑德雁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了市教育局蔡润圃局长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意见》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审议通过了市教育局送审的《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意见》。

    • 执行评估

           按照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局重点围绕深化美育教学改革、创建美育特色品牌、强化美育师资保障、推进美育评价改革等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对《实施意见》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高质量发展,坚持整体推进学校美育工作

    学校美育高质量发展是一项系统工作,要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守正创新,加强全局性谋划,做好整体性推进,充分用好校内外美育资源,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一核心任务,同向发力,互补协同,共同服务于高质量发展大局,全市学校美育工作重点在7个方面“下功夫”:

    (一)在提高学校美育育人功能认识上“下功夫”。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提出“美育是审美教育、情操教育、心灵教育,也是丰富想象力和培养创新意识的教育,能提升审美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全市各级各部门正确认识学校美育的育人功能,不断强化理论学习,把美育理论学习与一线工作实际结合起来,着力学通弄懂,理论与实践结合,实现知行合一。

    (二)在学校美育政策落实上“下功夫”。全市各级各部门能够充分认识到国家、省市美育政策的出台,是国家发展要求的具体体现,是聚焦发展问题,提出解决路径的具体体现。全市上下在认真落实政策要求上下功夫,明确政策要求,结合区市、学校实际,抓好政策落地、落细。

    (三)在学校美育课程的开设管控上“下功夫”。督促指导各区市、各学校按照国家课程要求,开齐开足美育课程,严禁挤占、挪用。市级教育部门常态化组织开展全市学校美育专项督导,重点督查挤占、挪用美育课程的形式,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四)在学校美育教师队伍建设上“下功夫”。指导各区市、各学校紧紧围绕建设高质量教师队伍,在配齐配足美育教师、提升美育教师素质、强化美育教研、保障美育教师待遇等方面下功夫,着力构建一支专职、专业、专任的美育教师队伍。

    (五)在学校美育课堂教学质量上“下功夫”。指导各区市、各学校要坚持素养导向,以全面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的中心,大力开展课堂教学研究。通过开展优质课堂教学观摩展示活动、优质课评选展示活动,做好优秀课例的展示推广。同时不断提升对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和对农村薄弱学校的支持帮扶力度,推动区域教育公平有质量发展。

    (六)在学校美育评价改革上“下功夫”。调度各区市、各学校充分发挥美育评价改革的牵引和带动作用,不断深化学校美育评价研究,落实好我市初中艺术学科评价改革要求。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并重,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坚持行政推动与保障机制并推,强化评价改革系统推进。坚持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并进,强化评价改革落地见效。坚持测试与评价双轨并行,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七)在学生艺术展演质量上“下功夫”。要求各区市、各学校跳出美育活动看美育,充分认识学生艺术展演是在为学生搭建成长的舞台,是在展示学校五育并举的育人成果。切实提高学生艺术展演的覆盖面,面向人人开展美育活动,不断提高展演节目的质量和成效。同时要立足普及抓提高,着力做好高水平器乐、舞蹈团的建设。

    二、聚焦发展难点,不断提高全市学校美育发展质量

    全市学校美育工作,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理念,不断深化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省教育厅《教育工作简报》〔2023〕第16期以《坚持“四重四推”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为题进行推广;省教育厅以《烟台市:创新构建美育“四个三”评价机制》推广我市美育评价改革经验;山东教育网以《烟台市:“四个三”推动学校美育高质量发展》推广我市美育工作经验。先后在全省深化学校美育评价改革座谈会和全省学校体卫艺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一)学校美育课堂教学改革不断深化。在全面落实我市美育课程“刚性化”管理,开齐开足课程的前提下,全市美育课堂教学坚持素养立意,不断开展核心素养导向的课堂教学研究,切实提高育人质量。在2023年全省基础教育优质课评选活动中成绩突出,音美学科共获得省级一等奖4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5项,位居全省第二位。

    (二)学校美育展演活动多姿多彩。组织开展了2023年市县校三级艺术展演,实现了展演活动的全覆盖,为每名学生搭建了展示的舞台。经遴选,有210个艺术表演类节目、97个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参加了市级艺术展演。我们在6月和10月,分别在烟台大剧院、胶东剧院进行了全市学校美育工作现场会和市级美育成果专线展示,让更多的孩子走上了大剧院的舞台,提升了学生的自信,丰富了他们的人生。展示还邀请学生家长现场观摩了演出,让家长看到美育的育人价值,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在2023年第七届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我市获全国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获奖数量全省第一位);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一等奖1项,并入选全国艺术展演现场展演(山东省唯一一个全国一等奖,我市是全省唯一一个第六届、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有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获全国一等奖,并入选现场展演的地市)。今年会同市委网信办、团市委、卫健委等市直部门组织了6个批次主题书画比赛,共征集2万余件师生作品。

    (三)学校美育评价改革日趋完善。突出发挥评价的带动作用,以评促学、以评促教。印发了《烟台市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过程性评价+专项测试”的考试要求和“人机对话+纸笔测试”的考试方式,音美学科以40分计入学生中考总成绩,总体改革情况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2023年,我市承办了全省深化学校美育评价改革现场会,交流展示了我市的经验做法,得到了专家同行一致肯定。顺利完成四区2022级初一新生艺术学科第一次过程性评价测试。申报立项了省级教育评价改革“先行先试”项目《率先探索将艺术科目纳入中考》、申报成功了省级教育评价改革试点《以美育人视域下区域学校美育评价改革机制的实践与探索》。

    (四)学校美育教师素质不断提高。紧紧围绕美育教师素质提升工作,组织开展青年美育教师“培青培优行动”,每日进行业务打卡。成立烟台市中小学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强化课堂教学研究。组织全市音美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器乐管乐团建设培训、教科研培训,全面提高教师素养。在2023年全省音乐教师基本功大赛中,我市24名参赛教师22人获得个人全能奖、20人获得教学素养奖、22人获得专业素养奖、3个学段均获试题命制奖,市教育局获优秀组织奖,综合成绩位居全省第三位。在2023年全省学校美育典型经验做法与创新教学成果案例评选中,全市音美学科各报送18篇典型,全部获奖,位居全省第一位。

    (五)学生高水平艺术团建设初见成效。聚焦打造高水平师生艺术团,发挥高水平艺术团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更好展示我市学校美育工作良好形象。2023年我们先后成立烟台市教师管弦乐团、“小青燕”“小海鸥”童声合唱团。在2023年山东省高水平学生艺术团遴选建设活动中,我市推荐的6个学生艺术团全部入选,与青岛、济南入选数量相同,并列全省第一。

    三、正视发展存在的难点,不断完善新机制新措施

    当前,全市学校美育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明显的问题。一是全市体育美育卫生教师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全市体育美育教师约7800人,专职专任率在50%左右。学校体育美育教师兼科或改科现象非常严重,部分区市还存在大量非专业教师兼任体育美育学科教学的问题,这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学科教学水平,影响了育人质量。同时全市中小学校的校医配备数量还在低位徘徊,兼职数量大。二是全市高水平学生艺术团的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对标省内的济南和青岛,我们全市中小学生艺术团面临“量小优少”的问题,艺术团不能满足学生的高水平艺术需求。以音乐学科高水平社团为例,2023年市级展演专场演出中40人以上编制的乐团仅有23个,其中民乐团6个、管乐团17个、手风琴乐团1个(开发区6个;莱山区5个;牟平区3个;莱州市、招远市、芝罘区、福山区各2个;龙口市1个)。

    针对存在的问题,切实需要在下一阶段拿出切实整改措施:

    (一)聚焦学校美育课程开设这个“关键点”。课程开齐开足是全面抓实抓好学校体卫艺健康教育的关键所在,全市上下始终强调课程开设的“刚性”要求。2023年9月,在2017年“刚性化管理”通知的基础上,又印发了《关于持续加强义务教育学校音体美课程刚性化管理的通知》,目的是就是对全市中小学校音体美课程开设的管控进行再提醒、再强调、再部署,切实抓实课程开设。 

    (二)聚焦学校美育评价改革这个“牵引点”。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当前,我市的学校体育美育评价改革正在向纵深推进,我们要注重发挥评价的改进和激励作用,强化过程评价,完善综合评价,坚持在市域内构建科学、合理、有效的体育美育评价体系。同时不断关注省内、国内各地体育美育评价改革的动向,学习借鉴外地好的做法。

    (三)聚焦学校美育教师队伍建设这个“着力点”。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教师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育人质量的高低。紧紧围绕建设高质量教师队伍,积极用好名师工作室、区域教研基地、音体美专项培训、青年教师“培青培优”等活动和载体,在提升体育美育教师素质、强化体育美育教研、保障体育美育教师待遇等方面下功夫,着力构建一支专职、专业、专任的体育美育教师队伍。

    (四)聚焦学校体育美育高水平团队建设这个“突破点”。全市学校体育美育工作聚焦高质量发展,追求向上突破,高水平的团队建设必不可少。各区市、各学校要立足地域文化特色,依托学校资源优势,因地因校制宜,加强体育美育高水平学生团队建设,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品牌项目。以品牌项目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高水平团队的带动引领作用,将典型引领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组织开展专题研讨培训、现场推进会、成果交流展示等活动,建立辐射带动其他学校的推进机制,形成市域内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

    (五)建立完善考核督查机制。要强化对全市学校美育重点工作的调度落实,按照“市级统筹、区市主导、学校落实”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市、县、校三个层面的工作职责,推动形成整体推进合力。要坚持从工作成效出发,加强监督考核,提高考核的精准度、灵活性和说服力,使考核的“指挥棒”传递压力、激发活力、增添动力,保障各项工作、指标任务落实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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