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承办单位:烟台市教育局  计划完成时间:2022.03

决策启动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集体讨论

决策公布

执行评估

  • 决策草案
  • 草案解读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体育锻炼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在全市中小学推行“健康体育、科学体育、全员体育”的理念,以“人人参与、天天锻炼、健康成长、终身受益”为目标,实施课程、输送、竞赛、评价、条件保障“五位一体”的学校体育与健康教育体系。坚持校内校外相衔接,坚持学校家庭相结合,坚持全员分类相协调,坚持普及提高相促进,全面提升体育教育质量和整体发展水平,切实发挥体育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推进素质教育中的综合作用,开创新时代烟台学校体育工作新局面,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体育教学改革
       1.增加体育课时。优化学校课程方案,调整课程设置比例,逐步增加体育课时。到2022年,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落实体育课程刚性管理,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完成时限:2022年12月。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区市政府(管委)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提高教学质量。构建体育与健康课、大课间体育活动、课外体育活动、假期体育与健康教育整体设计的校内外一体化体育与健康课程体系。推进“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模式,实施“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结构化、大单元教学,探索“体育选项走班制”教学组织形式。设立体育课程和项目“超市”,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需求,落实“教会、勤练、常赛”,使学生至少熟练掌握1项运动技能。普及游泳教学,力争到2025年让每一名中小学生都能够掌握游泳技能。加强健康教育,每学期在体育与健康课中安排4课时,由体育教师负责授课,以多种方式进行考试、考查,引导学生形成健康生活方式。(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加强体育锻炼。落实大课间“体能天天练”和课外体育活动制度,寄宿制学校实行早操制度,保证学生进行有效运动负荷的体育锻炼,每年4月份为体育活动月,最后1个周为体育节。合理安排校外体育锻炼时间,加强课后延时服务,完善体育与健康家庭作业和假期作业制度,保证学生每天校外1个小时体育锻炼时间,促进学生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在全市幼儿园逐步推行幼儿体育,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保证幼儿每天开展不低于1小时的以户外体育游戏为主的体育活动,发展走、跑、跳、投、滚翻、攀爬、平衡、穿越等基本运动能力。强化学生军事训练,落实军训课时,保证军训质量。(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4.配齐配强体育师资。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兼职及与专业机构合作等多种方式,解决体育教师短缺问题。(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5.培育体育名师团队。依托高校建立市级体育教师培训基地。积极创造条件推荐符合要求的优秀体育教师参评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齐鲁名师、特级教师等。建立30个市级优秀体育教师工作室,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定期举办体育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在教育科研项目中设立学校体育研究课题,提升体育教师科研能力。(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保障体育教师待遇。中小学体育教师每周基本教学工作量保障12课时,将体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体质健康测试、课后训练、课外活动、课后服务、指导参赛和走教任务等计入工作量;把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体育赛事成绩、基本功比赛成绩纳入对体育教师教学成绩评价,在参加教学科研工作评定、职务职称晋升评审、绩效工资内部分配等方面,享受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保证体育在全市教学成果评定中占有一定比例。学校要为体育教师配备必要的运动服装和体育装备。对学校体育工作成绩显著、向市级以上高水平运动队培养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业绩突出的体育教师三年一次给予表扬。(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完善体育评价机制
       7.改革和完善评价制度。改革初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办法,推行“运动参与+健康知识测试+体质健康测试+运动技能测试”方式确定体育与健康科目成绩。自2023年起,逐步提高中考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分值,到2025年占比达到中考总分值的10%。市、区教育部门每年对各区市和所辖学校进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运动技能抽测,抽测结果列入对各区市教育部门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年度督导考核。学校每年举办全体学生参加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运动会,达标情况列入对校长、分管校长、体育教师和班主任的考核。(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8.强化督导问责。各区市要每年开展学校体育质量监测,将落实眼保健操、科学使用电子产品等减轻课业负担情况纳入学年度教育督导评估范围,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以2021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近视率为基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两年下降或近视率连续两年上升的,对区市人民政府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中降低一个等次;对学校降低年度考核等次,按照有关规定对学校校长和分管副校长问责并调整岗位;减少学校当年评优评先名额,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深化体教融合发展
       9.规范课余体育训练。学校要组建运动队,积极开展课余训练。支持鼓励学校与体校、社会体育俱乐部合作,共同开展体育教学、训练,采用“区市队校办”的模式,共建各类高水平运动队。(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0.健全体育竞赛体系。科学设置体育赛事,完善市、县、校三级普及性和选拔性竞赛制度。每三年举办一届烟台市中学生运动会,每年举办“中国体育彩票杯”各项目的烟台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市长杯”中小学校园足球联赛和“百校杯”各项目联赛等比赛。各区市每年要举办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会、特色体育项目联盟比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赛。学校要建立健全以面向全体学生为主的校园体育竞赛机制,每年要举办一次综合性阳光体育运动会(或阳光体育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运动会、一次以上全校特色体育项目比赛,广泛开展小型多样的班级、年级和校际间体育竞赛,通过丰富多彩的校园体育竞赛,吸引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1.建设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幼儿园)。在“一校一品”“一校多品”体育特色项目基础上,建设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幼儿园),每三年组织一次评估考核,实行动态管理。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幼儿园)要因地制宜开展体育教学、训练、幼儿基本体操等启蒙教育和兴趣培养,每年举办面向全体学生的传统项目竞赛和游戏活动。分级分类轮训体育教师。争创省级、国家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发挥体教融合引领带动作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2.培养优秀体育人才。建立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的优秀体育人才招生、训练、培养、输送“一条龙”体系,建立小学、初中、高中对口升学单位,开展相同项目体育训练,义务教育阶段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在县域内可以跨学区入学,高中学校可以全市范围招生,开展优秀体育人才集中培养,为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提供成才路径,培养、输送具有较高文化素养和体育专项技能的高水平体育竞技人才。(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改善体育办学条件
       13.加大体育经费投入。各区市要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完善投入机制,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支持学校体育工作,吸引社会捐赠,多渠道筹集学校体育工作资金。学校要根据需要支持体育工作开展,可按照一定比例或标准安排体育工作经费,保证体育教学、科研、训练、活动、竞赛和培训的需要。(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4.改善场地器材建设配备。各区市要按标准建设中小学体育场馆。推进社会公共体育场馆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把城市和社区新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优先建在学校或其周边,实现体育场地设施共享共用。建立体育器材补充机制,配齐配好、及时更新体育教学和活动所需器材设备。(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5.引导家庭社会力量参与。将体育与健康内容纳入家长学校课程体系,教育引导家长帮助孩子养成良好体育习惯和健康行为习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居家和户外体育锻炼。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向社会体育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中小学提供教学与训练服务,作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重要内容。鼓励企业、单位、个人及社会公益组织赞助学校体育活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加强组织保障
       16.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管委)要把学校体育工作、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总体谋划,做好政策、经费和条件保障。教育部门要履行主管部门职责,牵头做好学校体育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研究具体政策举措,加强协同配合,推进学校体育改革发展。各级各类学校要把体育与健康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抓好教学、训练、评价等工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体育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7.强化宣传引导。各区市各学校要加大学校体育工作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要落实家庭教育指导,凝聚各方面共识,形成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心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8.制定落实措施。各区市各学校要研究落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具体措施,制定本区市和学校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学校体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改善学校体育办学条件。(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一、制定背景和出台目的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2021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6号)。围绕落实国家、省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市学校体育工作,构建高质量发展教育体系,市教育局起草了我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出台旨在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在全市中小学推行“健康体育、科学体育、全员体育”的理念,以“人人参与、天天锻炼、健康成长、终身受益”为目标,实施课程、输送、竞赛、评价、条件保障“五位一体”的学校体育与健康教育体系。坚持校内校外相衔接,坚持学校家庭相结合,坚持全员分类相协调,坚持普及提高相促进,全面提升体育教育质量和整体发展水平,切实发挥体育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推进素质教育中的综合作用,开创新时代烟台学校体育工作新局面,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决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
       3.中共中央 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
       5.省政府办公厅《〈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6号)。
       三、主要框架
       《意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今后一段时间内全市学校体育工作发展目标。第二部分为改革重点任务,从深化体育教学改革、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完善体育评价机制、深化体教融合发展、改善体育办学条件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改革措施。第三部分为学校体育组织保障措施。
       四、规划任务
       1.深化体育教学改革。增加体育课时,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加强体育锻炼,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2.强化师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体育师资,培育体育名师团队,保障体育教师待遇。
       3.完善体育评价机制。改革考试制度,自2023年起,逐步提高中考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分值,到2025年占比达到中考总分值的10%。
       4.深化体教融合发展。规范课余体育训练,健全体育竞赛体系,建设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培养优秀体育人才。
       5.改善体育办学条件。加大体育经费投入,改善场地器材建设配备,引导家庭社会力量参与。
       6.加强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

  • 征集公告
  • 意见征集情况
  • 一、部门会签意见采纳情况
           根据《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责任分工,市教育局组织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文联10个部门就《意见》内容进行了会签,10个会签部门全部同意会签,个别单位同时提出了反馈意见,市教育局均已采纳。
           二、公众参与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市教育局于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5月6日将《意见》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时间共计31天。截至征集结束,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三、合法性审查意见采纳情况
           市教育局在申请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前,已依法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2022年9月26日,《意见》通过了合法性审查,针对市司法局提出的合法性审查意见,市教育局均已采纳。

    • 专家论证

           2022年5月7日,市教育局在局机关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两项《意见》”)专家论证会,邀请了华东师范大学、烟台大学、鲁东大学、山东省教科院的5名专家组成论证小组,专家组听取了市教育局关于两项《意见》编制情况的汇报,审阅了相关材料,经质询讨论,形成论证意见如下。

           一、两项《意见》指导思想和原则明确,思路清晰,文本规范,内容体系完整丰富。

           二、两项《意见》,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对构建我市高质量发展教育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实用性和指导性。
           专家组一致同意两项《意见》通过论证,按程序上报审批。




    • 风险评估

           2022年5月,委托烟台大学法学院专家对《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了风险评估。评估报告对意见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四个方面重点进行分析论证,对风险因素的发生概率、影响程度和风险程度进行了评估,提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措施。我局均已采纳,并对意见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 集体讨论

    2022年10月28日下午,中共烟台市委副书记、市长郑德雁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了市教育局蔡润圃局长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审议通过了市教育局送审的《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

    • 执行评估

    按照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烟政办字〔2022〕63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我局重点围绕深化教学改革、强化师资队伍、完善体育评价机制、深化体教融合发展4方面的重点任务,对《意见》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意见》印发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学校体育工作坚持“健康体育、科学体育、全员体育”的理念,实施课程、输送、竞赛、评价、保障“五位一体”的学校体育与健康教育体系,全面提升体育与健康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开创新时代烟台学校体育工作新局面。

    一、全面深化体育教学改革

    (一)保障体育课时。2023年9月,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持续加强义务教育学校音体美课程刚性化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审定的课程表开设体育课程,从制度层面保证了体育课程、课时的开齐开足,有力地保障了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2023年4月,市教育局印发《烟台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各学校要将体育与健康课和课外体育活动列入学校教学计划,不得削减、挤占、挪用体育与健康课、大课间体育活动、课外体育活动时间,各学校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二)提高教学质量。强化健康教育,每学期在体育与健康课中安排4课时的健康教育,利用雨雪、雾霾等特殊天气进行室内授课,并由“刚性管理制度”确保落实。2023年10月,组织参加山东省第一届中小学体育教师基本功比赛,取得优异成绩,并以此为契机,开展市级选拔赛,参赛教师进行运动技能、体能、教学设计等方面的展示交流,真正实现“以赛促教”。2023年11月,组织教研员和骨干体育教师参加山东省义务教育新课标课堂教学研讨会和山东省初高中体育特级教师工作坊研讨培训活动,我市有9节体育课在省级平台展示交流,进一步提高了我市体育教师的执教能力,带动区域体育教学高质量提升。

    (三)加强体育锻炼。在全市范围推行大课间“体能天天练”和课外体育活动制度,4月份的体育活动月,最后1个周的体育节,全市中小学纷纷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体育活动,中小学生全员参与,掀起体育锻炼的热潮。有针对性地安排解决学生体质健康问题的活动内容,保证不少于20分钟中等及以上运动强度的体育锻炼。2023年5月,举办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阳光体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市级推选11份优秀作品参加山东省中小学阳光体育大课间展评活动,并全部获奖,有3个一等奖作品在山东广播电视台体育频道展播,展播数量占全省展播作品数量的1/6。

    (四)推进幼儿体育。我市率先把幼儿体育活动纳入全市学前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2023年2月,成立烟台首个幼儿体育研究示范基地(福山区兜余幼儿园),深入开发幼儿体育游戏,总结形成了“幼儿体育游戏+跳皮筋”的户外体育游戏模式。兜余中心幼儿园辐射带动周边15家幼儿园,起到了很好的引领作用,助推幼儿园体育游戏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将幼儿综合体育游戏向周边推广。福山区兜余幼儿园体育活动、烟台市幼儿体育示范基地挂牌等先后被央视频、新华社等国家级媒体报道推广。2023年9月26日,山东省基础教育重点领域改革交流研讨现场观摩活动在福山区兜余中心幼儿园举行,青岛等5市与会代表现场观摩兜余中心幼儿园幼儿体育游戏。市教育局还在福山区、莱阳市、蓬莱区、招远市、高新区、市直机关幼儿园布局了六个幼儿体育工作室,扩充幼儿体育师资团队,积极探索,为幼儿体质提升开辟新路径。

    二、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一)加强体育师资培训。2023年8月,市教育局联合鲁东大学,开展体育专业学生“校地顶岗”实习模式,进一步补充体育教师缺额,同时为学校体育师资注入新鲜血液,对学校体育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加强全市体育教师专项培训,2023年8月,组织区市教研员和骨干体育教师参加全国学校体育联盟培训会、全国体育与健康优秀体育课观摩展示活动;12月3日-15日,依托属地高校(鲁东大学)市级足球培训基地,开展全市足球教练员高级培训班,全方位提高体育教师的理论素养和专业技能。

    (二)名师带动,科研引领。全市成立了30个优秀体育教师工作室,做到区市、学段全覆盖,目前各工作室已针对新课标解读、课程体系构建、大单元教学等专题内容开展科研试点工程,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2023年4月,举办全市学校体育教研员及骨干教师培训班和全市体育教师科研培训班,对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五四”学制区域体育与健康课程开发与实施的研究》结题,并对烟台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体育与健康专项课题开题。2023年8月,参加全国第一届学生(青年)运动会科报会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我市推荐30篇论文,其中25篇获奖,在全国有2篇获奖。2023年10月,组织申报烟台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年度课题,共有12份课题申报成功。

    (三)保障体育教师待遇。印发《烟台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中小学体育教师每周基本教学工作量保障12课时,将体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体质健康测试、课后训练、课外活动、课后服务、指导参赛和走教任务等计入工作量,学校为满工作量的体育教师配备必要的运动服装和体育装备。

    三、完善体育评价机制

    (一)稳步推进中考体育改革。2023年9月,印发《2024年烟台市初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办法》《义务教育学校体育与健康科目运动参与评价办法》,2024年体育考试按60分计入学生中考成绩,其中运动参与20分,为初中阶段学生在课堂教学、大课间体育活动、课外体育活动、学校体育竞赛、假期(家庭)体育与健康作业等各项体育活动中的表现评价;体质健康测试40分,按照体育中考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实际得分计入中考成绩。

    (二)强化督导问责。《意见》中,明确提出:“以 2021 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为基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两年下降的,对区市政府(管委)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中降低一个等次;对学校降低年度考核等次,按照有关规定对学校校长和分管副校长问责并调整岗位;减少学校当年评优评先名额,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2023年4月8日,市教育组织召开全市学生体质提升工作会议,烟台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总督学王先统对学生体质健康提升工作做出了重要强调和部署。2023年10月,对全市99所学校开展了学生体质健康抽测;2023年5月、11月分别部署迎接2022、2023年度省《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抽查复核工作,市教育局根据市级抽测、省级抽测成绩进行通报,落实督导问责。对违规挤占、挪用体育课的学校,根据《关于持续加强义务教育学校音体美课程刚性化管理的通知》要求,依规处理。

    四、深化体教融合发展

    (一)完善学校体育竞赛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县、校三级普及性和选拔性竞赛制度。举办2023年“中国体育彩票杯”各项目烟台市中小学生体育联赛。加快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建设,推进校园足球赛制改革,在原来“校长杯”“区(市)长杯”“市长杯”三级校园足球联赛的基础上,设立“百校杯”校园足球联赛,形成四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竞赛体系,有效地扩大了校园足球人口和普及程度。指导各区市举办2023年阳光体育运动会、特色体育项目联盟比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抽测等体育竞赛。

    (二)创建体育特色学校。全市积极争创省、国家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发挥体教融合引领带动作用。2023年12月,我市47所中小学校申报创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有16所中小学校获得省级推荐。

    (三)做好游泳普及推广。以牟平区和牟平一中为试点单位,探索普及游泳教学。2023年7月,我市牟平区中小学游泳普及推广活动正式启动,此次培训为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技能提供有力保障,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平台。此次体育教师游泳培训班的开设也将进一步有效推进体教融合,继续开启体教融合的新篇章。

    五、《意见》实施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总的来看,《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实施进展顺利,但部分任务指标实现进度较慢,全面完成《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全市体育教师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全市体育美育教师约7800人,专职专任率在50%左右。学校体育美育教师兼科或改科现象非常严重,部分区市还存在大量非专业教师兼任体育美育学科教学的问题,这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学科教学水平,影响了育人质量。

    (二)运动场地、设施配置不均衡。运动场地的缺乏是制约学校体育发展所面临的重要问题。目前阶段,新建学校的运动场地、器材设施都能很好地满足学生的运动需要,但是一些城区的学校被高楼大厦包围,使得学校运动场地也“越来越小”,部分乡镇农村学校学生在水泥地上进行体育教学、训练。学校体育基础设施条件得不到满足,导致学生参与度低、容易出现受伤、学习兴趣不高等问题。

    (三)社会氛围影响学校体育健康发展。在当前重文化成绩轻体育锻炼的社会影响下,学校、家长、社会不能形成发展学校体育的共识,推行阻力重重,在小学阶段家长还能够支持孩子积极参与学校体育运动,到初中、高中,都以文化学习为主,使学生游离于体育运动之外。

    六、进一步推进《意见》实施的主要措施  

    下一步,烟台市教育局将以市政府《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为引导,全面推进落实“五位一体”学校体育与健康教育体系,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持续改革和完善评价制度。制定出台烟台市初中体育与健康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整体方案,推行“运动参与+健康知识测试+体质健康测试+运动技能测试”方式确定体育与健康科目成绩。加大对各区市和所辖学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抽测范围,并探索实施对运动技能的抽测,加大督导考核力度。

    (二)持续推进体教融合发展。对全市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开展评估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布局各项目市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幼儿园),继续推进游泳教学普及推广。

    (三)持续发挥赛事引领作用。开展全市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抽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抽测)并迎接省抽测。举办2024年烟台市中学生运动会和“百校杯”各项目学校体育联赛,发挥体育竞赛的激励作用,让更多的学生参与比赛。

    (四)持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举办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优秀体育教师工作室各项研究推进活动,继续推进幼儿体育示范基地和幼儿体育工作室的研究试点工作。组织市级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学校开展研究。举办全市骨干体育教师、教研员培训班,举办全市新课标下体育与健康优质课评选和全市中小学体育教师基本功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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