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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70600004260213T/2022-01420 成文日期: 2022-03-30
发布机构: 市广播电视台 组配分类: 电视广播

我市将对这类矿山企业进行全覆盖异地执法——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支队长张琳做客《民生热线》节目

日期:2022-03-30      来源: 烟台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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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重点有哪些?如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今天早8:00至8:30,烟台广播电视台《民生热线》节目邀请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支队长张琳做客直播间,和大家交流上述话题。

主持人: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隶属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任务是什么?

张琳:市安监支队受市应急管理局委托,依法依规集中行使工矿商贸、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执法职责及防震减灾领域执法职责。总体讲有以下4项职责任务:

1.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市级的执法职责。承担驻烟中央企业三级单位、省管企业二级单位和市管企业总部(总公司、集团公司) 的安全生产执法职责。

2.负责组织查处跨县市区和具有全市影响的复杂案件。

3.指导县市区安全生产及防震减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4.受理职责范围内领域投诉举报。

主持人:在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方面都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副支队长孙平:为认真汲取栖霞和招远两起矿山事故教训,我们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持续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去年以来,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180家次,整改事故隐患800余处,办理处罚案件71起,暂扣了2家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1家矿山企业停止生产,责令2家矿山企业停止建设。下一阶段我们还将聘请外市执法人员和专家,对本次未检查的复工复产矿山企业进行全覆盖异地执法,保持执法检查高压态势,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主持人:公司的电工、焊工已经报名培训考试,并已经取得了应急局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这种情况下还需要组织参加公司的三级教育培训吗?

副支队笪军:是的,也必须参加。对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按照规定,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是指对所有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在上岗前都必须经过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只是说明具备了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并不能代替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需要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具体内容和要求请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组织实施。

主持人:是不是企业所有员工都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执法监督科科长钟伟:《安全生产法》规定,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就是说所有员工(全员)都要进行教育培训,并且要保证教育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具体讲,企业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所有从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也就是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企业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工人以及临时聘用、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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