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农〔2022〕59号
各有关区市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按照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现下达2022年农田建设任务,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加快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永久基本农田和“两区”为重点,统筹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发展需求,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和综合生产能力。统筹整合资金,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提升项目建设标准和质量,确保本次下达任务对应的新立项项目今年12底前全部竣工。要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积极配合做好违规占用耕地专项整治,落实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二、及时做好任务分解落实
各区市要认真落实各级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综合考虑本地“两区”面积、规划目标任务、项目储备、考核考评等因素,同时兼顾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革命老区、第一书记派驻村、国家级和省级良种繁育基地、大中型灌区有效灌溉区域等重点领域,结合当地实际,统筹建设需求,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地块。
三、优化项目选址和建设内容
(一)优化项目选址。各区市要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立足本地实际,重点在永久基本农田、“两区”实施项目建设,不得在有“非农化”或“非粮化”用地问题的地块以及属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中规定禁止立项的地块上建设高标准农田,新立项项目不得与2011年以来已建成并上图入库项目和在建项目产生重叠。
(二)突出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要按照“填平补齐”要求,逐步增加高标准农田地力培肥、土壤改良等建设内容,统筹整合秸秆还田、深松深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用地膜污染防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耕地质量提升措施,推进农业绿色发展项目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内落地实施,严格落实耕地质量建设标准,确保耕地生产能力持续增强。
(三)加强农田灌排水网建设。要严格落实水资源论证制度,按照灌溉与排水并重要求,合理布局田间灌排体系,做好与项目区周边大中型灌区的科学衔接,把田间小型水利设施作为优先建设内容,实施塘坝、坑塘等小型水源工程,优先利用地表水灌溉。要因地制宜发展节水灌溉和高效节水灌溉,按照水价改革要求,配套田间灌溉计量基础设施,特别是地下水超采、水资源短缺等地区,要进一步加强管灌、喷灌、微灌等灌溉设施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要针对近年洪涝灾害中的农田基础设施短板,优化项目建设内容,配套完善低洼易涝地块排水设施,切实提高防灾减灾能力。要实施引排水沟渠生态化改造,积极引导农田退水循环利用。
(四)提升项目综合建设成效。要加强农田林网建设,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支持旱作农业区、山地丘陵区开展高标准梯田建设;支持开展大豆等油料生产基地建设,因地制宜推广水肥一体化、浅埋滴管等高效节水灌溉措施,夯实大豆油料综合生产潜力。
四、提高建设资金保障能力
各区市要认真落实各级有关规定,切实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优先保障领域,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加强与同级财政、发展改革部门的沟通协调,严格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涉农资金整合约束性任务的资金支持政策,落实提高新增耕地收益和土地出让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比例的规定,加大政府债券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力度,确保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投入财政资金不少于1950元。各区市要积极探索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贷款贴息等模式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和引导承包经营高标准农田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筹资投劳,建设和管护高标准农田。
五、狠抓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
要坚持项目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两手抓、两手硬,严格执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规范项目全过程管理,进一步提高建设质量和效益。要充分利用定期调度和考核评价、督促指导、约谈通报、奖优罚劣等手段,激励督促在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完工项目及时进行验收,并按时“上图入库”。根据省厅要求,今年新立项项目要在12月底前全部竣工,以往年度结转至今年的项目要在3月底前基本竣工、5月底前全部完成县级初验。要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要求,将建后管护作为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认真落实《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运行管护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日常管护和专项维护相结合的工程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做好产权移交,建立管护制度,明确管护标准,确保工程运行管护工作落实到位。
六、积极推动创新示范
各区市要根据区域特点,因地制宜采取不同建设模式,借鉴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县推进示范县创建和德州市“吨半粮”创建等,在建设内容、标准和方式上进行探索,打造多种类型的示范,实现典型引领。要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工程设施与农技农艺技术融合发展,与农业生产、乡村建设相协调,推动基础设施配套、耕地质量提升、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土壤墒情检测等资源要素向项目区内聚焦,进一步提升高标准农田综合效益,拓展农田多重功能。
七、其他工作要求
(一)严把项目申报审批关。各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各镇(街道)按照规定抓紧做好项目勘察设计、实施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组织做好项目实施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编制、汇总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各区市要切实把好项目评估关,坚决杜绝重复立项、重复建设情况的发生。
(二)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要不断强化廉洁意识,严肃财经纪律、廉洁纪律,严格执行《农田建设工作纪律“十不准”》有关规定,切实防范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风险;对有社会资本参与的项目,要建立自筹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坚决防止因自筹资金不到位影响项目建设问题。加强日常监管,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责任主体抓好整改落实,对违规违纪问题,要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队伍安全。
(三)按时上报材料。各区市要于2022年3月28日前将建设任务分解落实情况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格式见附件2),并在4月20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局评审(参照往年格式,新增表格见附件3)。
联系人及电话:贺丽娜 8017161
王宝印 6627065
邮箱:ytsnyncjntjsglk@yt.shandong.cn
附件:1.2022年全市农田建设任务清单
2.2022年农田建设任务分解备案表(样表)
3.2022年省级重点支持领域任务和投资情况表
4.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烟台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2年全市农田建设任务清单 | ||||
序号 | 单位 | 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万亩) | ||
总任务 | 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任务 | 其中:高效节水灌溉任务 | ||
全市合计 | 6 | 0.5 | 1.5 | |
1 | 牟平区 | 2.06 | 1 | |
2 | 蓬莱区 | 0.5 | 0.5 | |
3 | 龙口市 | 0.9 | 0.5 | |
4 | 莱阳市 | 0.5 | ||
5 | 莱州市 | 1 | ||
6 | 海阳市 | 0.3 | ||
7 | 招远市 | 0.7 | ||
8 | 高新区 | 0.04 |
附件2 | ||||
2022年农田建设任务分解备案表(样表) | ||||
单位:万亩 | ||||
项目乡镇 (街道) | 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 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任务 | ||
总任务 | 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任务 | 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任务 | ||
附件3 | ||||||||||
2022年省级重点支持领域任务和投资情况表 | ||||||||||
(重点领域类别) | ||||||||||
单位:万亩、万元 | ||||||||||
项目名称 | 项目计划情况 | 支持重点领域情况 | ||||||||
建设面积 | 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 建设投资 | 其中:高效节水灌溉投资 | 项目区与重点领域重合面积 | 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重合面积 | 重点领域内建设投资 | 其中:高效节水灌溉投资 | 重点领域名称 | 重点领域等别 | |
注: |
附件4
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是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巩固提升国家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建设现代农业强省的重要决策部署。2022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继续组织申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一、项目申报原则
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立项,应按照《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山东省农田建设项目评审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区耕地资源、水资源和农业生产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农田建设,优化建设布局,合理确定建设顺序,重点在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
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集中统一高效的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评价、上图入库。全面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和项目资金公示制等。
二、项目建设内容
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应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按照区域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统筹设计建设内容。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等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八个方面,以及整合资金项目规定的建设内容,聚焦提升粮食产能,综合配套土地平整和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输配电、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及其他工程措施,同步推广应用现代农业科技服务,健全工程管护机制等。
加强农田林网建设,实施塘坝、坑塘等小型水源工程。支持旱作农业区、山地丘陵区开展高标准梯田建设,增强农田保土、保水、保肥能力。鼓励探索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管理模式。田间基础设施占地必须严格执行近期印发的《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以及我省即将出台的实施细则的规定。
三、项目申报条件
1.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均为新建项目,按照项目资金来源不同划分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2.高标准农田项目实行项目储备制度,申报项目原则上必须储备至项目库,且必须具备项目申报书。
3.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要求,申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1)符合市、县农田建设规划;(2)项目选址、区域范围、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资金需求科学合理;(3)项目区土地权属清晰,当地群众积极支持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须征得项目区所在村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4)地块相对集中连片,建成后能有效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粮食产能。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建设高标准农田:(1)存在“非农化”及“非粮化”用地问题的地块;(2)属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中规定禁止立项的地块。
四、项目重点支持领域
1.严格执行“三区三线”政策,优先支持“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
2.优先支持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原脱贫攻坚重点县、革命老区建设高标准农田。
3.支持整县推进示范创建工作。
4.支持国家级、省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高标准农田。
5.优先将大中型灌区有效灌溉区域打造成高标准农田。
6.加大对民族乡村、第一书记派驻村的对口帮扶力度,帮助搞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7.积极探索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新模式;支持和引导承包经营高标准农田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筹资投劳,建设和管护高标准农田。
8.支持在南四湖流域和黄河滩区的永久基本农田内建设高标准农田。
9.加大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力度,支持盐碱耕地改良。
五、项目资金筹集和使用
1.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根据资金来源不同,分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补助额度以中央财政实际拨付资金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年度投资计划为准。
2.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包括省、市、县三级财政为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筹集的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用债券投入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资金和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项目。
3.社会资金。承包经营高标准农田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按规定应投入的自筹资金,以及吸引金融、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形成的资金,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筹资投劳用于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形成的资金。
4.整合项目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区同时组织实施旨在提升耕地地力、改善生产条件、促进粮食生产的其他涉农项目资金。
5.其他资金。其他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
6.资金使用范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必须符合新修订的《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六、项目申报及批复
2022年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继续实行“县级申报、市级审批”的方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省级项目申报指南从项目储备库中择优选定拟立项扶持项目,并组织项目申报单位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质的机构,在实地测绘和勘察,认真做好项目区现状和需求分析的基础上,科学谋划项目区整体规划和布局,本着因地制宜和满足实际需求的原则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达到相应设计深度。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并经过公示后,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批复准予立项。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市级批复的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并上报市级。市级对县级上报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进行批复。
七、其他要求
1.项目实施方案格式参考2020年省厅印发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方案编写大纲》。
2.填报《省级重点支持领域任务和投资情况表》时,要逐项填列,如存在支持领域数据为零时,需附说明材料。
3.申报项目存在整合其他财政资金项目时,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时要包含所整合项目的有关内容,或被整合项目确定后,通过变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内容的方式,在实施方案中增加该部分内容。
4.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的耕地质量保护提升技术措施,原则上要实现项目区全覆盖,亩均投资不少于150元。
5.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原则上建在永久基本农田内,非永久基本农田内耕地纳入项目建设范围的,要说明原因,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或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
6.实施方案必须增加有关安全生产措施和预防未成年人防溺水措施内容。
7.因地制宜,推荐 设计使用无井房机井和杆式变压器,尽量减少田间各种设备看护、管护、存放房屋,确保安全,并做好项目区内废弃机井、井房的妥善处置方案。
8.按照灌溉与排水并重要求,合理配套建设和改造输配水渠(管)道、排水沟(管)道、泵站及渠系建筑物,完善农田灌溉排水设施。项目区排水沟(管)道要与附近主要分洪渠道、河道相连接,避免出现项目区排水内循环现象,确保做到引得进来、排的出去。
9.项目法人在申报项目时,必须同时报送设计公司针对项目是否存在重叠问题的书面说明,项目法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0.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履行农田建设管理职能,严把项目申报关,对因设计单位水平不高或责任心不强,造成项目设计质量不高、实施方案编制存在明显错误、失误及必备要素缺失等情况,必须责令其改正,必要时要求项目法人更换项目设计单位,以确保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编制质量。
11.积极探索、研究通过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新增耕地的途径和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新增耕地的认定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