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70600493503991D/2022-01335 成文日期: 2022-03-25
发布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业务的通知

日期:2022-03-21      来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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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住房公积金服务流程,即日起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包括提前部分还款和提前还清全部剩余贷款)业务进行调整如下:

一、提前还款的申请时限,由“正常还款满12个月”调整为“已完成首次约定还款”。

二、取消提前部分还款的次数限制。

三、申请提前部分还款的本金金额由“万元的整数倍”调整为“千元的整数倍”。


附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业务服务指南

一、提前还款条件

(一)已完成首次约定还款;

(二)贷款当前无逾期;

(三)提前还款款项已存入借款人还款账户;

二、提前还款申请时间:每月1至19日。

三、提前还款金额。提前还款金额包括提前还款本金和提前还款利息。提前部分还款的申请金额为提前还款本金,为千元整数倍,提前还款利息按提前还款本金的实际占用天数计算。提前还清全部剩余贷款的,应还利息按剩余本金实际占用天数计算。

四、提前还款办理渠道

(一)线上无要件办理方式

1.微信公众号还款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业务办理→归还贷款→提前部分还款/提前结清

2.手机APP还款

爱山东APP→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提前还款/提前结清

烟台一手通APP→公积金专区→公积金提前部分还款/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

3.官方网站还款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网址:http://gjj.yantai.gov.cn/)→个人业务入口→登录→还贷款→提前部分还款/提前结清

(二)柜面办理方式

1.办理地点:贷款受委托银行。

2.所需材料:借款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办理;委托办理的,提供借款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五、注意事项。提前部分还款后,剩余贷款按原剩余期限重新计算还款额,当月应按照更新后的还款计划在借款合同约定日继续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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