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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00004260002E/2022-02638 成文日期: 2022-03-19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文字解读 | 烟台市推进无纸化出具动物B证(电子证照)试点工作方案

日期:2022-03-19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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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2020年5月—2021年7月,农业农村部组织河北、江苏、湖北、山东、广东、宁夏等6个省份开展了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证)试点工作。从试点情况看,6个省份动物检疫工作效能明显提升,推进全链条信息化监管步伐明显加快。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要求,规范动物检疫工作,提升检疫工作效能,根据农业农村部部署,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我市根据国家和省级统一安排,于3月份全面开展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证)试点工作。

二、决策依据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证)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江苏和山东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动物B证试点工作。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全省推进无纸化出具动物B证(电子证照)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牧动卫中心发〔2022〕5号)要求,各地市要按照省局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试点工作方案。

三、出台目的

以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证明为抓手,规范我市动物检疫出证工作,加快构建畜禽免疫数量与检疫申报数量相结合、产地检疫与运输监管相结合、启运地出证与目的地反馈相结合的智慧监管模式,加强畜禽调运全过程闭环监管。

四、重要举措

一是完善动物检疫监督基础信息。全面采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养殖场(户)和屠宰场所等关键基础信息并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关联畜禽免疫数量与检疫申报数量。结合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收集辖区内饲养的动物免疫数据,同时推行线上申报检疫,实现免疫数量与检疫申报数量相关联。

三是实现产地检疫与运输监管挂钩。利用检疫证二维码的唯一性提升动物检疫证明防伪功能,同时加强畜禽运输车辆备案管理,未备案车辆不予出证。

四是有效衔接启运地出证与目的地反馈。建立检疫证明信息落地核销反馈功能。对畜禽运输目的地与出证信息不相符的,不予确认出场信息,并开通限期预警功能。


解读联系人:烟台市农业农村局动物卫生科  徐连森,联系电话:0535-68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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