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爆发控制指南》、《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480号)及有关规定,制订本预案。
一、启动条件:诊疗过程中出现的感染疑似爆发、爆发。
短时间内出现3例或以上临床症状相同或相近的感染病例,尤其是病例间可能存在具有流行病学意义的共同暴露因素或者共同感染来源时,无论有无病原体检测结果或检测回报结果如何,都应第一时间报院感科,由院感科上报分管院长并启动应急预案。
二、 目的:
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积极实施医疗救治,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三、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尹伟强(18561059191 )
副组长:杨新竹(17616095396)
成 员:杜子杰(17616076861) 韩松梅(13854568908)
陶启波(18561059292) 孙晓雯(15106502599)
孙钰娟(15865611032) 曲东合(13953524648)
任丰梅(13188770367) 杜同煜(17616076960)
滕举锋(13792583799) 刘亚琴(17616077096)
李伟峰(13361398300) 林 娜(15192200903)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医院感染暴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管理、指挥和协调,物资保障,负责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报告。
救治专家组:
组 长:童斌武(17616076897)
副组长:邱淑英(13665459808)
成 员:谭国英(15264580850) 徐殿锋 (18553503322)
杨新竹(17616095396) 曲升平 (13553138350)
刘抚梅(13081609055) 杜宝玲 (17616076729)
应急处置专家组职责
1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级别确定;
2对感染病人及高危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进行指导;
3对医院感染事件卫生应急响应的终止及后期评估提出咨询建议等。
医院各部门工作组职责
1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负责医院感染病例的诊断、治疗、检测标本的采集,病人分流转运及转运途中的医疗监护;对相关人员采取医学隔离措施;对现场采取消毒隔离措施;协助做好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
2医务科:负责监督指导医务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等规章制度,组织专家进行会诊和医生人力协调工作。
3护理部:负责监督指导护理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与隔离等规章制度和护士人力协调工作,负责督导物业保洁人员及环境清洁与消毒等管理。
4院感科:负责提供消毒隔离技术支持和监督落实消毒隔离措施,做好疫情控制和调查评估等相关工作。
5检验科:配合进行微生物标本的采集、鉴定等工作。
6药品供应科:负责治疗抢救药品、消毒药品配备。
7药学部门:负责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督导。
7总务科、药品供应科及设备科:负责救治现场器械、设备、防护用品等物资采购及各项保障工作。
8信息科:协助调取相关调查信息
四、报告程序:
1临床、检验科:短时间内发现3例或以上临床症状相同或相近的感染病例(病例间可能存在具有流行病学意义的共同暴露因素或者共同感染来源),立即报院感科,非工作日报行政总值班。
2.院感科立即到现场进行调查、确认后立即报分管院长并启动应急预案。分管院长通知应急办通知本预案所有小组成员。
3.经调查证实发现以下情形时,领导小组组长应当于12小时内向卫健局、院感质控中心、疾控中心报告。
3.1 5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
3.2 3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4.经调查证实发生下列情形,领导小组组长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卫健局、院感质控中心、疾控中心报告。
4.1 发生“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事件;
4.2 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4.3 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五、处置流程
六、采取措施:
1.各科室按领导小组部署立即采取有效处理措施,控制感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会诊并实施医疗救治,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环境卫生学检测以及有关的标本采集、病原学检查等工作。
2医院对卫健局、院感质控中心、疾控中心调查处置工作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3院感科立即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处理:
3.1对怀疑患有同类感染的病例进行确诊,计算罹患率。
3.2对感染病人、接触者、可疑传染源、环境、物品、医务人员及陪护进行病原学检查。
3.3对感染病人及周围人群进行流行病调查。
3.4根据情况进行消毒隔离处理,必要时隔离甚至暂停收新病人。
3.5对发生感染病例的科室、人员、时间分布进行描述,分析原因结合实验室检查结果和采取控制措施的效果做出综合判断。
4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按《 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报告和控制。
5临床各科必须及时查找原因,协助调查及执行监控措施。
6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应分析、总结,形成文字资料存档。
七、评价控制措施效果:
1.1周内不发生新发同类感染病例,或发病率恢复到医院感染爆发前的平均水平,末例医院感染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即可由医院感染爆发应急处置小组终止应急处理工作。
2.若医院感染病例持续发生,分析控制措施无效的原因,评估可能导致医院感染爆发的其他危险因素,上报卫健局并调整控制措施(暂时关闭发生爆发的部门或区域→停止接收新入院患者→停止接诊)。
八、组织纪律
全院医务人员必须听从救治工作组指挥,全力以赴抢救病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救治,不得无故缺席。
九、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预案同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