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反复期间,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如何开展?购买“四类药品”有哪些注意事项?本月初施行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带来哪些民生利好?市场秩序协同共治怎样推动?3月5日早8:00至8:30,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谭克良等嘉宾走进烟台广播电视台《民生热线》直播间,回应市民关切。


主持人:市场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消费者满意度等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谭克良: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着力构建坚实的食品药品安全防线,守牢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和疫情防控底线,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形势保持稳定。一些消费者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治理,12件为民服务实事全部完成,在中消协2021年百城消费者满意度测评中,烟台位居全国第6位,消费者满意度连年稳步上升。全面深化市场监管“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达到100%,构建信用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法被国务院予以表彰。
强化重点领域综合治理,守牢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底线,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聚焦提升维权效能,强化放心消费全域创建,不断完善“接诉即办”“诉前介入”“消费投诉公示”等制度机制,实现市县两级消协组织全覆盖;聚焦群众“菜篮子”,努力推动市区改造提升27处城区农贸市场,重点打造10个样板市场,让农贸市场环境更优良、消费更安全、群众更满意。
烟台爆料网友:在药店买退烧药,工作人员拿我的手机登记,说现在都这样,这么操作对吗?
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科科长于国祥:“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的功能主要针对发热、咳嗽、乏力等,而这些症状和新冠病毒引起的初期症状相似,如果有顾客误判病情或隐瞒病情而去药店购买“四类药品”,就会给疫情防控造成漏洞,这种案例在国内疫情防控中都曾经发生过。对此,我省出台了专门规定:凡是顾客购买四类药品,都要实名登记并如实报告个人信息。市民朋友们在购买“四类药品”时,应该通过《烟台市疫情防控药品监测系统》如实上报个人信息。
市民张女士来电:在白石村开了一个多月小吃店,经营不善,想更改经营范围增加外卖,需要什么手续?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石广胜:首先要看食品经营许可范围是否有网络订餐,如果有的话就可以网上销售。还要看办的食品经营许可是小餐饮备案证还是食品经营许可,如果是小餐饮是不允许网上销售的,需要将小餐饮备案证变更为食品经营许可,在经营范围里备注网络销售。
烟台爆料网友:龙口中南熙悦小区一家物业两种收费标准是否违规?新楼交房时物业费一次最多可收几个月的?
投诉举报科三级主任科员徐鹏辉:物业收费有两个标准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分是否有电梯,没有电梯的最高1.5元,有电梯的最高2.16;一种是分普通住宅和高端住宅,普通住宅实行政府指导价,高端住宅实行市场调节价。
能收取多长时间的物业费并没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