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2)早8:00至8:30,烟台市残联的嘉宾做客烟台广播电视台《民生热线》节目直播间,通过热线电话6251234与市民进行现场交流。
主持人:在促进残疾人就业方面,有哪些具体规定?
党组成员、副理事长隋京文:按照《国家残疾人就业条例》《山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等文件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同时,推进落实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政策。
主持人:参加市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有什么条件要求?有哪些项目?
市残疾人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科长李茂春:具有烟台户籍的,处于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具备一定劳动能力,有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自身条件符合培训项目要求的,均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残联报名。
主要开设的培训班有直播带货培训、剪纸培训、保健按摩培训、小儿推拿及火罐培训、服装配饰制作培训、美甲培训等等。培训费、食宿费、意外伤害保险费等均由事务中心承担。
刘先生来电:我是牟平的,一级残疾人补贴一个月能有多少钱?
康复与教育就业部主任王耀第:补贴分两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纳入低保对象的残疾人,可享受生活补贴。目前,一级、二级为每人每月182元,三级、四级为每人每月149元(芝罘区、长岛综合试验区为17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前一级为每人每月182元,二级为每人每月149元(长岛综合试验区为158元)。符合条件的,可同时申领两项补贴,与相关部门政策规定不能重复享受的除外。刘先生不是低保,可以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月18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