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好中央、省降费政策,龙口市财政局多举措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管理,助力释放降费减负政策红利,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强化日常工作管理。要求各执收单位严格按照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征收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贯彻落实好国家降费政策,坚决防止以各种名目乱收费增加企业负担,切实提高政府非税收入质量。
动态管理目录清单。在政府网站网常态化公示《龙口市执行的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龙口市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龙口市执行的全国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龙口市执行的全国性考务费目录清单》《龙口市执行的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化管理,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涉企违规收费举报电话,对接到的举报,进行认真梳理和核查,根据有关法规政策,进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加强电子票据监管。利用山东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和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对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电子票据使用情况加强日常核查,发现财政电子票据开具异常的,及时联系用票单位核实具体情况,从源头上有效防止违规收费现象的发生。
开展部门联合检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及专项整治工作,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进行实地检查。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违规收费行为,助力企业纾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