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汇总表(2022年11月24日,共23件)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 行政 | 污染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基本情况 | 区域 | 类型 | 属实 | |||||
1 | 20221104-2 | 烟台市高新区金山湾管理处邹家疃村曲涛养猪场将猪粪倾倒在云溪村田地内,污染环境,造成果树死亡。 | 高新区 | 其他 | 11月8日,烟台高新区管委组织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前期,该养猪户在其个人承租地上堆积猪粪,诉求人土地与该地相邻,养猪户未在诉求人土地上堆积猪粪。高新区马山街道工作专班与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令该养猪户进行清理。2022年5月17日,该养猪户已完成清理。2022年6月23日,该养猪户计划在该承租地种植庄稼,再次运来猪粪作为肥料肥沃土地。 2022年8月16日,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工作人员在诉求人的陪同下对包含诉求人土地的5处土壤点位进行采样分析,检测结果均未超标,相关情况已告知诉求人。 2022年11月11日,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与高新区农业农村专班工作人员到现场复查,养猪户承租土地已长满杂草。 | 部分属实 | 通过现场调查和检测结果分析,未发现土壤污染问题。诉求人要求该养猪户对其进行经济赔偿。高新区工作人员多次对养猪户与诉求人进行协调,养猪户明确表示不接受协调,养猪户要求诉求人走司法程序。鉴于该问题属于个人之间纠纷,建议诉求人走司法程序。相关情况已告知诉求人。 | 无 |
2 | 20221014-6 | 滨海路街道办事处上海滩花园小区,55号楼北1米的距离建设了一个垃圾中转站,异味很大,向当地反应多次,问题得不到解决。 | 莱山区 | 大气 | 2022年10月18日,滨海路街道办事处到上海滩花园C区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该点位为上海滩花园小区封闭式压缩式垃圾箱,位于C区55号楼北侧1米处,与小区建设同步配建,于2017年交付使用,由烟台大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日常管理。物业公司在外运过程中确存在部分垃圾撒漏未及时清理的现象,现场有轻微异味。 | 属实 | 滨海路街道办事处采取以下措施: 对物业公司进行通报批评,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 一、严格按照压缩式垃圾箱的管理规定安排专人进行管理。 二、对现场进行一次彻底的冲刷消毒,并对冲刷垃圾箱的水进行清扫。 三、严禁每日凌晨6时前收集外运垃圾。 四、落实好以下日常监管措施: 1、每次垃圾收集后及时清理撒漏的垃圾,关闭垃圾箱盖板。 2、安排专人每天上午和下午对垃圾箱及周边分两次进行冲刷清理,保持良好环境。 3、垃圾清运人员操作垃圾箱设备时,及时发现设备是否异常,严禁设备“带病”工作。 | 无 |
3 | 20221021-7 | 高格庄镇前大策村东600米、南高格庄村村西500米,南高格庄村民梁平在这两处位置基本农田晾晒鸡粪,恶臭异味严重,污染地下水。 | 莱阳市 | 大气、水 | 2022年10月25日,莱阳市组织高格庄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位置位于高格庄镇前大策村东600米、南高格庄村村西500米,现场有晾晒鸡粪,面积约10亩,异味明显,当事人为梁某。鸡粪为半固体状态,未见污水产生。 | 属实 | 高格庄镇已对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禁止晾晒鸡粪,将所晒鸡粪清理干净。目前正在清理中。 | 无 |
4 | 20221023-5 | 团旺镇西马家坡村村东北角晾晒鸡骨头,气味刺鼻,污染环境。 | 莱阳市 | 大气 | 2022年10月25日,莱阳市组织团旺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位置位于团旺镇西马家泊村村东北角,现场有鸡骨头正在晾晒,面积共8亩,有明显气味。 | 属实 | 团旺镇政府工作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在鸡骨头已经清理完毕后,10月29日,团旺镇政府组织挖掘机对晾晒鸡骨头的场所进行清理,并对土地进行复垦,目前已整改完成。 | 无 |
5 | 20221028-2 | 烟台莱阳市沐浴店镇鹤山后村,村北镇政府安排人填埋了大量的垃圾,以及池塘内也填埋了大量的垃圾,严重污染地下水。当地回复是建筑垃圾,认为回复不属实,实际填埋了很多化工垃圾,希望能彻底清除,要求取样时由当地居民现场监督。 | 莱阳市 | 固废 | 2022年11月1日,莱阳市组织沐浴店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位置属沐浴店村土地,该地段共33亩地,为上世纪砖窑厂取土形成土坑,长年累月积水后形成水湾。为防止附近村民经常倾倒垃圾,村庄在周边建起围挡,但围挡时常遭破坏。为了彻底治理治理土坑,合理利用土地,村庄平时利用建筑垃圾和土石进行填埋。该处地段存在生活垃圾,未发现化工垃圾。10月12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委托第三方对该土坑附近村民家中的水井饮用水取样检测,结果显示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未发现地下水污染情况。 | 部分属实 | 沐浴店镇将组织清理生活垃圾,并于月底前在四周加周设围挡,防止再倾倒垃圾。下一步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不反弹,不发生重大污染事件,确保整改效果落实到位。 | 无 |
6 | 20221031-15 | 谭格庄镇小姚格庄村村东养殖场,粪水直排,气味刺鼻,污染环境。 | 莱阳市 | 大气 | 2022年11月1日,莱阳市组织市农业农村局、谭格庄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是谭格庄镇小姚格庄村村东衣龙法肉鸡养殖场,共有鸡舍4栋,目前存栏肉鸡约10万只,建有堆粪场、沉淀池等粪污收集设施,未发现粪水直排现象,但仍存在一定养殖异味。 | 部分属实 | 莱阳市农业农村局兽医站工作人员现场责令该养殖场作出整改,一是及时清理堆粪场鸡粪,保持环境卫生;二是购买除臭剂定期对鸡舍内部、堆粪场等区域进行喷洒,减少异味。 | 无 |
7 | 20221026-8 | 吕格庄镇大野头村,村西长山采石场,粉尘、噪声污染严重。 | 莱阳市 | 大气、噪声 | 2022年10月30日,莱阳市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吕格庄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采石场是莱阳市吕格庄镇大野头村西废弃矿坑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一期工程,位于大野头村西约500米位置,治理对象为历史民采大理岩矿废弃采坑,无责任主体。治理区面积0.4002平方公里,实施单位为山东省地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监理机构为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批复文号为莱自然资规发[2022]35号。该项目已于2022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莱环报告表[2022]47号)。 该项目单位在2022年9月5日取得开工令后,于2022年9月6日开始正式施工。经查,该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存在非法开采行为。施工现场堆存大块石料、和临时土堆。大块石料不产生扬尘,定期外运;临时土堆用于施工完毕后回填,土堆已全部进行苫盖。现场虽然有雾炮机但未见使用,矿区道路未洒水,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易产生扬尘。通过对现场负责人询问了解,该施工单位放炮作业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2022年10月12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委托第三方对施工现场进行噪声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能够达到《建设工地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部分属实 | 为了进一步规范施工单位作业,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执法人员要求施工单位对作业区四周增加安装雾炮机,对作业区进行喷雾降尘;对矿区道路定期洒水,减少粉尘产生。 下一步,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将加强对该项目的监察力度,责令企业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规范作业施工,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无 |
8 | 20221030-3 | 程郭镇南相村,村西南养猪场,废水直接排放到耕地,污染土地和地下水,异味严重扰民。 | 莱州市 | 水、大气 | 2022年11月1日,莱州市组织市农业农村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程郭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反映的养猪场系莱州市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位于莱州市程郭镇南相村南,楼房式母猪场种养一体化项目,主要从事生猪饲养,年最大存栏13500头母猪,年出栏30万头仔猪,为规模化养殖场,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齐全。该企业养殖废水收集后经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85084-3005)后全部用于种植区灌溉。经排查,该养殖场及周边区域未发现养殖污水随意排放情况。养殖场周边有轻微养殖气味。现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区域空气及地下水进行了布点取样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 部分属实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市农业农村局会同程郭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要求该养猪场加强管理,采取湿帘、喷洒除臭剂等方式减低养殖气味。 | 无 |
9 | 20221026-7 | 沙河镇门赵村村西北耕地内,铸造厂,外排粉尘、刺激性气味,污染菜地。 | 莱州市 | 大气 | 2022年10月27日,莱州市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沙河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该企业为位于沙河镇门赵村西偏北方向约300米处的莱州市沙河镇佳艺铸造厂,原从事铸造生产,2021年5月已对其清理取缔,现其主要从事铸造成品件打磨加工。现场检查时,其厂区车间内存放打磨加工件,未发现铸造生产主体设备及相关产品,现场无明显异味。 | 不属实 | 无 | 无 |
10 | 20221029-7 | 龙港街道屺母岛村,村南码头有一冷藏厂,加工鱿鱼,污水外排导致螃蟹大量死亡。 | 龙口市 | 水 | 2022年11月1日,龙口市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龙港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查,龙口市龙港街道屺坶岛村南侧码头确有一处屺坶岛冷藏厂,该冷藏厂主要进行海产品冷藏,院内有一鱿鱼加工点,从事鱿鱼粗加工,生产工艺:原料-去头去脏清洗-分割-产品。 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规定,该加工点不需要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3.因屺坶岛村及该冷藏厂处于区域管控状态,执法人员无法到达现场进行检查。据加工点负责人介绍,该加工点只是在10月29日、30日加工了2天,清洗鱿鱼产生的废水暂存在180m³的收集池内;其污水处理设施于2022年10月底刚刚完工,尚未进行调试运行,污水处理工艺为SBR工艺。 | 属实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要求该加工点生产时禁止向海域排放废水。待管控状态结束后,将对该加工点污水外排情况开展现场检查。 | 无 |
11 | 20221031-7 | 西城区龙矿高级技校北侧河道排污口将污水直排河道,污染环境。 | 龙口市 | 水 | 2022年11月7日,龙口市组织住建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海渔局、水务局、龙港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查,该排污口为烟台市龙口市龙港街道龙矿技校养殖场向北马南河水产养殖排污口,排污口编码:BS-370681-0423-NY-01,排污口责任主体:技工学校内养殖场,所排废水为水产养殖尾水。 2.2020年龙口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已争取上级资金,将龙口矿务局技校养殖大棚列入尾水改造示范项目,项目总投资110万元,依托院内6亩的排水池塘,建设了以2台高压反冲微滤机、二级沉淀过滤为核心的尾水改造工程,于2021年10月投入运行,实现养殖尾水过滤、沉淀、再过滤后再通过管道排入北马南河。 | 属实 | 下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 无 |
12 | 20221102-7 | 环海路原水产市场西500米,有人非法填海建设搅拌站,填海用的危废和生活、工业垃圾。 | 龙口市 | 其他 | 2022年11月3日,龙口市组织龙口市海渔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龙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人反映的区域位于龙口市龙港街道中海油基地西侧,该区域已办理海域使用权证书,建设项目名称为渔港改扩建二期工程,证书编号为国海证2014B37068118424号,海域使用权人为龙口市渤海水产有限公司,宗海面积为29.2964公顷。现场查看填海区域均位于该海域使用权证书范围内,未有新增非法填海行为。该项目范围内确有一搅拌站正在建设中,该搅拌站为临时搅拌站,系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临时辅助设施,为建堤坝制作围堰沉箱和项目建设搅拌水泥专用,不对外经营。 2.现场检查时,填海施工正在进行中,现所用填海材料为泥沙,未发现使用用危废和生活、工业垃圾填海现象。 | 属实 | 下一步将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杜绝非法围填海现象发生。 | 无 |
13 | 20221105-3 | 诸由观镇北苏唐路东头将道路封闭晾晒海泥,气味刺鼻,粉尘污染严重。 | 龙口市 | 大气 | 2022年11月8日,龙口市组织诸由观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查,该路段位于诸由观镇苏家沟村北部,自西向东延伸为断头路,附近无居民居住。 2.现场晾晒的海泥无味道,不存在气味刺鼻情况;干燥海泥受风力作用有轻微粉尘漂浮,存在扬尘隐患。 | 属实 | 诸由观镇人民政府已对海泥晾晒人员进行说服教育,责令清理路段上晾晒的海泥,并将路面清理干净;同时要求村级加强日常巡查,杜绝问题反弹。 | 无 |
14 | 20221105-9 | 徐福镇港栾村,村南100米有人非法晒沙,扬尘污染。 | 龙口市 | 大气 | 2022年11月8日,龙口市组织徐福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核实,该处沙堆是2021年6月作为龙口市公安局涉案物品,委托拍卖行进行公开拍卖,其所有人依法竞拍所得,用途是海滩修复。因杂草和石块较多,外运前需经过初步筛选。 2.现场检查时,该处沙堆已长满荒草,沙堆西部有一处作业面和一堆筛选后的沙堆,未遮盖。 | 属实 | 2022年11月9日,徐福街道办事处要求该沙堆所有人对沙堆进行规范遮盖,避免扬尘污染。11月12日现场核实,已对沙堆进行了遮盖。 | 无 |
15 | 20221108-15 | 姜格庄街道办事处姜格庄村村东田地晾晒鸡粪,气味刺鼻。 | 牟平区 | 大气 | 2022年11月9日,牟平区姜格庄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到达姜格庄村村东进行调查核实,现场发现被举报地点有一处鸡粪晾晒场,占地约30亩。经查,前期姜格庄街道办事处对该村附近的鸡粪晾晒场均进行了集中清理,但是该处点位又再次堆存鸡粪进行晾晒,周边异味严重。 | 属实 | 1.姜格庄街道办事处已组织对周边土地进行复垦,并责令当事人将现存鸡粪进行清理。 2.该地块租赁将于2022年12月底期满,姜格庄村已明确表示将不会再续租。 3.姜格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对该村附近加大日常检查巡查力度,确保发现一起清理取缔一起。 | 无 |
16 | 20221023-7 | 翠屏街道办事处林家庭村村里河道气味刺鼻,水体发黑。 | 栖霞市 | 大气 | 2022年10月26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水务局、综合执法局、翠屏街道联合对群众反映的栖霞市翠屏街道林家亭村河道污染问题进行现场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调查,该河名为枣行河,整条河道河水清澈,未闻到河道内有刺鼻性气味,上游部分河段河底发黑。执法人员对河道上游进行排查,发现两家服装水洗加工企业(主要加工牛仔裤),污水通过河道内布设的污水管网输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前期因该村河道内的污水管网冲入泥沙造成堵塞,排水不畅导致服装厂排入污水管网的污水溢出,引起河水颜色发黑,服装厂已按要求停止排放污水,翠屏街道办正组织对河道进行清淤,清淤完成后栖霞市综合执法局将重新铺设污水管网。 | 是 | 烟台市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要求加快对对河道进行清淤和铺设新的污水管网,管网未建成之前上游两家服装厂不得排放污水。 | 无 |
17 | 20221025-6 | 夏甸镇乔家庄村,村内多家养殖场外排恶臭异味。多次向当地反应没有改善。 | 招远市 | 大气、噪声 | 2022年10月28日,招远市组织夏甸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核查,村西赵某绩于2012年建养猪场,现规模10头,有畜粪池和储粪场,污水排放未做雨污分离; 2、村东丛某良于2005年建养鸡场,现存栏8000只,有畜粪池和储粪场,现场有粪便外溢问题; 以上2处均不属于规模以上养殖。 | 属实 | 1、要求赵某绩限期整改,7天内完成粪便的清理并建好雨污分离设施。 2、现场责令丛某良立即处理外溢粪便,并保持日常粪场的及时清理。 3、责令两家养殖户今后加强日常管理,按时喷洒除臭剂,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 无 |
18 | 20221029-6 | 阜山镇周家庄子村,村南边大园顶山上,有一用化工原料提炼黄金的作坊,污水横流。 | 招远市 | 水 | 2022年11月1日,招远市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和阜山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情况基本属实,有关情况如下: 1、群众反映的用化工原料提炼黄金的作坊,实为迟某帅经营的小型选矿点,位于阜山镇青山陈家村南,无营业执照,无环评审批手续。 2、经加工点负责人介绍,该加工点于2022年8月安装生产设备,未投入生产。原料为原洗砂点产生的沉淀物(洗砂点已于2017年被缔),内可能含有少量贵金属。现场安装了三节浮选槽、上料斗,产品存放在两个土坑内(用蛇皮布进行了防渗处理)。生产工艺为原料-上料-加入浮选药剂-浮选-产品,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3、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未生产。投诉人反映的“污水横流”问题,实际是因加工点周边无围墙,导致前期下雨时,泥沙随雨水外流而非生产废水。 | 属实 | 1、该加工点负责人承诺,三日内拆除生产设备并恢复原状,阜山镇政府将对该处做好督促落实,确保按期拆除。 2、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将定期对该处及周边进行巡查检查,防止死灰复燃。 3、阜山镇政府将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摸底,发现此类问题将立即取缔。 | 无 |
19 | 20221031—16 | 毕郭镇南坡子村村南长青塑业有限公司,气味刺鼻,将厂建在水源保护区内。 | 招远市 | 大气 | 2022年11月2日、11月4日,招远市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和毕郭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核查,该公司为招远泊子长青塑业有限公司,位于毕郭镇南泊子村村南,主要从事塑料果筐生产加工,公司法人为吴某青。厂内主要建有办公室、生产车间和成品堆放区,生产车间内建有3条塑料周转箱加工生产线,配套建设了收集罩、管路、风机、光氧催化氧化和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 2.关于“将厂建在水资源保护区内”的问题。该企业位于曹孟水厂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按照《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19〕14 号)、《招远市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方案》(招政办发〔2020〕8 号)、《关于加快推进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招政办发电[2020]10号)要求,该企业应依法关闭,2021年招远市多部门联合对招远泊子长青塑业有限公司依法予以断电。 3.关于“气味刺鼻”问题,工厂废气主要是加热塑化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光氧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2022年11月2日、11月4日毕郭镇组织工作人先后到现场核实,该企业变压器仍处于断电状态,不具备生产条件,未进行生产,因此不存在气味刺鼻问题,同时责令该企业不得生产。 4.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及毕郭镇政府将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确保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毕郭镇政府将加大工作力度,督促企业尽快拆除生产设施。 | 不属实 | / | 无 |
20 | 20221101-1 | 张星镇沙沟马家村,王义刚在村北晾晒垃圾,刺激异味严重。 | 招远市 | 2022年11月7日,招远市组织张星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核查,案件反映的问题位于张星镇沙沟马家村村北,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发现个别地块存在散发异味的晾晒物,系沙沟马家村种植户王某刚在流转的土地内晾晒畜粪产生的异味,肥料准备用于其农田使用。 | 属实 | 1.现场要求王某刚于11月15日前将晾晒的畜粪清理完毕,更换对周围居民没有影响的地方晾晒,并有序开展复垦复种。 2.张星镇政府将加强对该点位管控,加大巡查力度,在不影响居民生活的情况下,保障农业种植合理使用有机肥。 | 无 | |
21 | 20221104-6 | 烟台市芝罘区幸福中路215号凯实工业有限公司,排放刺鼻的气味,排放的气体超标。 | 芝罘区 | 大气 | 2022年11月8日,芝罘区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分局一直以来加强对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环境监管工作,从历年监督性监测情况来看,企业稳定达标排放。10月31日以来,生态环境分局多次对企业现场检查,企业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厂界安装挥发性有机废气和酸雾24小时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数据符合厂界无组织排放标准。 11月5日至7日,生态环境芝罘分局连续三天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虽然企业能够达标排放,但厂界周边不同程度存在异味,仍存在达标扰民问题。 | 是 | 1、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已列入幸福新城项目拆迁计划,由幸福办事处加快推进企业搬迁。 2、企业未搬迁之前,生态环境分局加强日常环境监管,不定期现场检查和环境监测,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 无 |
22 | 20221031-9 | 烟台一中幸福校区夜间空气中有股刺鼻气味,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 | 芝罘区 | 大气 | 2022年10月31日,芝罘区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分局联合幸福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查,10月30日晚9点多,烟台一中幸福校区周边突发出现刺激性恶臭异味。10月31日,生态环境芝罘分局会同幸福办事处对学校周边进行地毯式排查,发现位于一中南侧拆迁区域内有一家使用泔水熬制工业油的小作坊,在熬制过程中产生刺激性异味。 烟台一中幸福校区位于幸福新城化工路西侧、幸福中路北侧,属于幸福新城建设拆迁区域,2022年8月份建成并开始招生,现有12个班600名学生。学校周边存在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等少数工业企业尚未搬迁,其中,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距离新建的烟台一中幸福校区300米左右,主要从事钴、镍有色金属冶炼。目前,该单位现有职工400余人,属于国家战略储备定点单位、山东省“专精特新”企业。 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一直以来加强对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环境监管工作,从前期监督性监测情况来看,企业稳定达标排放。10月31日以来,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多次对企业现场检查,企业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厂界安装挥发性有机废气和酸雾24小时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数据符合厂界无组织排放标准。 11月5日以来,生态环境芝罘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在烟台一中幸福校区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已出具监测结果显示符合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对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山东省烟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连续两天组织对烟台一中幸福校区和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进行57种PAMS(挥发性有机物)采样监测,经监测,均未发现明显异常挥发性有机污染物。 | 是 | 1.幸福办事处10月31日立即对使用泔水熬制工业油的小作坊进行了关停取缔。 2、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将持续做好学校周边工业企业日常环境监管工作,不定期开展夜查。 3、幸福办事处加强对拆迁区域日常环境管理,并加快推进学校周边工业企业征迁力度,督促相关企业尽快实现搬迁。 | 无 |
23 | 20221031-11 | 芝罘岛街道办事处套子湾污水处理厂气味刺鼻,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 芝罘区 | 大气 | 2022年10月31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针对异味问题,进入夏季以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多次采取现场执法与走航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对套子湾污水处理厂进行检查,该企业每周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臭气浓度进行检测,监测结果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20的标准限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章第十八条“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之规定。 为加大监督力度,自8月12日起至9月12日,执法人员开展为期一个月每天对企业现场进行检查,委托第三方对企业排水情况进行检测。截至目前,企业一期初沉池、生物池及污泥车间除臭系统均正常运行,排水检测数据均正常。执法人员每日登录“烟台市企业排污智能管控系统”和“环境监测监控系统”,未发现企业污水处理异常及报警记录。10月31日,执法人员采取走航监测的方式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走航监测时间为20时00分至20时40分,主导风向为西风,风力2级,Vocs浓度在12.24至20.34μg/m3区间,平均值在14.62μg/m,硫化氢未达检出限(20ppb),处于较低水平,通过查看走航监测图,未发现异常情况。 目前该企业一期工程初沉池正在进行例行检修,四个初沉池轮流检修,池内污水排空期间,可能导致异味逸散。 | 部分属实 | 要求该企业加强精细化管理,加快初沉池检修进度,提升异味治理水平,减少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无 |
附件2: | ||||||||||||||||
省环保督察热线交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县 (市、区) | 受理举报数量(件) | 已办结(件) | 责令整改(家) | 立案处罚(家) | 罚款金额(万元) | 立案侦查(件) | 拘留(人) | 约谈(人) | 问责(人) | 公开 情况 | |||||
来电 | 来信 | 合计 | 属实 | 不属实 | 合计 | 行政 | 刑事 | |||||||||
1 | 牟平区 | 1 | 0 | 1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已公开 |
2 | 莱州市 | 2 | 0 | 2 | 1 | 1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已公开 |
3 | 莱阳市 | 5 | 0 | 5 | 5 | 0 | 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已公开 |
4 | 莱山区 | 1 | 0 | 1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已公开 |
5 | 栖霞市 | 1 | 0 | 1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已公开 |
6 | 龙口市 | 5 | 0 | 5 | 5 | 0 | 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已公开 |
7 | 高新区 | 1 | 0 | 1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已公开 |
8 | 芝罘区 | 3 | 0 | 3 | 3 | 0 | 3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已公开 |
9 | 招远市 | 4 | 0 | 4 | 3 | 1 | 4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已公开 |
总计 | 23 | 0 | 23 | 21 | 2 | 23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已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