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构职责及成员名单
(一)认定机构与职责
1.学校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校委会成员等担任成员,负责认定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认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年级认定小组,由级部主任任组长,班主任担任成员,负责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审核。
3.班级评议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任课教师、学生代表或家长代表担任成员,学生代表或家长代表人数不低于班级人数的10%。评议对象不应作为评议小组成员。负责认定工作的民主评议。
(二)认定机构成员名单
学校领导 小组 | 组长 (校长) | 成员(校委会成员等) |
赵胜波 | 曹勇 王仁东 | |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主任 | 成员 |
王立国 | 孙巧燕 | |
年级认定 小组
| 组长 (级部主任) | 成员 |
初一
| 徐廷富 | 初一级部:滕永慧 栾祺 |
初二
| 谢洪文 | 处二级部:谢洪文 姜懿伦 |
初三 | 滕孝芹 | 初三级部:滕孝芹 王秀宁 |
初四 | 汤洪杰 | 初四级部:汤洪杰 谭燕飞 |
班级评议 小组 | 组长 (班主任) | 成员 |
初一一班 | 滕永慧 | 陈可俊 于长娟 李婧琪 郭潇帅 王美玲 郭世博 |
初一二班 | 栾祺 | 赵东晟 贾飞宇 李婧琪 郭潇帅 王美玲 郭世博 |
初二一班 | 谢洪文 | 孙巧燕 邹娴颖 李静仪 周欣怡 靳道永 |
初二二班 | 姜懿伦 | 孙巧燕 邹娴颖 陈浩川 吕思颖 李宇轩 |
初三一班 | 滕孝芹 | 于春艳 孙美丽 肖婧雯 黄子悦 杨朝晖 |
初三二班 | 王秀宁 | 初由利 马东 臧钰宁、邹雨杨、徐静 |
初四一班 | 汤洪杰 | 闫晓岩 初小鹏 宋雨婷 林昱衡 赵亚楠 姜秀宁 |
初四二班 | 谭燕飞 | 栾村 陈韶辉 孙小博 杨佳鑫 王玉雯 杨濮瑜 |
二、助学金评审小组职责及成员名单
(一)评审小组职责
评审小组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评审,并提出本校当年享受生活补助初步名单,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定。
(二)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曹勇
副组长:王立国 孙巧燕 徐廷福 谢洪文 滕孝芹 汤洪杰
咨询投诉电话:6432168
烟台市福山区福新中学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