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5275127/2022-06054 成文日期: 2022-10-25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配分类: 社会建设

第141583号:“关于缓解我市公共停车难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2-10-21      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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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您们提出的“关于缓解我市公共停车难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数量逐年增加,停车供求矛盾日益凸显,停车难、行车难问题已成为民生关注的焦点和痛点。对此,我局高度重视,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做好停车相关规划编制工作

为科学指导我市停车场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我局在宏观、中观、微观各层次规划编制中对停车问题进行研判和管控。在烟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题研究中,给出公共停车场的布局指引,为下位规划编制提供依据和指导。在组织编制的《烟台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中,根据不同的停车需求、用地规划及道路情况,科学划分停车供给调控分区,形成以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和路内停车作为补充的停车供应结构。在《烟台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中,对地下停车进行了规划引导,与地面土地利用相协调,选择在城市具有大量停车需求而地面空间不足或者地价昂贵、地面景观环境需要保护的地段建设,重点考虑在地面开发功能为商业、商务、大型文体、交通枢纽等大量吸引人流车辆的地区设置地下停车设施。为缓解我市停车供需矛盾和解决停车场建设有关问题,2018年我局积极配合市停车办编制完成了《烟台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系统的对市区停车发展战略、配建标准、空间布局、片区优化、管理政策等进行了统筹规划,明确了不同类型建筑物停车配建标准,公共停车场选址原则、类型及空间布局,路内停车泊位设置原则、型式、限时停车及收费管理,典型片区停车综合改善,停车收费、执法管理及智能化建设等内容,并提出了近期行动计划建议和保障措施。

此外,在组织编制各区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及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的要求,明确公共停车场的具体位置和规模,并逐一落实到用地红线,做好用地预留和规划控制。

二、严格规划停车配建、审批和核验工作

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科学指导市区停车场建设,对住宅、商业购物中心、文化娱乐体育中心、宾馆、公园、办公楼、影剧院等不同类型建筑机动车配建指标进行了规定。在出具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时,按照省住建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201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等标准规范要求,将住宅小区配建标准由百平米1个提高到1.5个;在建设项目规划审批过程中,严格按标准配建停车位。根据项目地段的不同情况,采取地上、地下停车等多种形式,规划建设停车楼、机械停车库和地下停车场,确保停车场地布局合理、规模科学。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原则上住宅停车全部采用地下停车,公共建筑地上停车位数量为停车位数量的10%~20%,未经审批不得改作它用。在方案审批和规划核实时实现部门并联审批,对停车配建指标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停车位建设落实到位。

三、做好疏堵保畅三年行动方案任务制定工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按照“专班+专家”模式,组织完成了烟台市中心城区交通综合提升规划及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工作,规划结合1万余份市民网上问卷调查,全面摸底,采用多手段多途径调查调研基础上,全面剖析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症结,从道路、公交、慢行、停车、管理、智慧交通、政策、机制等方面提出九大任务18项行动,分别明确了每项任务、行动的实施内容、实施部门、实施年限及投资估算等,并成立市疏堵保畅实施指挥部牵头抓总,相关实施部门按计划组织落地实施。在停车方面,从建设公共停车场,利用学校、绿地、广场等地下空间和结合三闲、拆违、老旧小区改造等多途径挖潜停车位,优化调整路内停车泊位,分步推进停车资源错时共享,分步推进路内停车收费,加大路边违停执法力度,推行社区停车综合自治机制,建立停车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建筑物配建停车标准和停车收费标准,出台公共停车场建设鼓励政策等方面提出改善方案和计划,上述很多项措施与您们的建议是相一致的。

为加快补齐城市停车服务短板,市政府成立烟台市城市停车及充电设施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我局作为成员单位,将积极配合做好停车设施相关用地保障和规划服务工作。

感谢您们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们一如既往地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将虚心听取、认真研究采纳。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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