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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职业技能竞赛奖励政策

日期:2022-10-13      来源: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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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烟台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烟人社规〔2017〕8号)

政策内容:申报数量,不限工种数量。竞赛拟办单位应于每年年初申报竞赛计划,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评估后,确定当年市级竞赛目录。竞赛开始前20天,承办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并接受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获得市级一类竞赛决赛前3名的选手,按名次前后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获得市级二类竞赛决赛前2名的选手,按名次前后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获得市级一类竞赛决赛前2名、二类竞赛决赛第1名的选手(不含在校学生),可推荐申报“烟台市技术能手”。市级财政给予竞赛承办单位一定经费补助,一类竞赛一般不超过10万元,二类竞赛一般不超过5万元。

执行年限:2017年12月起实施。

面向群体:就业容量大、从业人员多的通用技术工种(职业),优先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及我市主导产业范围内开展。

联系方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科室: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电话:0535-6783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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