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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艾滋病影响儿童保障政策

日期:2022-10-12      来源: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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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烟台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转发<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烟民函〔2020〕95号)

政策内容:

(1)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包括艾滋病致孤儿童、父母一方感染艾滋病或因艾滋病死亡的儿童、本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参照孤儿标准享受基本生活保障。

(2)儿童父母一方感染艾滋病或因艾滋病死亡及儿童本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确认信息,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核实。

执行年限:当前有效,有效期至新政策出台。

面向群体:受艾滋病影响儿童。

咨询机构及联系方式:烟台市民政局,0535-6788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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