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核酸采样规范操作,保证核酸检测质量,确保人员规范防护,根据上级部门指示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如下规范:
一、采样人员采集标本时做到“三个显露、两个三次”。即:口咽拭子的两侧扁桃体和咽后壁三个位置显露必须到位,在被采集者两侧咽扁桃体来回擦拭至少三次,然后在咽后壁上下擦拭至少三次,采集次数必须到位。严禁“假采样”“空采样”问题。
二、采样过程做到每采样一人前、后,均应执行六步手卫生。六步手卫生操作要求:“搓、洗、擦、扭、转、揉”——掌心相对,手指并拢摩擦;手心对手背的指缝摩擦;掌心相对后,手指交叉摩擦;双手扣锁在一起,摩擦掌心;用另一只手攥洗大拇指;指尖对着掌心摩擦。
三、采样人员防护装备要求二级生物安全防护,包括:医用防护口罩(N95)、一次性帽子、护目镜/面屏、防护服、乳胶手套、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