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1.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政策支持领域为教育、卫生健康、文旅体育、实训基地、充电桩、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新型基础设施、产业数字化转型、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等10个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具体条件见三、制造业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具体投向领域申报与审核要求)。
2.对制造业、服务业、社会服务领域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在第四季度更新改造设备,支持全国性商业银行以不高于3.2%的利率积极投放中长期贷款。中央财政为贷款主体贴息2.5%,期限2年(贷款期限超过两年的部分不再享受贴息)。今年第四季度内更新改造设备的贷款主体实际贷款成本不高于0.7%。
3.10个领域符合条件、12月31日前签订贷款协议且已支付设备购置首批贷款的企业,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贴息贷款。3.2%的中长期贷款利率上限、2.5%的贷款贴息政策仅限于今年12月31日前签订贷款协议且已支付设备购置首批贷款的企业。
4.21家全国性银行名单: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流程
1.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实行名单制管理。符合条件的企业,向辖区发展改革局提出申报申请,由辖区发展改革局指导企业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填报相关信息,同时根据所报领域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国家发展改革委最终审查后,依托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会同各地方、中央有关部门等形成分领域备选项目清单,反馈至人民银行及相关商业银行机构,商业银行按照备选项目清单与企业开展信贷合作。
2.各贷款主体在项目申报前,要在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中明确意向银行,抓紧时间提前做好沟通协商,充分了解相关贷款条件、贷款政策等,达成初步贷款意向后再申报项目,以提高项目审核和贷款投放效率。
(二)申报条件
支持领域内,12月31日前签订贷款协议且已支付设备购置首批贷款的企业,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贴息贷款。
三、制造业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具体投向领域申报与审核要求
(七)新型基础设施
重点支持市政、交通、能源、矿山、制造领域5G应用所需信息通信设备购置改造;支持国家枢纽节点数据集群建设数据中心、超级计算中心所需设备购置;支持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基础设施(算力150P以下)信息设备购置改造;支持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购置研发设备仪器和技术装备更新改造。
1.项目主体和设备要求。(1)5G应用方向支持企业采购5G智能化改造所需的信息通信设备、模块、终端、相关配套软件及带有5G通讯功能的其他设备;数据中心和超算中心、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方向,支持企业采购信息通信设备、相关供电和节能设备及配套软件开发;创新平台方向支持购置用于研发和实验验证的设备仪器和技术装备。(3)设备购置规模,企业贷款方案中应明确2022年12月31日前新增设备购置支出和贷款总额均不少于1000万元。
2.申报流程。有关部门和各地方发展改革委,严格审查企业营业执照、项目备案文件、设备购置清单及贷款方案等证明材料,按上述要求对项目进行初审,将符合要求的项目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3.申报材料。(1)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备案文号、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单位、备案时间和竣工时间、项目总投资、建设内容中与支持领域相关的描述。(2)贷款意向,2022年12月31日前意向贷款的总额。(3)明确所属二级支持领域。
4.审核内容。项目主体是否合规,项目审批备案文件是否完整合规,购置设备用途是否符合方向。
联系人:烟台市发改委经济运行科 王翔宇 15863690237
烟台市工信局规划技改科 李 晓 13697897002
(八)产业数字化转型
重点支持制造业企业聚焦加快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应用,迭代升级设计、生产、物流、销售、服务等方面的现有装备和软件系统;支持产业链有关企业搭建产业互联网平台,带动上下游企业和合作伙伴数字化改造;支持能源、交通、水利、国防科技工业等重点行业企业,提供通用、易部署的行业网络安全解决方案涉及的软硬件设备、系统购置改造。
1.设备要求。(1)设备购置规模较大。企业贷款方案中应明确2022年12月31日前新增设备购置支出和贷款总额均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2)不能用于变相建设大型数据中心。
2.申报流程。有关部门和各地方发展改革委严格审查企业营业执照、项目备案文件、设备购置清单及贷款方案等证明材料,按上述要求对项目进行初审,将符合要求的项目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3.申报材料。(1)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备案文号、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单位、备案时间和竣工时间、项目总投资、建设内容中与支持领域相关的描述。(2)贷款意向,2022年12月31日前意向贷款的总额。(3)明确所属二级支持领域。
4.审核内容。项目审批备案文件是否完整合规,购置设备用途是否符合方向。
联系人:烟台市发改委经济运行科 王翔宇 15863690237
烟台市发改委工高科 徐 旭 13793579697
烟台市发改委服务业项目科 杨 锴 15269501881
烟台市发改委经贸科 黄 琮 15264301306
烟台市发改委能源科 王深程 18663816879
烟台市发改委基础科 张 炜 13963877566
烟台市发改委农经科 陈 海 15563868154
烟台市工信局规划技改科 李 晓 13697897002
(九)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
重点支持石化、化工、冶金、建材、有色等高耗能企业加快绿色工艺技术、能量系统优化、高效节能设备、余热余压利用等节能节能降碳升级所涉及的先进成熟技术装备购置及更新改造,推动达到能效标杆水平;支持重点领域能效领先企业加强前沿节能低碳技术开发应用中所设计的设备购置及更新改造。
1.项目主体。石化、化工、钢铁、建材、有色金属行业内中央企业、地方企业。
2.设备申报和审核内容。(1)优先支持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过的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方向所涉及的设备购置及更新改造,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绿色工厂中具有行业较大影响力的企业。(2)属于《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明确的炼油、煤制焦炭、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烧碱、纯碱、电石、乙烯、对二甲苯、黄磷、合成氨、磷酸一铵、磷酸二铵、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筑陶瓷、卫生陶瓷、炼铁、炼钢、铁合金冶炼、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电解铝等重点领域,符合《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提出的改造升级方向。(3)一般企业的设备购置更新项目,应纳入地方制定的《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总体实施方案》或《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清单》,或采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9年以来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目录中的设备,以及牵头制定的《重点行业老旧装置清单目录》且符合节能降碳改造方向。企业的设备购置更新项目,应有助于推动前沿节能低碳技术开发应用和示范引领。(4)企业生产装置和设备改造应符合绿色工艺技术、能量系统优化、高效节能设备、余热余压利用等节能降碳升级方向,且设备更新后能效达到标杆水平。(5)购置设备重点为高效电机及其系统(包括风机、泵、压缩机等)、高效变压器、反应器、塔器、换热设备、加热炉、能源计量器具、控制系统成套设备,以及能够有效提升能效水平的其他节能设备。(6)不支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淘汰落后设备购置更新。
3.申报流程。由地方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地方工信主管部门初审后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4.申报材料。需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属行业领域、申报支持方向、技术改造项目名称、采购设备清单及金额、设备采购时间、节能效果评价、贷款金额及意向银行、企业真实性承诺书、地方初步审查证明材料。请中央企业、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在备注中说明“所在中央企业、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已对项目真实性承诺书、节能效果评价等进行了审查,该项目能耗水平为…,建成后每年可节约能耗量…万吨标煤,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产能置换,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划和产业政策等”。
联系人:烟台市发改委环资科 于 淼 19953596669
烟台市发改委工高科 徐 旭 13793579697
烟台市工信局规划技改科 李 晓 13697897002
(十)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
支持企业开展废旧家电回收信息化平台及回收物流体系建设、废旧家电拆解、废旧家电拆解产物循环利用等所涉及的设备购置更新支持企业开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所涉及的设备购置更新。
1.项目主体。开展废旧家电(本通知中“家电”指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回收信息化平台及回收物流体系建设、废旧家电拆解、废旧家电拆解产物循环利用,以及开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所涉及的企业。
2.设备申报和审核内容。(1)优先支持符合支持领域方向2020年以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过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项目所及的设备购置及更新改造。(2)废旧家电回收信息化平台及回收物流体系建设,支持参与家电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的6家家电生产企业(见发改办产业〔2022〕424号文)开展废旧家电回收信息化平台及回收物流体系建设所涉及的计算机、服务器等设备购置更新。(3)废旧家电拆解,支持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开展废旧家电拆解所涉及的输送机、磁选机、风选机、电器元件自动拆分机等设备购置更新。(4)废旧家电拆解产物深加工,支持企业开展废旧家电拆解产物高效分选、深度处理的涡电流分选机、无氧热解炉、废塑料改性等关键技术设备购置更新。(5)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支持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所涉及的设备购置更新。(6)不支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淘汰落后设备购置更新。
3.申报流程。由地方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地方工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初审后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4.申报材料。项目清单信息(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主要包括项目名称、支持方向(细分为“1.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2.动力电池回收处理体系建设”两个子方向)、贷款需求、总投资、意向银行、设备购置方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法人单位、审核备案情况、建设地点、申报单位、所属行业、拟签订贷款协议时间、备注。
联系人:烟台市发改委服务业项目科 杨 锴 15269501881
烟台市发改委服务业协调科 胡 清 15763859956
烟台市工信局规划技改科 李 晓 13697897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