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有关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全面总结评估“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情况,科学研判新形势,准确把握新要求,系统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经广泛调研、多方衔接、咨询论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及“四水四定”原则,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按照“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目标定位,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1+233”工作体系和中心城区“12335”建设工作部署,加快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水安全保障体系,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水利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人民至上、造福民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水利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水利问题,共享水利改革发展成果,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量水而行、节水优先。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合理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统筹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结构,深化用水制度改革,用市场手段倒逼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
3.系统治理、绿色发展。立足基本市情、水情以及水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城市乡村、水下岸上,系统解决水问题,拓展水工程与水域空间的综合功能,维护河库健康,改善水生态,修复水环境,全面提高水环境及水生态保障能力。
4.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配置作用,着力推进水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攻坚。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推动水利“放管服”改革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
5.数字赋能、全面提升。将水利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之一,推进“数字水利”综合性共享业务平台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推动水领域组织机构、方式流程、手段工具系统性升级,整体推动质量变革、动力变革,高水平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6.防控风险、保障安全。树牢安全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加强水安全风险研判、应急处置能力及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建设,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水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害,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三)总体思路。“十四五”时期,要立足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十六字”治水方针,按照烟台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要求,着力解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推进过程中面临的水问题。要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以“1+6+2”为总抓手加快烟台水利改革发展,即打造“一个格局”、构建“六大体系”、提升“两大能力”,加快构建“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通畅、调控有序”的烟台现代水网。
1.打造烟台水利高质量发展格局。水资源管理实现新突破,全面形成节水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供水安全保障形成新格局,全市互联互通、互调互济的水资源配置体系基本建成;防洪保安达到新高度,防洪排涝标准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达到省内领先水平;水生态环境进入新境界,河湖幸福指数全省领先,率先建成人与自然和谐的全域幸福河湖;水管理与创新迈上新台阶,数字水利建设有序开展,水利信息资源全面共享、网络安全保障有力,现代化水利业务管理和应用场景基本形成,水利高质量发展动力强劲。
2.构建烟台水利“六大体系”。一是以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为重点,构建监管有力的水资源利用管控体系;二是以地表水、客水、地下水及非常规水合理开发、优化配置、科学利用为重点,构建完善的水资源科学配置体系;三是以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等水利薄弱环节建设为重点,构建安全可靠的水旱减灾防御体系;四是以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水系生态建设为重点,构建人水和谐的水生态安全保障体系;五是以水管理与治理、数字水利建设为重点,持续推行放管服改革,构建水智慧管理体系;六是以管控和排查治理为重点,结合标准化建设,构建安全生产防范治理体系。
3.提升烟台水利“两大能力”。一是水安全保障能力,重点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能力、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二是水利管理服务能力,重点提升水资源管理能力、水行政服务能力、水利行业监管能力、水利安全生产防范治理能力。
(四)发展目标。到2025年,烟台水利基础设施网络进一步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更加合理,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保护、数字水利等基础设施薄弱环节得到有效加强,水利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大幅提高,水利行业监管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初步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
1.节水供水方面: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7.0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较“十三五”末下降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778以上,新增供水能力约4.26亿立方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8%以上,重点领域节水成效综合提升,全面形成节水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2.防洪减灾方面:重要河库防洪减灾体系进一步完善,洪水预警及防御能力明显提高,重要河段达到规划防洪标准,现有病险水库安全隐患全面消除,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显著增强。
3.水生态保护方面: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75平方公里。重要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目标基本确定、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措施全面落实,纳入省生态流量保障重要名录的河流湖泊基本生态流量(水量)达标率达到90%以上,重要河段水生态明显改善。幸福河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水环境美丽健康。
4.改革创新方面:水利重点领域改革全面深化,治水管水能力大幅提升,基本构建高效运行的水利治理体制机制。“数字水利”建设全面开展,初步建成满足水利业务应用需求的数据中心,建设初具规模的业务应用系统,具备较强的“数字水利”保障能力。
5.安全生产方面:全市水利行业安全意识和安全观念牢固树立,水利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严密,体制机制基本成熟,规章制度体系基本完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双重预防体系基本建成并有效运行,安全文化基本形成,水利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水利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水利改革发展要求相适应。
表1 烟台市“十四五”水利发展主要规划指标
指 标 | “十四五”规划指标 | 备 注 |
用水总量控制(亿立方米) | 17.03 | 约束性 |
万元GDP用水量较“十三五”末下降(%) | 5 | 约束性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0.6778以上 | 预期性 |
新增供水能力(亿立方米) | 4.26 | 预期性 |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平方公里) | 975 | 预期性 |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98%以上 | 预期性 |
二、发展任务
围绕加快构建烟台水利高质量发展格局的总体目标,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在治水中树立全局思想,把水利事业发展放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中统筹谋划。
(一)节水优先,水资源管理实现新突破。以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强重点领域节水、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完善节水激励机制为重点,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水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现水资源管理新突破,全面形成节水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1.加强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一是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按照《烟台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要求,加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细化落实各区市行政区域的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指标,健全取水计量、水质监测和供用耗排监控体系,严控区域取用水总量。二是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全面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和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加强用水效率管理,落实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税制度,严格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对排污量已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入河排污口。三是建立水资源安全风险识别和预警体系。健全水资源安全风险评估机制,科学评估全市及区域水资源安全风险,加强水资源风险防控,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建立水资源安全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到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7.0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增加值用水量较“十三五”末下降5%。
2.加强重点领域节水措施。一是加强农业节水增产。加快实施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推广农艺节水技术,加快完善节水灌溉工程体系,积极推广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实施高效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到202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778以上。二是加强工业节水提质。加快工业企业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非常规水利用能力,推进高耗水行业等领域的转型升级与节水技术改造。积极推行科学合理用水模式,企业和园区用水系统要统筹供排水、污水处理及回用,推荐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实现循环梯级利用。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3%以上。三是加强城镇节水增效。指导城区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升雨水收集利用能力。严格控制城市管理用水,加强高耗水服务行业用水管理。指导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降低供水管网漏失率。加快节水器具普及与推广,淘汰高耗水器具。
3.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一是提高再生水利用。指导中水回用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城镇再生水循环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矿坑尾水利用工程。实施莱州市矿坑尾水综合利用工程、龙口市再生水利用管道工程、招远市扩建污水处理厂等工程。二是加强海水利用。鼓励沿海新建工业园区及工业项目的新增用水优先考虑使用海水淡化水,直接利用海水作为循环冷却等工业用水,推动解决海水淡化产品水供水途径,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对符合居民用水标准的产品水,逐步纳入供水管网。实施长岛海水淡化站运维项目、长岛水质检测能力提升工程。
4.完善节水激励机制建设。一是加大节水科技推广应用力度,支持节水技术及设备研发,促进节水科技成果转化。总结高校合同节水试点经验,大力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模式,积极培育节水产业,调动社会资本和专业技术力量参与节水的积极性。二是配合相关部门探索财政补助、金融扶持、税收优惠等节水激励政策,形成稳定可靠的节约用水投入机制;制定节约用水地方性法规、规划、政策,探索完善科学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
5.加强节水宣传,提高全民节水意识。一是广泛开展基本市情、水情教育,增强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二是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及广大新闻媒体的作用,层层发动,广泛动员,不断扩大节水宣传教育覆盖面。三是组织实施节水教育基地建设,不断丰富节水宣传教育实践平台。四是在全社会大力发展节水志愿者,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党校、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
(二)多水共济,水资源配置形成新格局。根据烟台市现状水资源配置格局、城镇分布、产业发展情况,按照“合理开发地表水、积极调引客水、科学利用地下水、鼓励利用非常规水”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思路,立足水资源空间均衡配置,着眼长远,实施区域性水资源开发利用重点项目,积极开展水源工程、河道拦蓄、地下水库及回灌补源等工程建设,适时配合省里开展南水北调后续工程规划论证和实施工作,科学布局实施全市水网工程,积极融入省级水网,健全“以骨干河道和重大引调水工程为骨架,以水系连通工程为脉络,以大中型水库为节点”的现代水网体系,打造高水平水资源配置网,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1.实施全市水网工程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1+233”工作体系和中心城区“12335”建设工作部署,统筹考虑烟台市河流水系、水利工程空间布局,在已有水网工程的基础上,通过实施一批新建水源工程、市域跨流域调水工程,实现以丰年水补枯年水,以余区水补缺区水,维系全市河网水流畅通,优化河流水系格局。加快各区市局域水网工程建设,完善区市内部水网格局,逐步构建布局合理、蓄泄兼筹、丰枯调剂、生态良好的县域水网工程体系,增强水资源联调、联配能力。根据国家及省级南水北调后续工程开展情况适时启动烟台市续建配套二期工程,进一步完善烟台市调水、输水网络,加强本地水和客水的优化配置,构建引蓄得当、调配合理、满足需求的供水保障体系。
专栏1 水网工程建设 |
老岚水库工程:位于烟台市福山区、牟平区、栖霞市,新建大(2)型水库,为“十三五”续建项目,“十四五”总投资73.20亿元。 卧龙水库工程:位于蓬莱区,新建中型水库,为跨“十四五”项目,“十四五”总投资20亿元。 山吴家水库工程:位于烟台开发区,新建小(1)型水库,总投资1.90亿元。 苏家沟水库工程:位于龙口市,新建中型水库,为跨“十四五”项目,“十四五”总投资0.50亿元。 平畅河地下水库工程:位于烟台开发区,新建地下水库,总投资1.11亿元。 留格地下水库工程:位于海阳市,新建地下水库,总投资0.42亿元。 福山区内夹河生态补水工程:位于福山区,由外夹河向内夹河补水,总投资1.5亿元。 招远市城乡供水水源联通工程:位于招远市,新建泵站2处,铺设管路58.6公里,总投资1.62亿元 兰高泵站工程:位于龙口市,黄水河应急泵站改建项目,新铺设引调水管路11.1公里,总投资1.49亿元。 莱州市留驾水库向土山工业园调水工程:位于莱州市,新建水厂1座,新铺设供水管路28公里,总投资0.70亿元。 |
2.实施雨洪资源利用工程建设。建立以水库、雨洪水资源利用和河道拦蓄工程为重点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体系,对河道雨洪水资源梯级开发、层层拦蓄利用。积极推进骨干河道雨洪水资源利用和小水源工程建设,加强拦河闸坝、渗沟渗井和地下水库建设。水库恢复设计标准蓄水兴利,并实行汛限水位动态控制管理,充分蓄滞雨洪水资源,提高水库利用效率和水资源配置能力。
专栏2 雨洪资源利用工程建设 |
沐浴水库增容工程:位于莱阳市,大(2)型水库增容,总投资1.79亿元。 王屋水库增容工程:位于龙口市,大(2)型水库增容,总投资1.74亿元。 建新水库增容工程:位于海阳市,中型水库增容,总投资0.75亿元。 桃园水库增容工程:位于牟平区,中型水库增容,为“十三五”续建项目,“十四五”总投资0.20亿元。 泳汶河拦河闸工程:位于龙口市,新建9座拦河闸,总投资0.80亿元。 |
3.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坚持“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和“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行、企业化经营、用水户参与”建设思路,以集中水源建设、管网改造、水质处理为重点,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着力构建水质合格、保障率高、保护到位的水源体系,规模大、标准高、质量好的供水工程体系,机制灵活、管理规范、服务周到的运营管理服务体系和覆盖全、效率高、监管有力的政府监督体系。推进水源保护区划定,加强水源地保护,完善水质净化处理措施,加强后备水源地建设,完善突发供水事件应急预案,保障农村饮水水质、水量安全。
专栏3 城乡一体化工程建设 |
城乡一体化项目:实施烟台开发区、福山区、蓬莱区、牟平区、莱州市、栖霞市、海阳市、莱阳市、招远市、龙口市、长岛综试区等城乡一体化项目,通过城区管网延伸、联村集中供水、单村供水工程,为“十三五”续建项目。“十四五”总投资30.3亿元。 长岛蓬长跨海引水海底供水管道建设项目:建设蓬长海底供水管道1条,长度8.5公里,总投资0.96亿元。 |
(三)力补短板,防洪保安能力达到新高度。按照“上涵、中蓄、下排”和蓄泄兼筹的思路,加强防洪减灾工程建设,加快构建以水库、河道为架构的防洪减灾工程体系,打造高标准防洪安全网。
1.强化河道治理和防御洪水体系建设。坚持因地制宜,采取加高加固和新建堤防、河道疏浚、河势控制、护岸护坡、堤顶防汛道路建设等各种措施,突出重点河段、重点区域,推动实施河道防洪治理,河道治理坚持防洪排涝功能、生态功能、文化功能统筹,充分发挥河道的多元载体作用。建立更加科学、高效的洪水预警机制,进一步健全河道洪水防御体系。
专栏4 河道治理工程建设 |
烟台市外夹河综合治理工程:位于烟台市老岚水库以下,治理长度13公里,总投资3.40亿元。 莱州市王河、小沽河综合治理工程:位于莱州市,治理长度50公里,总投资3.0亿元。 栖霞市全域治水项目:位于栖霞市,治理长度507.73公里,总投资10.254亿元。 大沽夹河古现段治理工程:位于海阳市,治理长度6公里,总投资0.30亿元。 富水河两条支流治理工程:位于海阳市,治理长度24公里,总投资1.20亿元。 平畅河上游河道治理工程:位于蓬莱区,治理长度5.4公里,总投资0.24亿元。 蓬莱区河流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位于蓬莱区,对平山河等13条主要河道进行治理,投资3.8亿元。 |
2.强化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一是按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号)《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水建管〔2008〕214号)要求及时开展水库、水闸安全鉴定工作。二是实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加强水库、水闸运行观测,制定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年度计划,有序组织实施,严格过程监管和责任监管,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确保工程尽快投入运行。对规模减小、功能萎缩或丧失、除险加固技术不可行或经济不合理的,合理妥善实施水库降等报废,并同步做好生态保护和修复,消除工程安全隐患,确保水库、水闸防洪、兴利等功能的正常发挥。
3.强化山洪灾害防治和水灾预警能力建设。持续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工程措施建设,逐步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机制。进行全市水旱灾害调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调查和识别,特别是针对水旱灾害易发多发区的建筑物、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重要自然资源等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区域综合防治对策,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重点建设由防汛监测站点和县级平台组成的县级监测预警系统、乡镇到县视频会商系统、预警广播系统,积极推进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基层防汛人员培训和县、乡两级预警设备配置,建成以监测、通信、预报、预警等非工程措施为主,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灾减灾体系,提高基层防汛监测预警能力。
专栏5 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及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建设 |
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莱州留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0.6亿元;栖霞庵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0.6亿元。新出险的及时实施除险加固。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福山区、蓬莱区、莱州市、栖霞市、招远市、海阳市共计66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1.21亿元。新出险的及时实施除险加固。 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龙口市吕家、兰高、冶基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0.97亿元;莱州市婴里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0.1亿元。新出险的及时实施除险加固。 山洪灾害防治:蓬莱区龙山河上游、大赵家河山洪沟治理工程,总投资0.22亿元;海阳市里口、东刘家山洪沟治理工程,总投资0.28亿元;莱州市山洪灾害预警体系建设工程,总投资0.10亿元。 |
4.强化水旱灾害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按照行政机构改革总体要求和“行业管、管行业”基本原则,以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防汛抗旱指挥体系和市、县、乡、村四级预案保障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行政领导包工程责任制、技术责任制、巡查管护责任制,健全相关责任考核、追究制度;加强水旱灾情、灾情检测预警信息化建设、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抢险救灾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应急处置能力。实施烟台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库建设工程。
(四)城水相融,水生态环境进入新境界。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加快构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资源开发利用上线三大红线,加强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加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加强水资源水环境超载区修复治理,发掘精品水文化,打造高品质生态文化网。
1.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一是严格执行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完善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二是落实饮用水水源地核准和安全评估制度,全面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实施水源地安全警示、隔离防护、水源涵养和修复措施,推动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依法清理保护区内违法建筑、排污口和各类养殖户。三是加大生态水量保障力度,扩大河道源头和两岸陆域的水源涵养空间,留住降雨,调节径流过程,增强河道源头和两岸土壤水涵养能力。四是优化河湖闸坝及联通工程调度,进行水系间、上下游联合调度,保障枯水季节主要河流的生态用水。全面落实生态流量管理措施,基本建立生态流量监管体系,河流生态流量保障设计保证率不低于75%。探讨平畅河等主要河道生态基流保障措施,推进生态补水恢复河道基流,逐步恢复改善全市水生态、打造良好水环境。
2.促进河道生态景观建设。一是大力挖掘河流潜力,最大限度恢复河流两岸自然风貌,大幅度增加绿量,同步建设绿道、亲水平台、休闲娱乐等相关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宜居宜业的复合型滨水空间。二是统筹考虑水灾害、水生态等问题,根据水网格局、城镇分布,选择重点河流、河段,逐步实施综合整治,通过修建拦河闸坝、水网工程、植物修复、生态护岸等措施,打造生态河道,全面改善河道沿河生态环境,提升河道生态保护能力,恢复人民群众休闲娱乐空间。三是加强水利风景区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提高综合服务水平,结合资源特点和地方文化特色,突出科普、文化建设,延伸拓展水利风景区发展空间。
3.加大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力度。一是强化水土保持预防监督,落实地方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依法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实行水土保持方案限批制度,完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从严控制开发建设活动,严控水土流失。二是坚持与国土绿化、农业综合开发、土地综合整治等相结合,水源涵养、水土拦蓄和生态防护并重,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进一步增强蓄水保土能力,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实施莱阳市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及招远市、龙口市、莱阳市、莱州市、蓬莱区局部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十四五”末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达到975平方公里。
4.加大地下水超采区和海水侵染区治理力度。一是根据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地下水超采区重新划定,明确超采范围、类别和超采量,为下一步重新划定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奠定基础。二是实施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程,禁止农业、工业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并逐步压缩地下水开采量。实行地下水水位水量双控制度,严格地下水取水审批,限期封闭禁采区地下水取水工程,逐步核减地下水开采量和年度用水计划。三是大力实施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和城镇节水,调整农业种植结构与布局,逐步减少超采区地下水开采量;通过实施雨洪资源利用、非常规水利用等工程,替代和置换超采区地下水水源。四是通过实施湿地、坑塘、河道拦蓄、地下水库等回灌补源工程,增加地下水的补给量,努力做到“藏水于地”。五是通过在遭受海水入侵威胁的滨岸河口地带,修建拦河闸、防潮堤坝以及生态型海岸防护工程,在地质条件适当的地区建设径流调节型生态地下水库工程,提高淡水水位,遏制海水入侵。十四五期间,计划实施牟平区国家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等项目,封闭自备井100眼,压减地下水开采能力340万立方米。
5.全面实行美丽河湖建设。一是强化河湖长及河管员履职,督促各级河湖长及河管员加强责任河湖常态化巡查,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提高巡河湖成效,解决河湖管护突出问题。二是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河湖“清四乱”,将“清四乱”整治范围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扩大清违清障范围,确保动态清零。三是开展美丽河湖建设,突出抓好农村河湖创建美丽示范河湖工作,不断提升农村水环境,逐步缩小城乡差距。2021年完成不少于10条(段)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建设任务,分年度推进,三年内基本实现美丽幸福河湖全覆盖。四是组织开展好河湖健康评估,有针对性修订完善“一河(湖)一策”,强化河湖综合治理。五是强化群众参与监督,组织开展巡河湖活动,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河湖治理管护,形成群防群治良好格局。
6.大力提升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和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实施农村水系清淤疏浚、植被修复、岸坡整治和河渠连通,建设乡村生态河塘,完善灌排体系,提高农村地区水资源调配、水质改善、防灾减灾和河湖保护能力,改善农村环境。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直补资金发放和项目实施工作,通过美丽家园建设、产业发展、散居移民基础设施完善等措施,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生产开发和生态环境建设,拓展移民增收渠道,提升移民生产生活水平。
(五)精准发力,水管理及创新迈上新台阶。以水管理与治理、数字水利建设、“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为水管理与创新的工作重点,高质量打造智慧水利网,着力构建现代水利管理体系,大力提升水利管理服务能力。
1.推进数字水利建设。根据《山东省数字水利总体要求》《山东省数字水利建设指导意见》,结合烟台市水利现状,充分利用公共信息基础设施和已建的“数字水利”设施,在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的基础上,坚持推进全市水利信息化建设“一盘棋”,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进行“数字水利”建设,急用先建、分期实施、逐步推进,保证“数字水利”建设有序开展,逐步构建智慧水利体系。
——开展“数字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一是采用自建、租赁结合的方式,建设和扩容连接市、县两级水利部门及重点水利工程的全市“数字水利”信息骨干网、信息专网及防汛调度中心信息传输网等,形成覆盖全市的“数字水利”信息网。二是建设和配备标准化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和设备,规划建设水利无线通信专网,作为骨干传输网络的补充信道,实现重要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与主管部门之间通信的双重保障。
——建设完善水库河道视频监控系统。一是建设主要包括29座大、中型水库和大沽夹河、辛安河、五龙河、黄水河、界河、王河等重点河道闸坝的监控。二是通过卫星遥感、航测、自动水文站等技术实时接收气象、水文、水质和水土流失等监测数据,并通过通讯网络的建设,实现数据的快速传输和存储。
——建设完善水资源管理系统。在山东省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的框架内,结合我市全面实施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实现水资源管理中事务性业务流程的在线处理、为水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信息化决策支持平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资源综合评价、预测预报、调度配置、调配方案评估子系统和区域水循环虚拟仿真平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应用系统、信息管理子系统等。
——开发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系统。结合全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现状,建立县级智慧供水管理平台。远期建设市级城乡供水智慧平台,实现全市城乡供水智慧化。
——开发建设水网工程一体化管理系统。建立整体把握水利工程前期规划、中期建设、后期运行的一体化管理系统,满足对水利工程基本信息的宏观把握、微观掌控、重点监督、决策分析的需求,提高水利工程体系的综合管理能力和工作效能。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网工程一体化管理系统、水利移民综合管理系统、建设水网重点工程监控调度系统等。
——建设完善河长制湖长制管理系统。对已有的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升级建设,加强河库信息监控建设,实现市、县、乡三级河长组织体系以及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库信息管理,控制水环境风险,恢复河流水环境功能和河库生态系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平台升级建设和河库信息监控建设。
——建设完善水利电子政务系统。在现有的水利电子政务综合应用平台基础上,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扩充行政资源数据库存储系统,完善政务资源数据库,建设全市水利系统完整的市级水利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及各区市水利局和大型水利工程的信息交换体系,实现各单位之间的互联互通;完善应用公共平台、协同办公、规划计划管理等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行政管理、党务管理、水利科技管理、规划计划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水利政策法规管理等。
2.加强水利行业管理能力建设。以提升工程质量为核心,着力抓好强化质量管理、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度、积极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严格规范建设市场秩序、不断健全法规标准体系、推动水利建设科技进步,深化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提升水利建设现代化水平。
——深化价税机制改革。深入推行水资源税改革,用税收杠杆调节用水需求。创新服务模式,引导和推动合同节水管理。健全补偿成本、合理盈利、激励节水的水价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区域综合水价改革试点,核算区域供水综合成本,建立健全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补偿成本的水价形成机制。
——探索水权制度及流域水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一是依法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水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培育和规范水权交易市场,积极探索水权交易流转方式,允许通过水权交易满足新增合理用水需求,充分发挥市场在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中的作用,使水权水市场成为解决水问题、化解水矛盾、实现可持续利用的内生动力。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水利工程的,可以优先获得新增水资源使用权,在保障农业用水和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工农业用水水权转换机制。二是推动建立水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区域协作机制和流域上下游不同区域生态补偿协商机制,探索水生态补偿机制实现方式及协商机制。制订和落实与水有关的生态环境保护收费制度,对矿产资源开发等涉水经济活动征收水生态补偿费用,用于已破坏的河湖生态系统及地下水治理修复。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等补偿制度,建立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河、湖、库上游地区的补偿机制。
——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培养和选拔各类人才,倡导工匠精神,不断培育壮大水利干部队伍和专业技术技能人才队伍,着力提升全市水利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推进校企合作,探索建立水利系统干部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实施水利人才知识更新计划,以多种方式将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延伸至水利基层职工队伍。
——强化水利科技创新。全面贯彻创新发展理念,坚持需求导向,加强顶层设计,着力突破重大水利科技问题,加紧健全完善优化科技资金投向、促进科技资源整合、推动创新链条融合的体制机制,增强水利科技创新能力。集中财政资金开展公益性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加大对重点科研基地和重点科研机构的投入,加大对科技示范园区和科技信息服务载体的投入,加大对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和“方向型”创新团队的投入,努力培育高水平创新团队。广泛应用信息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和先进装备武装水利行业,引导和促进水利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水利管理能力现代化。
——完善水利法治建设。坚持“法规制度定规矩、监督执法作保障、政策研究强支撑”的水利法治建设思路,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依法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健全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加强执法和执法监督,进一步完善执法体制机制,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执法日常巡查和现场执法力度,推进水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化,依法化解水事矛盾纠纷和涉水行政争议。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采取“飞检”“四不两直”等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专项检查与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巡查检查记录、执法台账、执法案卷、执法“三项制度”的执行情况等材料进行核查;对执法队伍(机构)执法装备配备情况进行检查;随机抽取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实务知识能力测试,保证队伍保障机制和人员素质;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重点做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3.推进水利体制改革纵深。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改革创新,以“一次办好”为目标,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全力推动水利“放管服”改革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
——持续下放行政权力。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大放权力度。将除了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由市级审批、跨区市的项目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等重大敏感事项外,其他项目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区市一级实施;进一步开展好市县同权工作,推进市、县两级行政审批一体化和审批权限扁平化。
——深入推进“一次办好”。全面落实主动服务、贴心服务,以一流的形象、一流的作风、一流的态度、一流的质量,为社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在“一次办好”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按照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积极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推行“不见面”审批,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全省通办”,真正实现“一次办好”。
——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一是健全水利监督体系,围绕河湖管理、水资源、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等重点领域,针对监管薄弱环节,强化全过程、全要素监管,全面提升涉水事务监管水平。二是创新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构建差异化监管模式,使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加快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状况良好的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将失信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处罚管控。三是加强取消下放事项的监管。通过定期检查、案卷评查、抽查等形式进行监督检查,严防出现取消下放后的“监管真空”。
——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一是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通过下放审批权限、调整审批时序、实行并联审批、开展区域评估等措施,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加快项目落地速度。二是积极开展容缺受理和承诺制审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等事项外,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行容缺受理。三是加快推进区域评估工作。到2021年底,60%以上的省级开发区、新区、产业聚集区完成区域评估;到2022年底,全市范围内有条件的区域基本完成区域性评估。
(六)统筹兼顾,水安全与发展开拓新局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依法依规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制定完善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提高水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1.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推动建立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生机制,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安全总监,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行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二是切实加强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烟台市水利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三是完善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安全生产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
2.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一是强化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依据标准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加强安全风险评价和管控。二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范隐患排查治理行为。突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要时段,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做到治理责任、资金、措施、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及早消除隐患。
3.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结合水利行业实际,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制定和完善相应制度和规定。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已达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动态管理,督促其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4.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一是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责任,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救援时效。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健全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强化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二是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行业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增强应急预案的实战性、可操作性,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三是完善事故处理督导机制。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加大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对本级在建和运行重点水利工程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下级所属重点水利工程开展抽查检查,依法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及时掌握事故处理进展情况,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充分分析事故发生原因,落实整改工作。
5.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市水利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参与安全生产制度制定、评审评定、课题研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方面工作的重要作用。二是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与应用。加快推进水利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信息上报与应用,确保应报尽报,信息系统数据录入、更新维护全面、及时、准确,保障信息系统切实发挥效用。三是全面强化培训教育管理。把安全生产管理纳入水利宣传、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和社会监督,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三、环境影响评价
(一)环境影响分析。水利工程建设可能对局部区域带来一定的不利环境影响。除险、固堤、引调、建库等水利工程建设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陆域水循环过程、河库水文情势和水动力条件,可能对土地利用、生态环境、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自然景观等造成影响。同时,水库建设具有淹没及占地多、移民数量大等特点,政策处理难度大,实施过程中有可能出现部分问题;水利工程施工期间废水、废渣的排放以及施工噪声可能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影响。
为此,需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对区域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依法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强化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根据生态环境对规划实施的响应及时优化调整实施方式,最大程度地减免规划实施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
(二)不利影响及应对措施。
1.坚持节约和绿色发展。加强流域和区域用水总量控制,严格执行“三条红线”。高度重视跨流域水资源配置问题研究,强化引调水项目节水评估,把控需、提效、治污、环保作为引调水项目实施的重要前提。水资源开发利用必须优先保障河流基本生态环境用水,维护河库合理水位。坚决避免束窄河道、占用水域、渠化河流的倾向,尽量保持河流、岸线自然形态,提倡采用生态型治理措施,并注意与城市景观、生态环境的协调。
2.用法律和制度保护水生态环境。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法》《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强化行业监管,严格项目审批,严把环保准入关。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好工程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的全过程环境监管,强化验收环节的管理。在水利工程前期论证中,要深入分析工程建设可能对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等生态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水生生物资源、重要景观和历史文化遗产等。依法加强相关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3.妥善做好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改进用地方式,尽可能保护和节约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优化工程设计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尤其是耕地占用和搬迁人口数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依法依规、深入细致做好移民征地工作。切实做好工程征地补偿、搬迁安置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确保被征地居民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保障其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4.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和管理。加强规划实施可能影响的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和重要目标的监测与保护,及时掌握环境变化,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对直接影响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和重要目标的项目,应优化调整规划项目布局和选址。加强规划实施的环境风险评价与管理,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环境风险问题,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应急管理措施。
四、投资规模和用地需求
(一)投资规模。烟台市“十四五”水利建设规划重点项目137项,总投资230.4亿元,其中“十四五”时期投资181.17亿元。
按项目类别划分,节约用水规划项目5个,总投资4.82亿元;供水安全规划项目36个,总投资187.92亿元;防洪保安规划项目85个,总投资26.77亿元;水生态保护规划项目8个,总投资2.35亿元;智慧管水规划项目3个,总投资8.55亿元。
表2 “十四五”规划重点水利项目投资测算表
项 目 类 别 | 估算总投资(亿元) | 十四五投资(亿元) |
一、节约用水工程 | 4.82 | 4.82 |
二、供水安全工程 | 187.92 | 138.69 |
三、防洪保安工程 | 26.77 | 26.77 |
四、水生态保护工程 | 2.35 | 2.35 |
五、智慧管水工程 | 8.55 | 8.55 |
合 计 | 230.4 | 181.17 |
按照区市划分,烟台市区投资95.42亿元,福山区投资7.10亿元,烟台开发区投资5.40亿元,蓬莱区投资40.21亿元,牟平区投资2.59亿元,龙口市投资19.98亿元,招远市投资12.06亿元,栖霞市投资14.92亿元,海阳市投资10.06亿元,莱阳市投资11.12亿元,莱州市投资11.53亿元。
(二)用地需求。全市“十四五”重大水利工程规划新增建设用地3.96万亩(含老岚水库、卧龙水库)。土地是水利工程推进的重要要素保障之一。“十四五”期间,一方面,应依法依规用好国家和省出台的支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相关用地政策,强化水利工程用地保障;另一方面,水利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坚守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的原则,多措并举,强化水利工程土地节约利用。
五、保障措施
“十四五”时期,烟台市水利建设任务重、改革难度大、管理要求高,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加大政策支持,扩大公众参与,保障各项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应把加快水建设、破解水制约、保障水安全作为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内容、推动科学发展的重点任务和经济文化强市建设的重大举措,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和优先发展的领域,落实各项举措,确保抓出成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责任分解,逐个环节、逐个岗位落实责任。建立统筹解决水问题经常化调度机制和议事决策机制,切实形成部门配合、上下联动、技术支撑、合力治水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突出规划引领。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着眼大局、系统谋划,加强水利改革发展顶层设计。落实“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要求,水利各专项规划必须与本规划有机衔接,确保重大目标任务、工程布局、监管重点内容协调统一,充分发挥规划在理念引领、战略导向和目标约束方面的作用。对接国土空间规划,按照“多规合一”要求,推进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做好水利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之间的衔接,将涉水空间纳入国土空间“一张图”。
(三)强化要素保障。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工程采取直接或间接融资方式,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切实保障纳入本规划的重大水利项目用地需求,妥善解决移民征地等制约水利工程推进的问题。大力引进、培养和用好水利管理、工程技术和高技能人才,健全水利人才向基层流动的激励机制,为科学治水管水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四)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建立部门间协作配合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水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各级水利部门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主动履职尽责,统筹抓好水利规划建设、河湖及水利工程运行、水资源管理和水利公共服务等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职能分工,在行政审批、资金投入、建设用地、移民征迁、考核奖惩、政策支持等方面制定措施,落实职责,齐抓共管。
(五)凝聚社会公众共识。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水患意识、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建立全社会关心水利、支持水利、发展水利的良好环境,推动形成治水兴水的强大合力。健全水行政主管部门主导、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的水利决策机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积极引导全社会参与水利建设管理。依法推进水利政务公开,增强全社会对水事的知情权、监督权。明确各类预案响应机制,增强全社会应对水事应急和风险处置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水利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