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市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烟台建设战略部署,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为载体,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被市委表彰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市科学发展考核一等单位;在全省基金监管综合考评中排名第一,被省医保局评为全省基金监管宣传先进单位,“依法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被评为首届烟台“十大法治为民实事”。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要负责人扎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顺利开展。结合业务工作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将依法行政与各项医保改革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二是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先后2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开展廉政谈话11次,观看警示教育片6部,签订廉政承诺书35份。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医保局党组的巡察,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推进整改落实。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领导干部的监督,与下属单位“一把手”谈心谈话14次。压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党支部集中学习中,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形式,深化学习效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四是注重个人学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通过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利用3个专题,系统学习了党的法治建设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医保工作全过程,转化为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五是坚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自觉遵循道德高线,始终守住纪律底线,严格做到依法办事,严格管好身边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努力营造医保系统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
(二)严格依法行政,全力推进医疗保障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抓牢对党员干部的法治教育。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完成“我为群众办实事”59件,开展“党史故事我来讲”活动16场次。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专题学习5次、党小组学习42次,对学习情况定期督导检查,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围绕青年干部培养、舆情应对、学法守法等主题,大力倡树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二是坚持依法决策。受市政府委托,依法向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报告医疗保障工作并接受审议,得到人大常委高度评价。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审议制度,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聘请1名法律顾问,设置1名公职律师,就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出台的医保待遇政策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集体讨论决定。全年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三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实施办法,建立行政执法责任清单,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31项事项明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深入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开展新《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召开4期全市基金监管案例研讨会,制定基金监管标准案卷,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制定规范性文件3件,均按要求进行备案审查。四是开展全员学法守法。线上线下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普法考试参与率、通过率均为100%;高效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事项认领率、覆盖率、及时率、关联率均达到100%。
(三)依法履职尽责,法治医保成效显著。一是依法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联合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行为专项检查,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全市累计查处违法违规违约医药机构2425家,其中解除服务协议132家,暂停协议189家,追回医保基金8000万元;开展行政处罚31起,罚款75万元;处理医保医师99名。2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1起案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二是优化医保法治营商环境。18类34项服务事项办理时限缩减66%,申办材料精简58%。67项业务可“网办”“掌办”,23项实现“秒办”。实行综合柜员制,零星报销时限由30天缩短到10个工作日。70种门诊慢性病可在就诊医院直接办结,群众慢病申办实现“零跑腿”。被确定为全省唯一“互联网+购药”试点城市,覆盖全市1171家零售药店。省内医保卡“一卡通行”实现5221家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全省率先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覆盖和县级行政区域全覆盖。建设医保服务站261个、银行“医保驿站”151个,掌上办、网上办、医院办、银行网点办等措施大大方便了群众。三是强化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实施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计划;连续三年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印制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5万份;积极参与全国“保密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月”等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法治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常态化学法需要持之以恒。随着医疗保障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和法治化进程加快,需要医保部门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依法办事能力。二是行政执法力量较为薄弱。作为机构改革新成立部门,承担了大量医疗保障行政执法职能,但未划转或成立独立的执法机构,执法力量不能满足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需要。三是普法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创新。针对医疗保障的普法宣传形式还不够丰富,贴近生活、喜闻乐见、群众通俗易懂的宣传活动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步工作举措
市医保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医保各项工作。一是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严格履行党组负总责、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职责,压牢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带头执行党内法规,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带头严格依法办事,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充分发挥党组政治保障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运用党内法规和宪法法律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二是持续推进学法用法。建立常态化学法制度,把党内法规和宪法法律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党员干部培训的必备知识,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依法依纪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三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建立每月培训制度,开展2次案卷评查。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开展基金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建立基金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议,完善部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凝聚医保基金监管合力。四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4月份继续开展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多措并举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医保政策学习宣传,提高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五是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修订《烟台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做到依法决策。六是依法深化医保改革。认真落实《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聚焦“十四五”时期医疗保障改革发展目标,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完善待遇保障机制、筹资运行机制、医保支付机制、医保基金监管机制,推进医药服务改革,优化经办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人民群众成为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最大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