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蓬莱区47家党政机关成功创建第一批国家级“节约型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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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公布了第一批节约型机关创建名单,我区中共烟台市蓬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烟台市蓬莱区委办公室等47家党政机关光荣上榜,成功创建第一批国家级“节约型机关”。 近年来,烟台市蓬莱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将“过紧日子”思想贯穿节约型机关创建始终,进一步推动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运行成本。按照党政机关三年创建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目标要求,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建立健全了节约型机关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加大核查力度,全区47家创建单位一次性全部通过了创建,确保了创建质量。 通过节约型机关的创建,督促了党政机关定期公示能源资源消耗情况,并将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增强了干部职工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营造了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氛围,节约型机关建设效益显著提升。截至目前,蓬莱阁景区管理中心、烟台市蓬莱区中医医院2家公共机构成功创建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47家创建单位达到节约型机关标准。 下一步,根据《山东省公共机构节约资源“十四五”规划》要求,公共机构将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优化能源消费机构,着力推动自身领域节能降碳,发挥引领作用,为碳达峰、碳中和做出积极贡献。我区将以此为契机,精准发力、重点突破,进一步提高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一是实施低碳转型引领行动。将低碳发展理念融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各方面和全过程,激发绿色低碳转型内生动力。在公共机构加大可再生能源运用,降低碳排放量,充分运用绿色低碳改造、碳审计、能耗定额、第三方合作等措施,探索制定我区公共机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实现路径。二是实施绿色改造引领行动。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开展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照明、电梯、供暖等综合型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增强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实施能源替代引领行动。加大可再生能源和热泵、高效储能技术推广力度,推动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四是实施垃圾分类引领行动。推动公共机构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推广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措施,推动废旧物品循环再利用。建立完善节能志愿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养成垃圾分类习惯。五是实施绿色办公引领行动。倡导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室内空调温度设定严格执行“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的控制标准。召开会议优先采用电视、电话会议方式。积极推进单位内部区域绿化工作,营造绿色办公环境。六是实施绿色生活引领行动。带头采购节能、低碳、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持续开展绿色出行行动,积极倡导“135”绿色出行方式。培养绿色消费理念,带动家庭和社会节约用能用水、购买绿色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抵制过度包装产品。
烟台市蓬莱区机关事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