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烟台市委 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烟台市“十四五”青年发展
规划》的通知

日期: 2022-01-10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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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发〔2021〕23号

各区市委、人民政府,开发区、高新区、综合保税区、长岛综合试验区、昆嵛山保护区工委、管委,市各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烟单位

现将《烟台市“十四五”青年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烟台市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211231

(此件公开发布


根据中央、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引,坚持党管青年、青年为本、服务大局、全面统筹基本原则,以建设“城市对青年发展更友好,青年对城市发展更有为”的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为抓手,到2025年,形成富有烟台特色的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全市青年思想政治素质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在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青年思想道德建设。

1.加强青年理想信念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青年,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排名第一位的市直部门为牵头单位,下同)

2.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青年。深挖胶东红色文化资源,建设一批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加强仪式教育和体验教育。严肃规范共青团、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阐发,弘扬德孝文化。深化青年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强化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关工委、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3.以清朗网络陶冶青年。打造一批影响力大的新媒体平台,团结一批新媒体从业人员和正能量“网络大V”,带动全市青少年争做“烟台好网民”。持续创作推广“小青燕”网络文化产品。提升网络舆情斗争能力。(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

(二)青年教育事业发展。

4.提升学校育人质量。加强团教协作,将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纳入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推进基础教育改革的总体规划。深入实施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深化产教融合,扎实推动与烟台产业发展相契合的现代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创新发展。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师评价管理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

5.科学配置教育资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大数据支撑下的精准化教、学模式,为学生、家长、教师减负。每千人拥有幼儿园学位数持续提升,学前教育保障有力,义务教育和高中学历教育水平不断提高,高等教育升学率不断提升。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就学、升学。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团市委)

6.强化社会实践教育。支持打造国内领先、国际接轨的烟台市青少年宫。广泛开展青少年科普教育和科技创新活动。扎实开展大中专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和“小手拉大手”生态文明教育实践。统筹协调文化、出版、影视、网络等资源,促进青年终身学习。(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协、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青年就业创业。

7.优化青年就业环境。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基层成长计划和青年见习计划。开展“青鸟归来·扬帆烟台”等系列活动。依托各级各类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实施“一站式”政策信息推送服务,开设见习岗位推介专区。加大特殊青年群体职业培训力度。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完善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建立健全青年就业统计指标体系。(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残联、市统计局)

8.激发青年创新创业活力。实施烟台“青年俊才·乐创无忧”行动。深化青年创新创业联盟、基金、导师团队、孵化基地“四位一体”工作体系。积极开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产业应用场景,激励青年探索新型产业领域。深入实施青年电商培育工程。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机制,落实鼓励青年创业的扶持政策,青年创业贷款总额持续增长。(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烟台银保监分局)

9.加强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鼓励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造。加快培养青年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青年新工科人才、乡村好青年等。设立“烟台青年创新创业榜”。在市“双百计划”高端人才工程中单设青年类评审项目。建立健全对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措施,吸引海内外优秀青年人才来烟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委统战部、市委台港澳办、市科技局、市外办)

(四)青年健康保障。

10.提高青年体质健康水平。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锻炼。全面实施青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推进青年适龄适当项目的竞技体育赛事体系建设。建设更多适应青年特点的体育设施和场所,实现城区10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平方米以上。建立青年体质健康监控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团市委)

11.提升青年心理健康服务水平。在高校、中学和职业学校普遍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咨询室,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配备专兼职教师队伍,充分发挥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校园文化活动的引导作用。支持青年专业心理辅导机构和社会组织建设。完善青年心理健康问题预警及高危人群干预机制。设置公益心理咨询热线。(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团市委)

12.开展青年健康促进工作。广泛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引导广大青年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加强青少年视力低下综合防治,确保青少年视力不良率每年至少下降1个百分点。在初中及以上学校开展防艾教育,推广性健康课程。开展学校健康危险因素调查与监测,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做好青年职业病预防和治疗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体育局、团市委)

(五)青年文化服务。

13.扶持青年文化产业发展。培养和凝聚优秀青年文化人才,加大对青年文创产业支持力度,扶持高质量网络文化产品生产。加强对青年题材重点选题项目的扶持,支持青年题材文化产品的生产、发行和推广。(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网信办、团市委、市文联)

14.丰富青年文化休闲活动。加强基层特色文化品牌建设,持续办好烟台市民文化节,打造文化星期五、烟台文旅云等创新服务品牌。广泛开展优秀文化作品巡展巡演。鼓励和支持各类文化设施、文化单位面向青年免费或低收费提供文化服务。引入打造一批脱口秀、驻场秀、VR等消费场景,鼓励举办电子竞技、文创大赛等文体活动,加快提升城市“青和力”指数。引导青年开展积极健康的婚恋交友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团市委、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

(六)青年社会融入。

15.完善青年组织体系。坚持党建带团建,纵深推进共青团改革,健全党领导下的以共青团为主导的青年组织体系。推进团组织工作运行管理纵向扁平化,扩大组织覆盖面。加强共青团员意识教育和先进性教育。强化共青团对青联组织的引领作用,对学联组织的指导作用。支持公益性青年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

16.引领青年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公共事务。大力培养和使用青年干部。稳步提高新增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青年比例。发挥共青团、青联政治参与职能。建立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年事务联系机制。选聘优秀青年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监督员、调解员。(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民政局、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

17.引导青年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完善党委、政府与青年社会组织沟通交流机制。支持青年社会组织发展。鼓励建立各类青年发展智库。健全政府购买青年社会组织服务机制。引导和鼓励青年志愿者在“中国志愿服务网”进行实名注册,依法依规投身环境保护、助老爱幼等公益性活动。(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社科联)

18.组织青年建功新旧动能转换。大力实施青年人才吸引集聚工程,完善校地合作共建机制,不断提升青年人才政策吸引力和人才工作水平。建立青联、青企协与国内外先进青年组织交流互访机制。强化青年职工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竞赛。持续提高企业家、科技工作者、“高精尖缺”技术工人的青年占比。(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总工会)

19.引导青年助力乡村振兴。大力实施“青春助农”工程,深化“村村都有好青年”选培计划。引导优秀青年返乡就业创业,参与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开展“乡村文明——青年志愿者在行动”,参与移风易俗。创新推进“保护母亲河”行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化希望工程、牵手关爱、金晖助老等工作。(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协、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

(七)青少年权益维护。

20.健全青少年权益保护机制。加强涉及青少年权益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加强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建设。培育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加强注册社工队伍建设。严厉打击拐卖、性侵害、遗弃、虐待、校园欺凌、网络犯罪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青少年禁毒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局)

21.提升青年社会服务保障供给水平。持续提升托育点、暑托班、课外看护机构、社区养老机构等服务机构覆盖率。实施法定产假、陪产假和育儿假,对二胎、三胎家庭给与更多政策性鼓励和支持。持续优化住房保障政策体系,有效降低青年住房支出成本。(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2.加强青少年社会救助工作。健全残疾青年、进城务工青年与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服务保障政策。加大临时救助政策的落实力度。持续推进“希望小屋”“微心愿”儿童关爱项目。(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残联)

(八)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2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配齐配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辅导员,上好开学“法治第一课”。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壮大青少年普法工作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开辟青少年“法治第二课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团市委)

24.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坚决打击和查处各类侵权盗版行为,强化以青少年为题材和主要销售对象的出版物市场监管和网络文化产品审查。严格落实禁止在中小学校园周边开办网吧、娱乐场所等相关规定。依法采取必要惩戒措施,有效遏制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案(事)件发生。开展“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25.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深化未成年人司法改革,加强专门机构和工作机制建设。在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落实分押分管、附条件不起诉、分类矫治等特殊保护制度。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不断深化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建立高效务实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妇联)

三、重点工程

(一)青年思想引领提升工程。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一批青年政治骨干。实施红色基因传承计划,优化“青年讲师团”“红领巾巡讲团”,打造一批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实施青年网络文明发展计划,壮大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推出一批网络原创产品。(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委网信办)

(二)青年人才吸引集聚工程。加强校地共青团共建合作,深化“青鸟计划”,建立驻外青年工作委员会,组建“校园引才大使”队伍,扩大“青鸟驿站”建设范围,推广“烟台青年就业创业一线实验室”合作项目,开展“返家乡”社会实践、“烟台学子看家乡”等活动,每年组织不少于1000名烟台籍海内外优秀学子来烟实习实践。(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教育局)

(三)青年创新创业赋能工程。举办大学生创新创意定向挑战赛、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等活动,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相应创业补助。升级“乡村好青年贷”“鲁青基准贷”等贷款项目。优化青年创业导师团工作队伍。改进青年企业家协会管理运行机制。做好“青年文明号”优化调整工作。开展“青年岗位能手”选树表扬活动。创建一批“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责任单位:团市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青年乐居工程。全面降低落户门槛,创新户籍管理服务机制。扩大高校毕业生普惠性补贴发放范围。强化青年人才住房保障,3年内每年筹集不少于5000套人才公寓,5年内在全市设立不少于50处公益性“青年驿站”,配套设置“就业服务小站”。(责任单位:团市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青年文化艺术乐享工程。开展“青年文化艺术节”“书香润烟台·开卷益青春”等活动,推动各区市打造至少1处“青年会客厅”。深化“青心烟台”品牌,每年至少举办50场青年联谊活动。实施城市微更新行动,优化提升烟台核心商圈和特色步行街区建设。策划推出“夜游烟台”新体验系列主题产品。掀起“多彩活力·青春烟台”网媒热。(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文化和旅游局)

(六)青年社会融入促进工程。建好用好专业志愿服务队伍,开展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建立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库,实现共青团员100%注册成为青年志愿者。升级“青年之家”“青春社区”,广泛开展青年沙龙、四点半学校等服务项目。完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政策体系,到2025年建立不少于1000人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团市委)

(七)青少年健康成长护航工程。实施“希望小屋”儿童关爱项目。推动“希望工程”转型升级。深化“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探索完善青少年代表列席“两会”机制。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扎实推进12355服务台建设,推动“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双零社区”等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检察院)

四、组织实施

市、县党委、政府要健全完善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推动本规划落实,团市委具体承担协调、督促职责。注重加强本规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将本规划实施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完善青年发展指标监测体系,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制定和调整促进青年发展政策措施,引导广大青年参与规划实施和监督。

本规划所指青年年龄范围是14—35周岁(涉及婚姻、就业、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时,年龄界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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