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齐鲁·乐业山东”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鲁就办〔2021〕9号),吸引更多的劳动者在烟台就业创业,现制定如下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工作要求,以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强化就业优先,突出创业引领,推动产业、企业、创业、就业“四业”联动,着力打造一流的创业生态和就业环境,增强劳动者对就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到2023年,创业环境更加优化,劳动者投身创业创新活动积极性不断增强,民营市场主体达到100万户以上;每年城镇新增就业在10万人以上,每年高校毕业生留烟来烟就业4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创业助推计划
1.强化创业示范引领。实施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择优资助,每年支持一批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或者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攻关。持续做好大学生(含海外留学生,下同)创业引领工作,每年扶持1500名以上大学生创业。开展“优秀创业大学生”“优秀返乡创业农民工”“优秀创业导师”等创业典型选树活动。举办各类创业创新大赛、高峰论坛等活动,释放各类群体创业创新活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团市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创业载体建设。丰富载体平台运营管理模式,完善孵化服务机制。做好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评估认定和省级创业创新示范综合体培育工作。加大返乡入乡创业支持力度,依托现有各类园区推进返乡入乡创业。到2023年,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达到70家左右,培育选树120家“工友创业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大创业融资支持。进一步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降低创业者和初创企业融资成本。拓宽企业金融辅导员覆盖面,将各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的成长性初创小微企业纳入辅导范围。积极引入国内创投机构和基金,提高融资服务可及性。(市财政局、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烟台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着力提升创业能力。组织开展创业训练营活动,每年培训一批有持续发展和领军潜力的初创企业经营者。组织开展创业师资培训。持续开展“智慧提升”工程,组织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加强创业培训监管,每年培训1万人次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扩容提质计划
5.鼓励来烟留烟就业。支持高校安排就业工作负责人兼职企业人力资源顾问,企业负责人兼职高校就业指导员,及时对接就业供求信息、开展就业指导。组织开展“名校人才直通车”活动,推动“名企进名校”“名校入名企”,吸引更多优秀青年人才来烟留烟就业。加大我市吸引人才各项政策举措宣传力度,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在烟就业高校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住房补贴、安家补贴等,支持有条件的区市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临时性住房安置或补贴,降低毕业生生活成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各区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6.多渠道支持灵活就业。大力发展小店经济,做大做强平台经济,推动新就业形态发展。严格执行全省统一规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考试收费标准,降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灵活就业成本。推动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政策落实。探索发布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较为集中的行业(工种)市场工资价位。加强新业态行业工会组织建设,推动建立职工方和企业方开展集体协商机制。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有意愿、有经济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烟台银保监分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和各区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7.提升技能培训质量。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重点群体就业需要,开展紧缺工种、新就业形态等特色培训,组织行业性、群体性专项培训,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各类劳动者3万人次以上。推进“一区市一品牌”建设,以鲁菜师傅、海工装备、高端电子信息等项目为重点,开展“项目制”培训。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积极争取省级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试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服务增效计划
8.发挥市场促进就业作用。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开展骨干企业培育活动,每年重点培育2家以上有特色、有潜力的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打造行业诚信服务品牌,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优化公共服务质效。加强招聘求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搭建知名度高、权威性强、信息量大、覆盖面广的信息发布平台,为企业招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加密线上线下“就选山东·乐业烟台”系列招聘频次,全市每年举办各类招聘活动不少于200场次。打造“就办好”服务品牌,推动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组织进企业、进园区、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为企业和劳动者送政策、送岗位、送信息、送服务、送维权,推动就业政策落实落地、就业服务提质增效。汇聚创业培训、项目、资金、导师等资源,建立广覆盖、全要素、精准化的创业指导服务体系。按照省里统一部署,积极创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充分就业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负责)
(四)实施用工保障计划
10.持续改善用工环境。引导企业进行生产线智能升级,减少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一线岗位对劳动力的依赖。加强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导服务,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适时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指导企业建立梯次培养机制,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形成良好企业文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大力培养技能人才。推动职业院校建立专业布局动态调整机制,持续优化技能人才培养结构。加强职业院校和技工教育优质校建设,推行校企双制育人,推进一体化教学模式改革,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加强职业指导人员培训,壮大职业指导队伍,引导青年劳动者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价值观。完善技能人才激励机制,营造尊重劳动、尊重工匠的良好社会氛围。(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开展用工专项服务。建立用工保障清单管理制度,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对缺工量较大的企业,实行用工专员服务,“一企一策”解决用工问题。开展全市企业用工需求调查,加强企业用工信息收集和岗位信息发布,提高企业与劳动者对接精准度。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缺工规模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重大项目,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缺工问题。加强跨省际劳务协作,开发一批劳务合作基地,设立一批省外招工服务站。实施职业院校顶岗实习计划,阶段性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缺口。支持企业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合作,解决企业短期缺工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充分发挥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统筹协调、指导调度、推动工作落实。完善地方政府负责人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建立督导评估制度,对工作进度慢、落实不到位的区市,进行通报批评。
(二)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各区市要把实施“创业齐鲁·乐业山东”行动作为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的重要抓手,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市、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加强政策解读,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挖掘推广就业创业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支持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