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回应新时代广大家长的关切,切实落实“双减”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发〔2018〕3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9〕49号)、《中共烟台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烟发〔2018〕32号)、《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及教育部课后服务工作,切实提升课后服务工作水平,为保证课后服务时间,提高课后服务质量,现根据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就开展我校学生2022年秋季学期课后服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实际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我校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对解除家长后顾之忧、保障学生健康安全的重要意义,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回应家长关切,立足工作实际,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目标,加强对“双减政策”“五项管理”的落地落实,切实减轻作业负担,减轻校外培训负担。依据各年级学生的特点,指导学生合理确定学习时间,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探索创新、完善机制、综合施策,切实解决小学生课后托管难问题。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我市课后服务经费由原来的财政补贴和服务性收费各占一半的方式调整为不再收取家长费用,所需费用全部由财政承担。
坚持自愿原则。课后服务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不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学校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程序和办法
(一)服务形式
下午放学后学校课后服务正式开始,学校申批通过的学生,放学后在学校完成作业、读书等,活动时间是下午放学后的50分钟—1小时,为了确保学生回家时的安全问题,要求家长在课后服务结束时,必须到校门口接送孩子,否则学校不予接收。
(二)实施程序
1.成立工作机构
课后服务工作小组:
组 长:孙青山
副组长:王科贞
组 员:王英章 王巧 徐韶玲 付双涛
2.确定服务项目。学校根据现有的场地、设施和师资等,结合学校社团活动开展情况,确定能够提供的课后服务项目。学校课后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集中完成作业、开展自主阅读、安排文体、科普和社团等活动、其他各类有益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等。学校会通过网站、宣传栏、一封信等形式,将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做法广泛告知家长。
3.成立“服务组”。学校依据学生申请情况,结合学校服务项目情况,统筹安排“服务组”,学校的服务安排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
4.落实人员、场地安排。学校是课后服务的主渠道,学校教职员工参与到课后服务中来,合理规划教学场地、设施,统筹安排师资。
5.签订服务协议。学校与申请提供服务的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理清服务边界,明确家长、校方职责,明晰双方权利和义务;服务协议每学期签订一次,学校做好备案。
四、保障机制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学校争取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切实保障参加课后服务活动的学生安全。
2.完善工作管理制度。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规范课后服务行为,纳入学校教学管理;统筹校内资源,开发学校课后服务课程,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
3.完善工作考评机制。制定专门管理与考核办法,体现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评价权重,将管理人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招远市张星镇宋家学校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