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60000426058XN/2021-41750 成文日期: 2021-11-27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组配分类: 社会建设

第135032号:关于“推进烟台市清洁能源取暖的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1-07-29      来源: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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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成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烟台市清洁能源取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清洁取暖,是指利用天然气、电、地热、生物质、太阳能、工业余热、清洁化燃煤(超低排放)、核能等清洁化能源,通过高效用能系统实现低排放、低能耗的取暖方式,包含以降低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为目标的取暖全过程,涉及清洁热源、高效输配管网(热网)、节能建筑(热用户)等环节。

2021年4月,烟台市申报入选国家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项目。项目申报完成后,就做好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制订了《烟台市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就烟台市清洁取暖推进措施、补贴政策、保障措施确认了以下工作内容:

一、推进措施

(一)提高清洁热源覆盖率。制定全市低效热电机组关停、排放不达标燃煤机组淘汰计划,开展机组和管网升级换代,以能源整合和热源平衡为重点,统筹电力配置和供热需求,提高效率、节约能源,三年内逐步淘汰和关停不符合要求的低效热电机组和燃煤锅炉。

(二)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大力发展热电联产机组供热,探索核能等新能源供热,拓展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持续推进智慧管网建设,降低管网热损,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城区(县城)热网暂时无法覆盖且采用散煤及分散式生物质等采暖区域,采用气代煤、电代煤的集中供热方式进行清洁取暖改造;列入清洁取暖计划的已建成棚改项目应进行集中式改造。

(三)落实气电供应保障。加强气代煤相关的天然气主干管网、沿海LNG接收站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应急储气能力和调峰能力;坚持以气定改,燃气企业应与上游供气企业签订供气合同,确保足量供气,与各区市政府(管委)签订保供合同,保障采暖季天然气平稳安全供应。加强城乡配套电网建设,根据电代煤改造计划对公共电网进行改造,按照用户需求足额安全供电。制定冬季取暖保电方案,加强电网运维检修管理,深入开展电网隐患排查和客户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应急抢修机制,统筹调配电代煤区域抢修资源,做好突发情况下应急供电保障。

(四)推进清洁取暖改造。热网延伸较易达到的地区,优先采用集中热网延伸方式供热。考虑资源配置、经济水平、居住习惯等各方面因素,因地制宜推广燃气壁挂炉、热泵热风机、集中生物质等多种清洁取暖方式。村居密集、易于热网敷设的区域,优先进行集中式清洁取暖改造。

(五)建立监管与长效机制。建立清洁取暖信息监管系统和机制,增强清洁取暖全过程监管能力,为工作执行、数据上报、任务督查、绩效评估等提供有力保障。

二、补贴政策

各区市政府(管委)统筹各级财政资金,按标准对清洁取暖改造和运行费用给予补贴,不足部分由相关企业、改造户或其他途径合理承担。市级以上资金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拨付。同时,要完善以财政投入为引导、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投融资模式,多渠道增加气代煤、电代煤投入。

(一)建设补贴。

气代煤工程基础燃气管网建设(含接入)和采暖设备采购安装总计按照每户4000元的标准补贴。集中式电代煤工程设备及安装全部由中标单位完成。分户式电代煤设备及安装(含表后线路改造)全部由中标单位完成。所需资金按照每户补贴4000元的标准补贴。集中生物质供暖工程三年实施周期内的农村集中生物质采暖改造工程按照每户4000元的标准补贴到热源建设单位。

其他可再生能源供暖工程三年实施周期内的新增污水源等清洁能源集中供热重点项目的补助,需根据市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及专家评审意见,结合当年资金筹集规模和项目实施情况等综合确定项目补贴金额。

对于工程推进过程中其它清洁取暖方式的补贴政策,按照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确定的相应政策执行。

(二)运行补贴。

对气代煤用户按照采暖期用气0.45元每立方米的标准给予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800立方米,用气量不足800立方米的据实补贴,补贴时间为3年。

对电代煤用户按照采暖期用电0.09元每千瓦时的标准给予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电量4000千瓦时,用电量不足4000千瓦时的据实补贴,补贴时间为3年。

(三)电价气价方面。

气代煤采暖用户采暖季不执行阶梯气价,采暖用气价格执行阶梯气价一档标准。

居民峰谷电价政策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以年度为周期进行调整。“一户一表”居民电代煤用户,采暖季(11月至次年3月)用电按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价标准执行。年度周期内,非采暖季继续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

三、保障措施

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全面负责我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实行专班工作制,负责我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协调指导。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改造全过程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做好方案制定、招投标技术管理、项目管理、考核验收等工作。各区市政府(管委)要参照市里模式,调整或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改一户成一户,切实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下一步,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将督导各区市清洁取暖工作推进进度,协调各部门工作等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积极认真的研究和调研,殷切期望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将虚心接受、认真改进。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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