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劳动监察支队2021年度日常巡视检查实施方案及检查企业名单

日期: 2021-06-08 16:37      来源: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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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从源头上遏制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烟人社发【2016】45号)有关规定,有针对性的进行日常巡查,特制订2021年度日常巡视检查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日常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全面规范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劳动监察信息数据库,实现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管理的动态监控,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工作任务

市属各企业。其中:监察一科负责芝罘区(东山办事处、奇山办事处、卧龙工业园)、莱山区和高新区的市属企业,共计40户;监察二科负责芝罘区(白石办事处、通伸办事处、幸福办事处、芝罘岛办事处、凤凰台办事处、只楚办事处)、开发区的市属企业共计40户;监察三科负责芝罘区(向阳办事处、毓璜顶办事处、世回尧办事处、黄务办事处)、福山区的市属企业共计60户

综合科按照监察一、二、三科的工作任务,从用人单位数据库随机抽取巡视用人单位和主办监察员,各科室应当严格按照综合科下发的名单开展工作。未经支队分管领导同意,各科室不得检查未列入日常巡视检查名单的企业。    

三、巡查内容和巡查重点

日常巡视检查内容为:一是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制定的情况;二是用人单位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是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四是用人单位遵守工资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五是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的情况;六是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七是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等。

巡查重点一是职工群众举报投诉较多的企业;二是原中央、省属企业;三是建筑、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四、巡查时间

    本年度日常巡视检查工作自4月1日开始至11月底结束。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日常巡查的重点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执法对象的日常巡查,尤其是方案提出的重点单位、重点行业。对用人单位实施动态依法监管,维护好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工资、社会保险、工时休假等方面劳动保障合法权益。

(二)确保日常巡视检查任务正常开展。各科室要合理安排科室工作,确保日常巡视检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对被巡视用人单位,要做到巡查一户、规范一户、建档一户。监察二科负责按月调度工作进展情况。

(三)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法执法。日常巡视检查实行主办劳动保障监察员负责制主办劳动保障监察员负责在月底前完成当月检查的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台账建档、监察系统平台信息录入日常巡视检查应当由用人单位填写《劳动保障监察登记表》,对拒不配合检查或在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应依法立案予以查处。日常巡视检查案卷、台帐,统一纳入年终评查的范围。

(四)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一经发现并查实检查人员有违规违纪的行为,要按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对在检查中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但未依法立案查处的劳动保障监察员,要严肃处理,决不纵容和姑息。

(五)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日常巡视检查结束后15日内,各科应将检查结果统一录入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同时监察一科、三科应将各自检查结果报监察二科汇总后,交综合科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开或公示。


烟台市劳动监察支队2021年度日常巡查方案.pdf烟台市劳动监察支队2021年日常巡查企业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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